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签证的问题,外管局是不是给我发错了??
我在德国读博士,资金来源是老板给50%的E13工资合同,已经在大学注册,拿的是学生签。上个月签证快到期去申请的延签,当时请老板出了一份工资合同确认函当做资金来源证明,信上已经写了工作时长和E13的工资合同,一并申请延长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但是今天拿到签证的绿纸上写的Nur zur Promotion an der XXXX(学校名称). Erwerbstaetigkeut nicht gestattet. Ausnahme:每年120整天或240半天可打工受薪酬。所以问题来了:
1. 这样的working permission 能拿去签50%E13的合同吗?工作时长明显不够50%E13啊,外管局是不是给错啦?
2. 如果不能的话我该怎么办?重新向外管局申请吗?重新申请要递哪些额外的材料吗?
希望有经验的大神们帮帮忙看看,解释一下。多谢多谢
没啥问题。该上班上班。一切照旧。除非你要出去赚外快。会用到120个整天。 不然你一天也用不到。 也就是说绿纸上的第一句话已经涵盖了允许签博士工作合同的意思吗?另外给的120天属于额外打工,不包括在合同的工作时间内? tropicbird 发表于 2015-7-22 08:27
也就是说绿纸上的第一句话已经涵盖了允许签博士工作合同的意思吗?另外给的120天属于额外打工,不包括在合 ...
是的,那个工作属于你读博的内容之一,不占打工许可时间。 啊,懂了,多谢多谢!! 其实是看人品(或者说外管局人的心情如何),拿半个位置的,有人拿18的签证,也有拿20,或者16的签证。 读博还能额外打工? O的故事 发表于 2015-7-22 10:37
读博还能额外打工?
和学生签性质一样的,楼主本来就不是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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