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heng1 发表于 2015-6-15 14:10

好可怕的房客,这是人家的房子啊!

liliss 发表于 2015-6-15 14:43

不想搬可以问他们要赔偿, 我认识的人要把房子收回来, 房客不肯搬走, 最后打官司赔了2000大洋才搬走.

Bobbyschatz 发表于 2015-6-15 15:13

一般房主会补偿一些搬家费,我朋友也是房东给了2000欧的搬家费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15-6-15 16:39

也有可能遇到就是买房出租的,到时候你无非换一下转帐的帐号罢了

yy880115 发表于 2015-7-15 16:56

deutour 发表于 2015-6-13 12:57
如果你的租房合同没到期,而你要一直想懒着,新房东短时间内不能把你怎么样,就算走程序时间就够 ...

租客是愿意搬走否,买房的忍一开始就能知道,然后选择是否买下这个房。买房者有选择买哪套房子的权利,通常二手房带租客价格会低一些,既然选择占了这个便宜就要处理前房客的关系。

yy880115 发表于 2015-7-15 17:00

spike 发表于 2015-6-15 14:03
烧香拜佛以后不要碰到楼主这样的房客,其实你自己也知道理亏,不然不会用这个“赖”字。



租客是愿意搬走否,买房的人一开始就能知道,然后选择是否买下这个房。买房者有选择买哪套房子的权利,通常二手房带租客价格会低一些,既然选择占了这个便宜就要处理前房客的关系。德国本来也是保护租客权利的,如果要打官司,在判决前,住客也能一直住,这就是我说的赖,怎么理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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