linda 发表于 2005-6-14 00:06

5《一只猫跃上他肩膀》
  
  有一个人,在孤儿院长大的。他曾见到女人就扯人家衣袖喊妈妈,结果被一个女人一记巴掌猛甩过来,打得晕头转向,没多久发了场高烧,还把自己的大便托在手上对其他孩子说,这是他妈妈给他的糖果。所以长大后,他非常痛恨没爱心的女子,发誓要赚够钱建一所世上最好的孤儿院,让那些可怜的孩子能享受到温暖的母爱。
  这所倾注他全部心血也耗去他所有钱财的孤儿院在历尽种种波折后终于建了起来。孩子们受到无微不至的照顾。他很想再建第二所、第三所,但已无能为力,光这所孤儿院的维持费用就庞大得让他举步艰维。他白了头。他把希望寄托在那些从孤儿院走出去的孩子们身上。可是没有一个孩子能像他一样赚够再建这样一所同等规模的孤儿院,事实上,哪怕是一所小的,也没有谁去建。这些多半已成为中产阶级的孩子们生活在高楼大厦里,偶尔被报纸上的某条报道感动,匿名寄出几百元。过了一些年,因为经费问题,他不得不向他们寄出求援函。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寄来一些钱和东西,解释着,也祝福着。
  又过了一些年,孤儿院还是关了门。照耀着庭院的夕阳锈迹斑斑。他孤独地坐在缺了腿的长条木椅上,脸上皱纹深深。一只猫跃上他肩膀。

linda 发表于 2005-6-14 00:08

31《他是她一生的骄傲》
  
  有一个人,才十八岁,在念护校。那年,因为车祸,父母不幸逝去,她不得不辍学并努力赚钱供养她念高中的弟弟。学费实在太贵了。她弟弟不想读,跑去建筑工地当小工挑石灰桶。她找到弟弟,打了他,拉着弟弟到父母坟头跪了一天。她问弟弟是否还记得父母的遗愿?弟弟抹着眼泪说记得。弟弟回了学校读书。她在社会上苦着,因为没有文凭,又乏工作经验,她的收入极为菲薄,仅够应付姐弟俩最起码的生活开销。她就瞒着弟弟去做了小姐,但每次去学校看望弟弟时总不忘洗尽脂粉,让自己清清爽爽。
  弟弟考上了大学,每学年光学费就要一万多,钱真经不住花,它们是妖怪,会吸人的血。她不得不更为拼命,赚来的钱除留下一部分生活必须外,全寄给弟弟。她不希望弟弟在学校被人瞧不起。那年,她没有预先与弟弟打招呼就跑去看他,实在是心里想得慌。她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买的是硬座票,票价较之卧铺票要便宜一半。她坐得腰酸背疼,脸上却有掩饰不住的笑。她到弟弟所在学校时已是满天星光。她好不容易找到弟弟的寝室。弟弟却不在。他同学说她弟弟可能是去一间夜总会玩了。她找去了。她看见弟弟在一群妖艳的女人中间,眉毛是飞起来的,整个人都是亮闪闪的,那些女人不停地啃着他的脸。她就在舞厅门口等,一直等到凌晨二点,她弟弟搂着女人出来了,见到她,愣了。
  她没说话,忍住泪,跑开,当晚买火车票回去。在车上,她放声大哭。她弟弟也赶来家里。姐弟俩一时无话。眼见黄昏如雨,那一抹抹天光在霓虹面前黯然,她从床下拖出上了锁的皮箱,拿出平日用的那些东西,开始化妆,描眉、扑粉、涂唇,戴上盈盈耳坠,换好长筒丝袜。她弟弟傻了眼。她一声没吭。她去了夜总会,向那些肥头猪耳的顾客轻抛着媚眼儿。她弟弟跟在后面,拉住她,跪下来,泪流满脸。几年后,她弟弟毕了业,成绩是全校第一。他获得了一个女孩子的爱情,并在女孩儿父亲的帮助下进入某市政府部门。
  那年,她彻底从她弟弟的生活里消失了。她弟弟找了她很久,找不到。
  时间一点一滴从指缝间漏下。她弟弟如一颗耀眼的星辰,不断地被重用提拔,为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并在三十岁刚出头就荣幸地成为这座城市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副市长。那天,他代表市政府出席市一中实验大楼的落成典礼。市一中与市政府是邻居,但因为工作太忙,他是第一次来。在草地上踢着足球欢声笑语的孩子们吸引了他。第二天,她弟弟独自来到校园,到处逛逛。他看见了她,在教学楼的五层。一个清洁女工正拖动巨大的拖把弯腰使劲儿地擦洗着走廊,尽管铅华洗尽布衣黑裤,但阳光依然让她晶晶莹莹。她弟弟一眼就认出了她。
  她一直就在他身边。
  从教学楼上往下望,就能清清楚楚看见市政府的大门。
  他是她一生的骄傲。

linda 发表于 2005-6-14 00:08

40《感恩》
  
  有一个人,勤劳诚恳,奈何时运不济,一直磕磕绊绊,终于落了难,身无分文,不得不在某个小镇停留下来,寄身破庙,靠打些短工度日,整日里饥肠辘辘。那么大的一个年轻人很快就剩下一层皮包骨,一双原本清亮的眼睛逐渐黯淡。
  没两月,就到了农闲。隆冬季节,山瘦水寒,四处没得短工可做,这日子愈发清冷难熬。虽说镇上民风淳朴,但谁会去为一个来历不清的异乡人添上副碗筷?这人性格又傲,绝计是不肯低头乞讨,就常以野菜裹腹,或去河边捞一些鱼虾。河边有石,椭圆状,皆丈许,妇人们于此捶衣洗菜,欢声笑语,鲜红碧绿。这人远远地望,念起千万里处的妻儿家小,心里份外凄恻,干脆摊开四肢卧于石上,任寒风浸骨。
  突然,有人小声喊,喂。并踢了他一脚。
  他睁开眼,是一妇人,鬓边几缕花黄,脸上一抹胭脂,眉似刚铰,眼有羞意,应是刚出阁不久的新媳妇,神情不无惊惶,手上还端着一大搪瓷碗的饭菜,唇角翘起,呶道,给。就飞一样跑掉了。他感觉是做梦,揉揉眼,饭菜正热气腾腾,足够他吃上两餐。那是中午,没有阳光,但天色清澈,如水。他端起碗,吃得涕泪交加,然后洗干净碗,小心翼翼地放好。
  第二天他并不打算去河边,也许是阳光太好,鬼使神差去了。石头上又摆着一碗饭,这次,他只看见那妇人的背影。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妇人住在河边那门口有一整块青石台阶的屋子里,或是在窗边看见他经常赤足下水故心生怜悯吧。他这么想着,在月光下,眼望屋子里的灯光,心里叹息,漂母之恩莫过如此。妇人给他端了整整二个月的饭,其间,他们未交谈一次。
  开春后,他离开了镇子,继续颠簸流离,虽然吃苦虽然受累,腔子里那颗热烈的心始终不减分毫,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十年后,他鲜花似锦。
  他再次回到小镇,韩信万金相赠以谢一饭之恩,他也得做回现代韩信。青石台阶仍在,那妇人也在,眉眼间依稀当年羞涩,也颇有几分憔悴,见门外喧哗,就出来瞧。他说明来意,搁下十万元存折,欲走。
  妇人嗔怒了,我施却不曾为了报,我那碗饭不过是喂了一条狗。他顿时结结巴巴,又再三表明诚意。妇人却是不受,口气渐而凛冽,你当我什么人了?他甚为不解,大惭而去。途经小庙,心念一动,进去了。庙里已有香火,主持是一麻衣褐鞋老者,便劝他,说那妇人信菩萨,平日善事做得极多,前年却因收留流浪汉,夜里不幸被沾污,丈夫也在搏斗中死去,故而心性改变,颇为怨恨外乡人,自然不愿受其恩惠。
  他不禁大骇,沉默下来,良久转身而去。
  这天夜里,他换上一身褴褛衣衫,敲响那门。那妇人见是他,一怔。他跪下来恭恭敬敬地磕过三个响头,轻声说道,能给我一碗饭吃吗?
  这头他是替所有漂泊在外善良的人磕的。

linda 发表于 2005-6-14 00:09

48《我爱你》
  
  有一个人,水性一般;他还有一个异性朋友,水性比得上铁秤砣。
  有一天,他们去公园散心,在幽静处,突然看见一个小孩落了水。小孩大抵是想摘桥边那束黄色的花吧。那花真好看,五瓣,月牙状的,晶莹,上面还沾有露水,像她的眼泪。他一时恍惚起来。他爱她,她却不要他了,昨晚的风可真冷。他朋友见他痴痴迷迷,伸手推了他一把,娇声喝道,救人。劲用大了。他跌入水里。他朋友重心没稳住,也跌入水里。他心神一凛,赶紧救起朋友,也顺便捞起那个落水的孩子。
  那是春天,水还是冷。他朋友的衣裙被水浸透。他脸红耳赤。
  他朋友笑他,说他真没出息。
  他嗫嚅着嘴唇说,我去公园外帮你买几件干净衣裳。说完飞也似地跑。
  他回来后就听见他朋友与一个女人发生激烈的争吵。原来,那孩子的母亲赶回来了,看见湿淋淋的孩子,就问孩子怎么了。孩子可能担心母亲责骂,就说是被他朋友撞下去的。孩子的母亲立刻指着他朋友的鼻子破口大骂。他冲上前,用衣服裹住气得直哆嗦的朋友。
  他是一个木讷的人,本不善言词。劈头盖脸的污言秽语浇得他心头起烟,血顿时沸腾,侧身拽住那撒谎小孩的手一曲,再抛,往前送。小孩滚回水中。孩子的母亲哎呀一声叫。他朋友傻了眼,你怎么可以这样?立刻跃入水中。他也赶紧往水里跳。他救起他们。他喘口气正欲上岸,腰眼处蓦然一麻,半边身子外加两条腿抽了筋。他大骇,就在水里浮沉。他朋友急了眼,团团转,喊,救人啊。四周并没有足够递至他手里的长棍子。那女人与那孩子也不见了踪影。
  这公园里的天真蓝啊。
  他的意识又恍惚起来。突然,他看见他朋友再一次跃入水里,隔着那些飞溅的泪水,他还看见那张脸上的哀伤。他抓住他朋友的手。
  他听见她说,我爱你。

linda 发表于 2005-6-14 00:10

47《风筝》
  
  有一个人,喜欢在城墙上站。那是一段老城墙,枯藤斑驳。藤上偶尔会落下几只黑色的小鸟。鸟声啾啾,蓦然振翅。他的眉随之飞起。
  城墙外的太阳是一个蛋。鸟的喙啄破它,满天烟霞眨眼间滚来。他的影子忽长忽短,竟也是说不出的落寞。他还会放风筝,也真是“放”,线放到尽头,就撒开手。风筝晃晃悠悠,那一泓蔚蓝飘起来。
  他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与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小男孩一个小女孩。小男孩的腿是残疾的。小女孩的眼是瞎的。后来,他被人领养。等他再回到这个城市,当年的小男孩已投河自尽。他很伤心,就去追问事情的始因。
  他走后不久,孤儿院也解散了。小男孩一直拼力照顾小女孩。小女孩有很高的音乐天赋。他们在街头卖唱为生,一起在寒风中长大。男孩为女孩受尽地痞流氓的凌辱与殴打。后来,男孩得知小女孩的病有可能获得治疗,就不惜打劫筹钱把女孩送入医院。等到男孩出狱,在歌坛上风华绝代的女孩那双眼睛已是流光溢彩。男孩默默离去,继续在街头擦鞋谋生。但有一天,男孩拎着擦鞋的箱子去观看女孩的演唱会时,遇上几个醉酒的歹徒在砸女孩的轿车,上去阻拦,结果被打得奄奄一息不能动弹。女孩来了,看见爱车被毁,暴怒,立刻吩咐保镖把男孩拖下车继续毒打,还亲手抄起擦鞋的那箱子砸破了男孩的头。女孩或许没认出男孩,或许认出了,但这些不重要,男孩死了。
  男孩是他最好的朋友。他决意为男孩复仇,于是来到女孩身边。女孩也认不出他了。他从最低的马仔做起,一步一步,终于窃取女孩的芳心,成为她的经纪人,并巧布玲珑妙计,让女孩的事业毁之一旦,再干脆利索地抛弃掉女孩。
  他成功了。可糟糕的是,他却已爱上女孩。女孩不过是一个被人宠坏了的孩子。经历一段时间煎熬,隔着几座城市,他打电话给她。他想,他将向她坦白一切,他将爱她一生。女孩就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如实讲了。女孩挂断电话。等到他赶到女孩身边时,女孩也死了,是割脉。女孩的小名叫风筝。女孩还留了份遗书,叫他把她和男孩的骨灰一起撒在城墙上。当年的孤儿院就在城墙旁。
  
  

linda 发表于 2005-6-14 00:11

46《她》
  
  有一个人,在贫穷与父母的漫骂中长大,却拥有让人惊叹的美貌。十八岁那年,她考上重点大学,很得意。某日饭后,因洗碗与某女生发生冲突,讥讽自费生就是素质差,结果立成众矢所之。有时,走在路上,一群陌生女生会拦住她破口大骂。她很伤心,可惜并不明白这是她年少轻狂的代价。
  因为美,也因为聪明,很多男生追求她。她却去勾引那些伤害过她的女生的心上人,得手,再换掉。女生们恨她愈发入骨。后来就出事了,某晚,不知谁在酒杯里放入催情药,她和一个男生那个了。醒来后,她惊惶失措,以为酒乱了性,就哭。那男生在迷迷糊糊中就拍胸脯,说会待她好,好上一辈子。但没过半个月,关于那晚上的相片就被人上传至校局域网,却查不出是谁干的。流言纷起,那男生承受不了众人的指指点点,就退了学。她也想,可又害怕打碎父母的心,就想死,没死成,被人救了,就没回学校,也没回家,独自去了南方。
  就认识了他。
  那时的她已经习惯游戏红尘。但第一眼看见高高瘦瘦的他,心脏就跳起来了,越跳越高,跳出胸腔,跳入一杯温暖的咖啡里。他是那么从容自信。她被他征服,心甘情愿地做了他的情人,因怕他误会,没开口问他要过一件礼物又或一分钱,尽管她知道他是富家子弟,尽管她身边的女友都嘲笑她。她爱他,疯狂的,他是富家子弟也好,街边乞儿也罢,只要他是他,这就足够。
  她是这么想的。
  他们不是这样想的。他是有妻室的人。他闹离婚。他父母威胁要收回他的一切。他妻子整日以泪洗脸。与这个漂亮善良单纯的女人相比,她配不上他。她脏了。她在黑夜里坐,想起很多,很多年前的那个晚上,潸然泪下。她给他妻子打电话,说,男人是猫,爱在外头尝口腥,他心中始终惟有你一个,而我就要走了,你们会王子公主永远下去。她给他母亲打电话,说,他不过是经不起我的诱惑,一时定力不足。他还是你的好儿子,你的话依然是他的圣旨,请再给他一次机会。她再给他打电话,说,请选择自己的妻子,她比我更爱你。
  这是爱的代价。她吞下安眠药,却没死成。一起的姐妹救了她。她躺在病床上,想念他,终于忍不住,又给他打电话。她只想听一听他说话的声音。但没有人接听电话,始终没有。
  出院后,她想起他们相识伊始的那次出游。她记得他说那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她就想沿那条线再重走一遍。一个人走在半路上,真的寂寞。
  问声世上还有谁?相约今日共同归。尝了太多苦与累,只见白云天上飞。潦倒更应酒一杯,莫提长江多少泪。纵然心已极疲惫,还有花儿不憔悴。我的容颜仍还美,犹有蝴蝶相伴随。当杨柳弯腰垂,我已忘了伤悲,阳光让我有些醉。
  她哼着自己写的歌儿,突然明白,他给她的,从头到尾,并不是爱。
  
  
  ——————这个她,是我一个已失去很久音讯的朋友。真事儿。希望她好。也是默默吧。

linda 发表于 2005-6-14 00:12

49《紧紧拥抱》
  
  有一个人,只有一个词才能腆着脸出来形容他,“完美”。长得俊就不说了,那是爹娘给的。小小年纪就能把圆周率一口气背到几百位后,初中尚未毕业,就能别出蹊径解开让大学教授也为之皱眉的数学难题,上了大学就连续在国内几大重点期刊上发表了几篇份量颇沉的论文。他还会弹很好听的钢琴,做很出色的菜肴,会唱很动听的歌,但性子一向孤僻,视美女若无物。曾有好事者鼓动校花去勾引他。千娇百媚的校花有了一颗征服的心,就施展出浑身解数。
  他却屹立不倒,倒非他是不解风情的鲁男子。他那时已经有了一位女友,一家花店的老板。他爱她。校花没辙了,又不想就此罢手让人嘲笑,提出与他结一夕之欢。他进屋拿了条内裤给校花。校花不解。他笑着解释,拿回去好向那些三姑六婆们交差啊。校花大惭而去。
  他女友长得也美。他很喜欢喝她煮的粥。那种香香的嫩黄的小米粥能打开身上的每一个毛孔。他女友非常爱他。他们的认识纯属缘。他坐地铁时爱看书,那天他在看《读书》,倦了,就塞包里。列车进了车,他起身,突然发现座位上有一本《读书》,以为是自己的,抓起来就走,走了几步,想起书在包里,回头一看,身后的她正掩嘴轻笑。
  他们享受着爱情。
  但事情突然发生了。一天晚上,他女友来看他,被一个流氓拦在小巷差点就被糟蹋了。他等得心焦,去找她,见到女友鼻青眼肿的惨状,就用石头砸死了那流氓。赶来的警察制服了疯狂的他。或许是因为心里的某种东西被打碎。尽管法庭最后判决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他却开始歇斯底里,一直掩藏在内心深处毁灭他人、也毁灭自己的暴力倾向被诱发。他病发时,就打女友,打得她死去活来,还撞墙跳楼,弄得女友不得不把藏起屋里所有的刀子。后来,实在没有法子,整日以泪洗脸的女友不得不把他送入精神病院。
  他的病越发重了,甚至啃自己的粪便吃。禁闭与惩罚并不能击退他的心魔,毒蛇吐出的信子把他缠成一个死结。他女友又咬着牙把他接出疯人院,心甘情愿地忍受着他的拳打脚踢。他曾是那么爱她呵。
  后来,有一天,他失踪了。她怎么找也找不着。她跑遍城市里的大街小巷,去了报纸电台,甚至几千公里外的警局。他或许是天上的星。这俗世本来就不是他呆的地方。她这么想着,夜夜流泪到天明。
  时间的惯性推着她跌跌撞撞往前走。她结了婚,又离了,没再嫁人,虽然她还是那样的美,并因为曾经历过的,整个人都有清冽香味。但她每日仅一袭青衣,默默地侍弄着那些不停祝福着人们的鲜花。
  五六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那天,她开了店门,一眼就看见他。他在屋檐下,西装皱巴巴,脸上的笑容就褶皱得更厉害。她没有任何迟疑,立刻冲上前,抱住他。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就像从未有过片刻分离。
  
  

linda 发表于 2005-6-14 00:13

50《她所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有一个人,出身于书香门第,性情也温柔。念大学时爱上一个乡下来的男孩,爱得一心一意。很多人劝她,说不相配。男孩家很穷,父亲是种田的,母亲在一家小煤矿上帮人缝缝洗洗。因为卑微吧,男孩的性子就有点内向敏感。她就用一腔柔情去撬开那封闭得严严实实的壳,用爱去滋润男孩的心,一点一滴。
  毕业后,俩人结了婚,并把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
  男孩确实聪明,确实能干,确实能将一腔抱负化作一个个坚实的脚印,三十岁出头就成了颇有名气的青年企业家,成了一个真正成熟的男人。这里面自然少不掉她的汗水、眼泪,甚至血。有一年为拿下一位东北客户的单子,她一口气喝下三大玻璃杯的白酒,最后竟然呕出一嘴的血。她本是滴酒不沾的。男孩赶来了,心疼了,就骂她。她就笑,并惬意地躺在病床上品咂男人骂声里的爱。过了一些日子,她又生下一个漂亮的女孩。他们一家三口幸福地生活着。
  可惜再怎么坚固的爱也抵不过时间的消磨。又或者说这与爱无关,是命。
  男人与一个女老板相爱了,他们是从生意场上的棋逢对手开始的,惺惺相惜,以至无法自拔。尽管男人没说,她还是知道了。还会有谁比一个深爱丈夫的妻子更易察觉丈夫的异常?望着心不在焉日益消瘦的丈夫,她的心没法子不滴血。
  没了爱,强行留着一个婚姻的空壳子也没甚意思。她主动提出离婚。
  丈夫与女老板结了婚。
  她独自带着女儿生活。她恨这个男人。
  几个月后,她发现自己得了绝症,且是晚期的。人,一下子就凉了,直打颤,蜷缩在屋子里哭,哭得死去活来。她女儿放学回家听见哭声就哭着来敲她的门,喊——妈妈,你别哭。我再也不要爸爸的东西那了。
  男人偷偷来看女儿的事,她早就知道。可怜的女儿啊,妈妈不是为这个掉眼泪。她强自忍下泪水,脸色青灰地开了门,洗净手,给女儿做饭烧汤。女儿最喜欢吃她烧的排骨冬瓜汤。这天晚上,她一个人在被子里发抖。
  第二天下班后,她去买了SKⅡ,端坐在梳妆台前,把肤色抹盈润,然后,带女儿去了男人的新家。心有愧疚的男人与女老板盛情地款待了她。她也曲意结纳着女老板,言笑宴宴。她与女老板讨论着哪家商场的服饰才最有品味,并竭力且巧妙地奉承女老板的茶道、插花手艺等。这就样,没多久,她与女老板成了要好的姐妹——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她的女儿也一天天与女老板亲热了,在她半是玩笑半是当真的口吻下,憋红着脸叫了那女老板一声,妈。女老板,那是聪明人。又或许只有女人才懂得女人的心,很快从迷惑不解中明白过来,俩个女人抱头痛哭。她们都清楚,她的病,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伤心过度。
  过了几个月,她死了,没给男人留下片言只语,甚至看都没看他一眼,只噙着泪水,望着女老板,轻轻地喊了一声妹妹。女老板慌乱地应,哭得泪人儿似的。她闭上眼睛。她所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linda 发表于 2005-6-14 00:14

51《这天晚上,他自杀了》
  
  有一个人,是外科医生,医术精湛,曾救活过许多人,心地很是善良,却不大善于处理人事关系,性格内向,结果被人陷害当作某次医疗事故的替罪羊,最后弄得身败名裂。他妻子也立刻抛弃了他。他想过死。死,他见多了,一点也不可怕。但人生既然到了谷底,那么剩下来的也都应该是上坡路。他的大学同学打来电话安慰他。同学的声音很好听,是一束穿过这黑夜的光线。他想也是,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就重新鼓起笑容。
  他回了老家。老家很小,吸根烟就能从街头走到街尾。那是春天,沾满春风的杨絮裹在微雨里,一团一团,在空中浮沉不定,被路两边的灯光映着,像一群刚孵出壳的毛绒绒的小鸡仔。他在临街的小巷里开了一家诊所,自己也在里面住。闲时,就一个人坐,看那些撑着伞在被雨水洗得泛光的马路上走来走去的人。生意不是很好,也不差。毕竟风老是不停地从外面的世界吹来。照顾他生意的有很多女孩,或许是因为他这家诊所足够隐蔽,又或是他的手艺还过得去吧。她们脸上抹很厚的脂粉,普通话里带着较重方言。她们从事的是那种最古老的职业。大多数容貌一般,也有几个美得惊人。他没看不起她们。他是医生,医者父母心。她们不过是可怜的病人。
  有一年冬天,他被一阵剧烈的敲门声惊醒,匆匆开门,却不见人,门口放着一个包裹,里面有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夜是黑色的,比铁还沉,北风刮在脸上嗤嗤响。他喊了几声,没人应,婴儿却啼哭起来。他慌忙把婴儿抱入屋内。这么冷的天是要冻死人的。他熬了一小锅粥,捞出米汤,给婴儿喂下。婴儿可能饿坏了,咂得津津有味,咂完后还扁起嘴对他笑。
  真可爱的孩子。还是男孩儿。做父母的也真狠心。想来也是有不得已处。老天爷造孽啊。他叹息着,收养下这孩子。养大一个孩子确实很难。最初几个月,他也不是没有把孩子送给别人的打算,事到临头总舍不得,就觉得心里仿佛少了一大块东西。也罢,屋子里多一个孩子的哭声也热闹得紧,他脸上渐渐多出几分欢喜。他一直没结婚,其间有人登门说过几次媒,老不成。可能因为他沉默寡言的性格,更可能是他过去的妻子对他伤害太深。
  眨眼六年。他已经习惯每天把孩子扛在肩头送去幼儿园。孩子喊他爸爸,很聪明,经常得大红花,还会跳踢达舞。他以为日子会这样一直过下去。但有一天,是春天的晚上,天空里有满满的蓝,还有那风、那月。他正带着孩子玩,一个女子从柳絮上走过来,径直进了诊所,在他面前跪下。
  她是他曾经的病人。他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她有着让人窒息的美貌。孩子是她的。她要带孩子走。她已经是有钱人。巷子口停着一辆本田雅阁。她手里还拿着二十万块钱的存折。她给他磕头。他没法子拒绝。他没要她的钱,目送孩子上了那黑色的轿车。他掉下眼泪。
  这天晚上,他自杀了。
  

linda 发表于 2005-6-14 00:14

52《她成了男人寻欢作乐的代名词》
  
  是一个人,是山里长大的女孩,就像草尖上的一滴露水,很美。她走进树林,鸟儿会飞上她的肩膀。她走进水里,鱼儿会亲吻她的脚趾。
  那年,村里修起马路。她帮着去端茶送水,渐渐,就与施工队里一个戴眼镜管图纸的年轻男人好上了。村里的老人劝她,说城里来的后生不可靠。她就笑,不说话。她妈妈听闻此事后非常生气,抹着眼泪告诉她,她亲生父亲也是城里人,是被当年上山下乡浪潮席卷来的知青。她这才明白妈妈过去为什么会对村里管高音喇叭的大伯生气。“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这歌让人听起来确实伤心。她想了想,很认真地说,他不是这样的人。
  就这样,她离开了妈妈跟着那男人进了城。
  男人对她很好,但因为工作性质,一个月也在家里呆不了几天。她就在男人离开的日子里焚一根香,祈祷上苍能让他早点回家。有一次,男人真的提前回来,却断了腰骨,是工伤,被石头砸坏的。她哭得死去活来,因为很多,包括内疚与不安。这是老天爷在惩罚她非份的要求吧。她是这么想的。
  她用心侍候着男人。
  半身瘫痪的男人性情渐渐扭曲,日愈粗暴,有时会狂怒地抄起床头的灯盏砸过来,砸得她血流满面。她不吭声,也不走,任他打,等他心里好过了,才去洗干净自己,再来帮他端水倒尿。就有人劝她离开他。她只是摇头。她妈妈赶来了,心疼女儿,强行把她拽回家。可她又偷偷跑回男人身边。
  生活慢慢艰辛起来,男人单位上虽然还发点钱,她平时也帮工厂里做些绣花的活,钱却只够塞牙缝,日子得数着缸里的米过。更何况男人每天都得喝药,药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她为之皱眉不展。这时,老天见怜,她亲生父亲找到她,留下一大笔遗产。她一下子就成了有钱人。于是,铺天盖地的蚂蝗、苍蝇、臭虫就嗡嗡地把她包围住。她没加理会,仍全心全意地侍候着男人。
  可能是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么完美的妻子故得把她弄脏来,也可能是觉得妻子太委屈没能享受正常人的性生活,更可能是在病床上躺太久躺成变态了,总之,这天,男人请求她在外面找情人,并把欢好的细节讲给他讲,说这样有益他的健康。她不肯。这还是她第一次不肯答应他的要求。男人就发了雷霆之怒,并口口声声说,她不爱他,连这么一点牺牲都不愿做。
  她哭了一晚上。窗外嫩黄色的月光慢慢地在雨声中融去。那些灰色、黑色的屋顶很快便积起一洼洼明亮闪着光的东西,像钻石。她的目光一点点迷离。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转。她叹了一口气。
  就这样,因为爱,她成了男人寻欢作乐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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