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Handwerker Rechnung 的报税问题
这两天在填报税表格,我家去年装修时请了电工,是正规出的发票,上面已经根据报税要求写明了Handwerk部分的金额。后来因为我们最终付款时又跟对方讨价还价了一下,最终付的数额是原发票金额的95折。现在问题来了,我看见Warentest杂志上写着必须提交发票和银行转帐单,并且两者所示内容应相符,还有Handwerk部分要和Material分开,我们现在银行转帐单上的金额是4800欧,Rechnung上是5100欧,我也已经打电话问过那个电工是否可以给我开一张新发票,他说不可以,对他来说这件事已经erledigt了(我搞不懂为什么金额不相符他却可以正常做帐?难道他的Buchhaltung没问题吗?有没有大大能解答一下,这种情况下我是应该给Finanzamt直接写一个说明吗?还是先不递交转帐单,等Finanzamt来索要了我再去做说明?
谢谢。 自己顶一下 就写5100,300FA没时间管你。 必须把材料费分开。否则不认。 rabit 发表于 2015-6-8 20:57
必须把材料费分开。否则不认。
恩,材料费原发票已经分开了。只是因为打折以后出现50欧左右的差额。 写发票金额,看FA怎么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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