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owuxian
发表于 2005-6-22 13:47
两个太相似的人,做知己远胜于做恋人。
毁了
发表于 2005-6-22 14:03
有过 但都错过了!
Igel
发表于 2005-6-22 15:46
有,或者无是在一念之间,曾几何时我有过,但失去了,曾几何时我没有了,她又出现了。。。。
libo
发表于 2005-6-22 19:01
那又如何
以我的性格,肯定会说,大声地说,我喜欢你!没有其他要求,就是要告诉你,我喜欢和你在一起。
然后呢?曾经有一次,我说了,我爱了,然后完完全全地失去了。痛入骨髓。
而这一次,我该选择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