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工作证明的事情
虽然新工作明年1月才开始, 我在现任公司工作到12月底。但新雇主人事要求我九月初交现任雇主的Arbeitszeugnis. 然后他们再会把合同发给我{:7_441:}
根据我自己打听的信息, 一般final的工作证明(不是那种zwischen arbeitszeugnis( 应该是离职之后雇主才能开的吧, 也就是说我拿到现任雇主的工作证明只能shi明年一月左右了。
我打算的是, 这种情况是不是和新雇主解释一下,争取让他们先把合同发过来....大家觉得怎么样?
另外,请教大家, 英文的工作证明一般公司都是可以给开的吧?
谢谢大家, 祝大家周末愉快
现任雇主的合同是有限期对吧?也就是说12月结束之后他们也不知道能否还给你续合同?这样可以和他们说明有新雇主出现,这样两边都可以提前招手做交接手续。如果是无限期合同并且你是打算在12月之前按照Kuendigungsfrist辞职,可以让现雇主出具Zwischenzeugnis,可以说打算上一个Weiterbildung所申请的学校或者继续教育机构要求出具现有的工作证明(你不一定提到你有新工作,这样会多少避免一些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此外,新雇主要工作证明再发合同的情况不太寻常,完整的工作证明在工作合同结束前都开不了,这是业内的共识,你可以问问Personalabteilung他们要的是不是Zwischenzeugnis,而非最终的工作证明。 Triberg千钟屋 发表于 2015-8-8 22:54
现任雇主的合同是有限期对吧?也就是说12月结束之后他们也不知道能否还给你续合同?这样可以和他们说明有新 ...
谢谢你详细的回复! 现任合同是无限期的, 提前三个月到季度末, 所以本来是打算拿到新合同然后坤现在的工作。最终的工作证明上面写时间肯定是写我工作到x月x日,所以也肯定是等我彻底结束工作关系之后才能拿到。
结果现在好像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新公司要工作证明然后给合同, 我又是想先拿到新合同然后再坤再把工作证明给新公司。
打算先这么问问新雇主,看他能不能等到明年1月份, 如果不行,就厚脸皮先找现任雇主要个zwishenzeugn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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