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这样做合适吗?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4-12 15:22 编辑没开始正式交往,处于暧昧阶段,时间不长,只见过一次面,后来在对方要求下给她买了个700多欧的相机。现在发现性格不合适,经常因为小事生气,拉黑各种联系方式,觉得累了。我也是学生,我可以索回那700多欧吗? {:5_314:} 反正也不能做男女朋友了。要呗。大不了撕破脸。不过不一定要的回来就是了。下次不要用贵重礼物买女朋友了。用自身魅力打动女生吧 你可以试,但我觉得是没有可能要得回来了,当买个教训罗,换我是你,只见了一次面而且还没有确立关系之前就叫你买700欧东西的女孩,我早就跟她say goodbye了。 傻孩子…… 试试吧,听着像是骗钱的。。。。 真的不懂对只见了一面的男人索要买700欧的东西,要怎样才能做到,我这辈子也没这能耐。 700欧要不回来的话就当个学费吧,以后再碰上骗子就知道了。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4-12 15:41 编辑
总的来说,只要发票还在你手里,那么不管你是否上过她,你都可以索回相机。
但是,假如上过就应该放弃;或者按半价350欧;或者按7分之三210欧索回。
假如你既没有发票在手,有没有上过,那么可以考虑用丛林法则。在你比她强壮(广义的)的情况下,只要没有证人,,即可实施。她要是比你强,那么你只好认了,要不然就像周哥,丢了夫人又折兵。
其实给她买相机没有错,古人曰,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但是为了避免在得到虎子之前就被虎妈吃掉,一定要先思而后入。比如只将相机借给她用,假如她想得到相机,那么就会让你得到你想得到的东西。这样,最后就是放弃相机的所有权也是值得的。
gloria136 发表于 2015-4-12 15:27
反正也不能做男女朋友了。要呗。大不了撕破脸。不过不一定要的回来就是了。下次不要用贵重礼物买女朋友了。 ...
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