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曾某的帖子感想
根据妹子所写,曾某还曾经骗过别的女孩的钱妹子可以跟其他女孩联合起来,告曾某诈骗啊
这个金额已经够了,估计都是银行转账,证据也好弄
曾某住住柏林,完全可以在德国起诉
完全在网上靠舆论谴责他,不是没有用处,只是 网民大多健忘,果断时间
曾某又可以潇洒的去骗女孩子了
既想帮助妹子,但又怕坏人惦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匿了 都这种心态这事儿也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5_317:} lz太幼稚了吧,德国不会给你立案的,翻译问题你就解决不了 求包养 发表于 2015-6-11 17:22
lz太幼稚了吧,德国不会给你立案的,翻译问题你就解决不了
诈骗是刑事犯罪,应该可以的吧
看妹子家里条件也不错,翻译花钱请 专业的就是了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6-11 18:28
诈骗是刑事犯罪,应该可以的吧
看妹子家里条件也不错,翻译花钱请 专业的就是了
你放心吧,这个工作量,是天文数字的。。。 哪那么容易 曾直接说就是那俩女的赠予他的 你怎么证明就是诈骗? 国内就有女的约男网友到家里然后被强奸 然后告人强奸失败的 被告说了你请我到家里去的啊 强奸个屁啊。这里一样的情况 是妹子把钱给曾的 又不是国内那种短信邮件诈骗的 人把钱汇给了曾而已 凭什么就说是诈骗啊? 能不能告,找个律师咨询一下不就知道了。现在facebook的纪录都可以当证据了。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6-11 18:28
诈骗是刑事犯罪,应该可以的吧
看妹子家里条件也不错,翻译花钱请 专业的就是了
这男的骗吃骗喝的证据够难举证的. 被骗的有不少
敢或者愿意站出来和渣男斗的不多
渣男下三滥手段太多
渣男流窜做案,受害者太分散
so 此法若要实行,难就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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