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 发表于 2015-6-9 21:17

针对“咿恬小逗逼”的几篇对我及我的家人的不实言论以及侵权攻击的郑重声明!!!!

本帖最后由 郑重声明 于 2015-6-9 21:18 编辑




本人声明只此一份,另外版本皆为虚假

有刁民要害朕 发表于 2015-6-9 21:21

果然双方口中的故事讲出来各不相同。不过女主最近好像也不闹了。

安家龙 发表于 2015-6-9 21:28

呸~!123真是驳都懒得驳,要开脑洞,大家可以各种脑洞出来~~

你们最好是走法律程序,这是大家都乐意看到的~~ 最好你们法院见,公开审理,网络直播~~
开庭时间和地点到时候请通知大家,估计会有人乐意去现场

deutour 发表于 2015-6-9 21:29

如果像渣男说的这样,他回国探亲的航班号女的怎么知道?那么准确无误的被已分手的女性堵在机场这不合逻辑啊。

{:5_314:} 我回国探亲,准确无误的航班号以及时间连亲戚都不可能知道那么准确啊,除非是当时还很很亲密的人。

gameplay1212 发表于 2015-6-9 21:31

声明逻辑不清。。。。。{:5_371:}
13年8月开始谈朋友
次年6月分手
14年5月女方要求维持恋爱关系。。。。
真不知道这个日子是怎么过的

第176天 发表于 2015-6-9 21:32

关注这件事有一段时间了,也很同情女主,从她发帖也能看出来性格比较偏执,而且口无遮拦。还是希望女主赶快从阴影中走出来,至于lz落到目前的境地也是完全活该,自作自受。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6-9 21:36

楼主你发错地方了,发到兄弟版,发到这里很快被悍妇的口水淹没。坐看楼主被口水淹没。

Herstwasser 发表于 2015-6-9 21:36

口说无凭,一面之词。

有刁民要害朕 发表于 2015-6-9 21:42

其实也没什么好解释的,小姑娘明显气急攻心,对你恨之入骨。所谓什么菠萝迷药也就这么一说,楼主要真敢下迷药,这会应该在监狱里吧。至于聊天记录理论上当然可以伪造,不排除小姑娘为了营造气氛所做,不过大家都是宁可信其有。

小小爱forever 发表于 2015-6-9 21:44

长得就不像什么好人渣男别来这里洗白了

deutour 发表于 2015-6-9 21:48

用马甲发这贴真是下下策

不然光女的闹闹,过一段时间各位看客也没兴趣了,时间一久就烟消云散了

结果来了那么各种不符合逻辑的一出

这不是让广大看客更加相信女的受害了吗?

不知道这男的咋想的。

张宝得 发表于 2015-6-9 21:48

不管人家小姑娘做的过不过火,你都是渣男无误,最后一段还谢谢大家的支持,你恶不恶心啊,赶紧躲得远远的,跟人家小姑娘道个歉好好做人吧

有刁民要害朕 发表于 2015-6-9 21:50

deutour 发表于 2015-6-9 21:29
如果像渣男说的这样,他回国探亲的航班号女的怎么知道?那么准确无误的被已分手的女性堵在机场这不合逻辑啊 ...

网上一查还不简单

李猫儿 发表于 2015-6-9 21:52

发表个声明能证明什么
也不是一个女孩被骗
只不过就那姑娘站出来
把你的龌龊公布出来而已

事情做都做了
以为发个声明就能当作没发生过
你不是太幼稚就是虚张声势
很明显前一个跟你绝缘

周小猫 发表于 2015-6-9 21:53

没人觉得签字好难看么{:5_317:}

deutour 发表于 2015-6-9 21:54

其实楼主要重情重义一点,就给人20万人民币了事,毕竟人家才10来岁的小姑娘,一夜夫妻百日恩。再者也长点记性不要随便乱搞人小姑娘。

要楼主连20万人民币都拿不出来何必当初要睡人家小姑娘,你也担当不起养家的重任啊

要本着不搞白不搞,搞了也白搞的占便宜心态当我没说。

安家龙 发表于 2015-6-9 21:54

deutour 发表于 2015-6-9 21:48
用马甲发这贴真是下下策

不然光女的闹闹,过一段时间各位看客也没兴趣了,时间一久就烟消云散了


我突然开始喜欢你了~~~ {:4_29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6-9 21:55

李猫儿 发表于 2015-6-9 21:55

deutour 发表于 2015-6-9 21:48
用马甲发这贴真是下下策

不然光女的闹闹,过一段时间各位看客也没兴趣了,时间一久就烟消云散了


所以说啊
就这种智商还出来现
也这是够醉人的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6-9 21:56

deutour 发表于 2015-6-9 21:56

有刁民要害朕 发表于 2015-6-9 21:50
网上一查还不简单

男的本人不说女的怎么知道男的啥时候回国?飞机天天飞。天天守机场吗?

土木系 发表于 2015-6-9 21:57

哎,女儿千万要富养啊,不要穷养,否则便宜了禽兽。。。。可惜啊可惜

paul871017 发表于 2015-6-9 21:59

本帖最后由 paul871017 于 2015-6-9 22:01 编辑

楼主渣男骗人应该是真,那女的要钱不成大肆诽谤也能看出来。说真的,我从开始也没同情那个女的,觉得她自作自受。但大家别误会,我也同样痛恨这男的

安家龙 发表于 2015-6-9 21:59

土木系 发表于 2015-6-9 21:57
哎,女儿千万要富养啊,不要穷养,否则便宜了禽兽。。。。可惜啊可惜

啥呀,被害的姑娘家境良好,是年纪太小耳朵太软,13年被骗的时候还高中呢~~ 以为是个暖心大叔,就信他了

秋儿 发表于 2015-6-9 22:00

这个世界真真假假 不过你两也是有感情事情弄到这样的地步也真的很可悲 感觉女的你好好处理这件事

土木系 发表于 2015-6-9 22:04

多多猫 发表于 2015-6-9 21:56
这位兄弟,看你贴上来的是律师的公函,很正式的样子。就知道你动真格了。

你也睡了别人,一个二十岁的小 ...

不是说女猪脚,家境优越吗,怎么成苦出生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6-9 22:07

安家龙 发表于 2015-6-9 22:07

楼主弄个红字声明,以为是红头文件呢吧~~
见过律师函不?德国的,国内的?
无论哪国的律师公函,抬头必须是律师事务所公函筏,要有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电话等等好吗?~~~ 由律师出函,有编号,律师签名,国内是律师事务所盖章~~

你既然已经在国内报警,被害人也说明欢迎走法律程序,那么大家等着看呗~~

来福,你还不赶紧把楼主这个声明发到微博去啊?

说好一辈子 发表于 2015-6-9 22:09

写这个情商也高不到哪去,你是真想红吗,还时不时博一下曝光率。
解不解释你都把人家小姑娘睡了,否认不了,你要是事后做的好一些,小姑娘会不顾自己的名声到处说你嘛。玩弄了又怕人家找你,你以为你真有那么大魅力啊。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6-9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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