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z的事情已经不是一个争议,而是从13年1月1日已经定性,只是还有人去反对它这样一个状态,有人愿意抗争,有人乖乖交钱,这都无可厚非。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一厢情愿的认为Gez不能拿起法律武器讨债就太可笑了。
如果lz不明白,就去找律师,一是可以断定真假,二是让律师给你说下这份信搭理与否的风险。
郑重声明:
我反对Gez的收费,但是咨询过自己律师以及与法律专业毕业朋友闲谈,了解到将来可能面对讨债,法院,甚至影响Schufa等不良后果后,最终决定缴费。每个人的处境都不一样,有人仅仅是过客,有人在德国会有或长期,或短期的发展,每个人都有决定的权利,请尊重他人,请不要回帖洗脑,谢谢! ldstar2006 发表于 2015-5-13 12:49
跟律师毛关系也没有。私人讨债公司的讨债信而已。
这是法院强制执行人的来信,可不是私人讨债公司啊!
Gez钱是不是应该交是一回事,但是不能把法院信跟私人讨债公司混淆 gaogeng 发表于 2015-5-15 12:24
Gerichtsvollzieher是什么意思?先不管他是不是法院的编制,如果法院真要强制执行的话,是不是这些人去执行 ...
同意你说的,Gerichtsvollzieher确实有他的执行力,不过我跟你唯一不同的,就是还在反驳Gerichtsvollzieher执行。再等看看吧。 为了节省你自己的成本、时间、还有精力,我建议还是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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