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水的鱼 发表于 2015-6-9 19:13

什么是sorgeberechtig?

未婚父母的sorgeberechtig,母亲自动具有监护权,父亲没有吗?要去Jugendamt办理,请问这个办理是必须的嘛?有什么区别吗?

vivi2010vivi 发表于 2015-6-9 19:58

只知道没结婚的父亲没有SORGERECHT.应该就是监护权。 但是可以做父亲鉴定,就是出生证上有父亲的名字,但是父亲还是没有监护权。 建议没结婚先别办这个,要不以后很麻烦。 纯属个人意见哈。

newguy 发表于 2015-6-10 19:29

我說的不是sorgeberechtig.首先,不知孩子父親是不是德國人。如果是德國人的話(孩子爸又肯認孩子)。最好就去jungendamt 讓孩子的爸簽署:vaterschaftsanerkennung.這是一份爸爸成認孩子是他的兒子的文件。然後你每個月就會得到unterhalt(爸爸對孩子的善養費,像Kindergeld 一樣直至18-25歲)。只有不同居的孩子才會得到善養費!當然前題要爸爸首肯孩子是他的

newguy 发表于 2015-6-10 19:32

vivi2010vivi 发表于 2015-6-9 20:58
只知道没结婚的父亲没有SORGERECHT.应该就是监护权。 但是可以做父亲鉴定,就是出生证上有父亲的名字,但是 ...

就算做了父親鋻定,只要媽媽說不知道誰是爸爸,在出生証上也可以没有爸爸的名字

怕水的鱼 发表于 2015-6-12 09:26

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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