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pilee 发表于 2015-5-26 20:41

如何才算明确预订且必须付款

有客户找我合作,希望进购某商品,于是我便根据客户期望的量跟我的供应商询了价格,供应周期等事宜。
客户这边口头上是同意的,并且也同意付款,我转达了客户的意愿,这时供应商就发了账单给我(我没有要求他给我账单)。
事情到这一步,我认为这是很正常的询价程序,接下来应该是等客户付款后,我才能进一步确认预订并付款(注意:这个供应商自己也是如此,只有当客户货款到账后,他才会付款给厂家订货)。

但是问题来了,这个客户总是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拖着没有付款,每次问他却都很坚决说肯定要的,只是因为什么什么。
供应商也一再询问我,有点不耐烦了并表示这个客户可能并不太可信,我再次转达了客户的意愿和原因,请他给一点时间并给一点信任,他也表示理解。

然而在接下来的时间内,供应商表现的越来越急躁,今天还发了警告信来,其中的部分内容如下:
Ich erwarte die Zahlung innerhalb von 7 Werktagen.
Schade dass Sie Ihrer Zahlungsverpflichtung bisher nicht nachgekommen sind.
Sie haben bei mir Ware bestellt. Im Geschaeftsalltag gehoert es sich dass die Rechungen auch umgehend ,verlaesslich ,beglichen werden.

这就是我们的分歧所在:
他说过他都是只能等钱到账了,他才会去跟厂家订货,那么我认为我并没有和他完成有付款义务的预订,只有等客户款到之后,我才会正式预订并付款。
然后他却认为我和他的那些关于货物询价和供应周期等的咨询以及表达客户意愿的邮件就算是完成了有付款义务的预订,而且其中一个原因甚至是他已经发了账单给我。

这里请有各位大神指点一下,到底如何才算是完成了“有付款义务的预订”?
是否收到了账单就等于必须付款?
万一客户最终还是没付款,我该怎么做?
万分感谢!!!!

Kosmonaut 发表于 2015-5-26 20:55

客户表达:“我要买这个!”
卖家:“好的!”
双方交易意愿无误地传递给对方,这就算合同建立。下面就该卖家发货买家付款了。

简单询价不算合同建立,但是同意付款绝对算了。另外对方出账单不是合同建立的标准,但在歧义的情况下买家应对此账单立即反对,不然还是算建立。

dennik 发表于 2015-5-27 11:31

只有明确的表达过订购意向才算数,比如将填好的订货单发给对方。合同确认通常有正式程序的,比如对方发过来的报价单,你签字确认然后发回给对方,对方收到以后确认接受你的订单。这时订购合同就生效了。

pipilee 发表于 2015-5-27 14:42

Kosmonaut 发表于 2015-5-26 21:55
客户表达:“我要买这个!”
卖家:“好的!”
双方交易意愿无误地传递给对方,这就算合同建立。下面就该 ...

谢谢回复,我们之间其实并没有那么直白无破绽的确认语,都是比较白话的。
比如我说客户要1万个,能不能便宜点,2块钱一个是否可以?他说如果那么多的话可以。
然后我说那不错,客户觉得价格是ok的,那回头他付款了,我就马上付给你。
但是并没有说:“好的,我现在就预订1万个,请发账单给我。”之类的话。

pipilee 发表于 2015-5-27 14:43

dennik 发表于 2015-5-27 12:31
只有明确的表达过订购意向才算数,比如将填好的订货单发给对方。合同确认通常有正式程序的,比如对方发过来 ...

谢谢解答,我们之间除了邮件往来的咨询和回答,还有一些客户情况和意向的说明外,并没有任何的书面签字的文件。除了他主动发了一个账单给我。

kidkudo 发表于 2015-5-27 15:00

pipilee 发表于 2015-5-27 15:43
谢谢解答,我们之间除了邮件往来的咨询和回答,还有一些客户情况和意向的说明外,并没有任何的书面签字的 ...

账单是什么样子的?
是Profoma Rechnung也就是形式发票么?这个是在客户确认订单后,向供应商索要的,依据这个才能付款。
如果就是rechnung开票那纯属扯淡,开票只能在货发出后给

如果邮件表明你同意对方报价,而且确认了订单的话,合同就生效了。如果只是供应商单方面认为同意这个angebot,但是客户并没有确认(书面的,邮件就行),那没有实际任何意义。他说的付款义务的bestellung站不住脚的,因为这不是verbindlich的确认

正常情况应该是,询价, 给angebot,确定数量并讨价还价,确认订单,付款,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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