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anqianxy 发表于 2015-4-10 14:19

签名公证

签名公证
我老婆要带孩子过来申请家庭团聚签证,关于小孩的申请需要父母的签名,我签了寄回国,然后老婆仔签的。结果签证官不认,说不确认是我的签字。要我在这边办签名公证。大家谁有这样的经历,帮忙解释解释,谢谢了先!
(借用老婆的帳號發个帖子)

805188536 发表于 2015-4-10 22:39

好像要去大使馆 再不就找律师

neuron 发表于 2015-4-11 09:15

有种职业叫notar

Basilikum 发表于 2015-4-12 20:41

哈哈,正如楼上所说,去一下Notar,当着面签字,既是公证,不过对中国的文件,公证好以后还要认证,即联邦法院认证该公证的有效性,再交付大使馆做再认证,这活儿才算齐全。

雅情 发表于 2015-4-16 18:22

楼主在德国邀请太太孩子来德国。国内不是妈妈给孩子签字就行了么?为什么楼主也要签字呢?你人在德国,邀请材料已经说明你同意孩子来德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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