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15-7-28 10:57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15-7-28 11:36
这样就比较麻烦了。。因为如果你们没有一起交接房子,就很容易出这些问题。。。跟房东还好说,法律保护房 ...

谢谢你对啊 当时少了个心眼 交房的时候找个第三方在场 或者写个protocol 让她签字再交钥匙 她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没有经验啊。。。

但是 我和她之间单独签了一份合同 说她的押金必须一个月之内银行转账给我 这个是受法律保护的 到时间我可以发封律师信?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7-28 11:00

花景因梦 发表于 2015-7-28 11:43
在德国谨记,口头答应都是放P,做不得数的。下次就先交钱再交钥匙,害人之心咱没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尤其 ...

对啊当时还是应该坚守原则 不应该轻信别人 但是其实我们白纸黑字有份合同 说她必须一个月之内付我押金 银行转账 她也签字了 上面也没有写任何可以扣押金的理由这样我拿回押金受法律保护吗?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7-28 11:03

幽雨听弦 发表于 2015-7-28 11:47
你这个。。。。。
交房子都是要房东亲自在的,而且押金等等都是和房东联系。你这个倒好,房东闲着,你在这 ...

对啊 我也觉得当我房东太轻松了 什么都不用管 扯皮也是我们自己扯 当时西女发邮件给我们 房东现在都没有回当然也有可能他们私下联合起来对付我 没让我知道罢了 毕竟西女是他的现任房客 我已经是过去式了 也没有必要站在我这一边

我当时只要想找人接我的家具 所以自己找房客亲力亲为 不然就直接正常程序kun了

wolfgang912 发表于 2015-7-28 11:23

第一次听说房客间结算押金的。。。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15-7-28 11:57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7-28 12:03
对啊 我也觉得当我房东太轻松了 什么都不用管 扯皮也是我们自己扯 当时西女发邮件给我们 房东现在都没有 ...

你的房东很精明,你战斗经验太少了。她欠你多少押金?

yugongtian 发表于 2015-7-28 12:05

感觉什么字据啊什么证明啊,只有说矛盾冲突超过一定额数才值得,难道有人会因为200或者300欧打官司?

雨中彩虹 发表于 2015-7-28 12:45

就没中国人愿意nach你的房子吗?

clear 发表于 2015-7-28 13:03

有人知道,为什么房东让房客找房客,再转给房东。房东自己找直接挑选房客不是更方便快捷吗?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15-7-28 13:12

clear 发表于 2015-7-28 14:03
有人知道,为什么房东让房客找房客,再转给房东。房东自己找直接挑选房客不是更方便快捷吗?

房东是不想让你提前kun房子。如果你要提前kun就得自己找房客,是给你增加麻烦。但是你愿意,他也没法拒绝。但是可以一直不同意你挑得房客。说白了就是想白赚你的钱。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7-28 13:20

wolfgang912 发表于 2015-7-28 12:23
第一次听说房客间结算押金的。。。

是比较囧 我当时也没多想。。。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后任房客二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