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ce77 发表于 2015-8-26 17:01

kk

seufzer 发表于 2015-8-27 10:14

:sleepy:

我爱橄榄菜 发表于 2015-8-27 13:33

{:4_307:}

moonlight54321 发表于 2015-8-27 15:52

kkk

北风 发表于 2015-8-27 20:29

{:2_225:}

xschokoladex 发表于 2015-8-27 22:51

kankan

pinguinundbear 发表于 2015-8-28 00:07

Kankan

yuinahimoo 发表于 2015-8-31 11:15

Kk

透明小尘埃 发表于 2015-8-31 11:35

{:5_329:}

hxkfs 发表于 2015-8-31 12:25

mark

Yoda 发表于 2015-8-31 12:56

这个分析比较详尽了,另外,地域上的区别也对这个旅行证颁发的要求有所区别

bourree 发表于 2015-8-31 12:58

看看

bourree 发表于 2015-8-31 13:13

本帖最后由 bourree 于 2015-8-31 13:14 编辑

LZ 你想多了,中国政府从来没有如你所说的那样什么不再把小孩往外推,而是更加细化了把哪些小孩往外推 - 说穿了就是谁都不傻,你想占两边的便宜,而中国政府不想让你揩油,简单吧 ...

这里面的关键点是两个,首先是父母的居留/国籍状况,其次是小孩的出生地

而出生地其实是最重要的,因为很多国家有出生即获得国籍的原则,所以每个国家的细则会有所不同,因此不要去看其他国家,就看所在国家领事馆的文件就可以了

中国大使馆的文件其实说的很清楚了已经 - “出生即具有德国国籍,同时根据中国国籍法被认定为具有中国国籍的未成年人”

什么叫做“出生即具有德国国籍”?就是说,父母其中之一有德国籍或者永居,德国政府都承认这个小孩出生即具有德国籍。那么什么又叫做“根据中国国籍法被认定为具有中国国籍”呢?也很简单,“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也就是说,你小孩生在中国肯定有中国籍

或者“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这句话的重点是后面一半,也就是说,首先要确定,你所处的国家,是否给予你这种条件的小孩出生即具有国籍?按照德国的法律,是的,所以你的小孩要是生在德国,就绝对不具有中国国籍

个么说到这里,又要扯大使馆那句话了“出生即具有德国国籍,同时根据中国国籍法被认定为具有中国国籍的未成年人。” 这句话看起来很confusing,但是其实意思很明确。我举个例子,就比如,夫妻双方有一个是德国籍,然后小孩生在中国。那么,首先这小孩肯定是“出生即具有德国籍”的,因为父母一方是德国籍嘛。但是,因为你小孩生在中国,且父母有一方是中国籍,就符合了国籍法的第四条。这种小孩,就可以去领事馆领取护照,或者旅行证

我知道很多人在这里confuse 了旅行证的意义,以为旅行证只是颁发给新生婴儿的,所以就在纠结并幻想所谓的双国籍,但是其实如果你护照丢了,急着回国,也是可以办旅行证的呀 ... 人家又没说只给新生儿办 ... 再说了,护照旅行证都是和国籍有关的东西,你的小孩出生“具有德国籍”,但是没说要立刻去报德国户口呀 ... 你要是已经领了德国护照,那根据国籍法,就算小孩生在中国,也已经丧失了中国籍,怎么再去领中国旅行证?

NINN 发表于 2015-8-31 13:26

有一方有长居就不能拿旅行证了?
孩儿他爸长居,我不是,能拿吗?不是说妈妈在生宝宝的时候不是长居可以拿旅行证吗

dolcid 发表于 2015-8-31 14:13

bourree 发表于 2015-8-31 12:13
LZ 你想多了,中国政府从来没有如你所说的那样什么不再把小孩往外推,而是更加细化了把哪些小孩往外推 - 说 ...

可是知道的中国人里,已经领了德国护照的小孩照样拿了旅行证。其爸爸德国籍,妈妈中国籍。

jancy 发表于 2015-8-31 18:16

pp

irvine 发表于 2015-8-31 18:41

本帖最后由 irvine 于 2015-8-31 18:42 编辑

bourree 发表于 2015-8-31 13:13
LZ 你想多了,中国政府从来没有如你所说的那样什么不再把小孩往外推,而是更加细化了把哪些小孩往外推 - 说 ...

你根本连政策都没读懂就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

我举个例子,就比如,夫妻双方有一个是德国籍,然后小孩生在中国。那么,首先这小孩肯定是“出生即具有德国籍”的,因为父母一方是德国籍嘛。但是,因为你小孩生在中国,且父母有一方是中国籍,就符合了国籍法的第四条。这种小孩,就可以去领事馆领取护照,或者旅行证

孩子出生在国内,这种情况既没有护照也没有旅行证,而只能拿“出入境通行证”离开中国。孩子到了国外后也只能拿“旅行证”。不过无论如何,决不能领取护照。因为多重国籍不得持用中国护照。

你前前后后还有无数错误,我都懒的指出了。135楼也指出了你的原则性的大错。你还是删贴吧。

bourree 发表于 2015-8-31 20:52

irvine 发表于 2015-8-31 18:41
你根本连政策都没读懂就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




这有什么好删的,自己去领事馆网站看看不就行了?

我自己都有好几个朋友,要么是某国永居,要么是外国籍,然后在国内生孩子正常顺利办中国户口中国护照

首先,要懂法,然后要懂司法解释,最后,不要不懂装懂 ...

bourree 发表于 2015-8-31 20:56

dolcid 发表于 2015-8-31 14:13
可是知道的中国人里,已经领了德国护照的小孩照样拿了旅行证。其爸爸德国籍,妈妈中国籍。

不能拿例外事项来进行司法解释,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你没有足够的“关系”,父母有一方是德国籍,小孩生在德国并持德国护照,是没有可能性拿中国旅行证的,因为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 ...

另外,拿着双重国籍,也就是两本有效护照的人,我真认识很不少 ... 但这绝不能说明中国政府事实上承认双重国籍

总结就是 - 你懂的

ldstar2006 发表于 2015-8-31 22:46

看看

irvine 发表于 2015-9-1 08:54

本帖最后由 irvine 于 2015-9-1 08:55 编辑

bourree 发表于 2015-8-31 20:56
不能拿例外事项来进行司法解释,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你没有足够的“关系”,父母有一方是德国籍,小孩生在 ...

为什么还要继续不懂装懂呢?

中国去美国生孩子的,回国都持美国护照+中国旅行证。何来你说的拿了外国籍就不能拿旅行证?

你连“旅行证就是发给多重国籍的未成年人”这个基本事实都搞不清楚,还大言不惭一遍又一遍的出丑,简直是可笑之极。

irvine 发表于 2015-9-1 09:05

bourree 发表于 2015-8-31 20:56
不能拿例外事项来进行司法解释,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你没有足够的“关系”,父母有一方是德国籍,小孩生在 ...

这不是列外,而是你满嘴跑火车乱扯。

国籍法是:如果小孩出生在国外,已具有外国籍,且中国籍父母一方已经在国外定居,那么孩子不具有中国籍。那么如果中国籍父母一方刚到德国还不足以构成“定居”这一条件,那么孩子仍然具有中国籍。那么就必须持有旅行证。

再次警告你不要在这里误导且妄评,你的素质实在是太低了,专业知识差还可以理解,字都不认识就满嘴跑火车还敢说别人不懂。

旅行证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发给具备多重国籍的未成年人,却被你说成中国政府不承认多重国籍。

bourree 发表于 2015-9-1 09:38

irvine 发表于 2015-9-1 09:05
这不是列外,而是你满嘴跑火车乱扯。

国籍法是:如果小孩出生在国外,已具有外国籍,且中国籍父母一方 ...

不知道这位仁兄为何如此激动?

首先你的解读基本都是路边社消息道听途说居多,但是美国生孩子可以持美国护照并且办旅行证这点的确是我疏忽了,因为我身边也没有这种人,这类消息以前倒是没有关注过。但是美国是出生即获国籍,无需父母有美国籍或者永居,因此是符合国籍法规定的。我有朋友美国绿卡,小孩生在美国,就办不出旅行证,只好签证回国 ...

其次,法律就是法律,司法解释就是司法解释,中国国籍法写的清清楚楚,“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并且用了“丧失”这个强烈的词,也就造成了官方渠道下几乎不存在操作的空间

同时,“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这条讲的很清楚,只要父母有一方有永居或者外国籍且小孩出生在国外,就不承认中国籍了。而德国并不是一个出生给国籍的国家,要想获得德国籍,父母至少要有一方是德国籍或者永居。领事馆网站写的清清楚楚,“3.如父母一方具有外国国籍、一方或双方具有永久居留权(Aufenthaltstitel上显示有效期为unbefristet),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由新生儿出生地有关政府部门(如新生儿出生地的Bürgeramt、Kreisverwaltung、Standesamt、Landratsamt、Auslaenderbüro、Auslaenderbehoerde等,因德国各地管理此项事务的政府部门设置有所不同,请申请人提前咨询新生儿出生地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件(点击范例链接)(其中须包含“Das Kind XXX 姓名hat bisher keine deutsche Staatsangehoerigkeit”字样或相同意义语句),以证明该儿童未因父(母)具有该国国籍或长期居留而拥有该国国籍及有关证件。” 这个小孩要是生在德国,领事馆根本不会给办证件,只有生在中国,才可能满足出生具有德国籍,且具有中国籍的条件。如果不是,请问何种情况下,新生儿可以出生即具备德国籍,且同时满足国籍法规定具有中国籍?

另外就是,我以为大家是在讨论,这货自己一副泼妇骂街腔调,满嘴喷粪,居然还要警告我,是不是要来打我弄的我好紧张 ...

irvine 发表于 2015-9-1 09:59

本帖最后由 irvine 于 2015-9-1 10:22 编辑

bourree 发表于 2015-9-1 09:38
不知道这位仁兄为何如此激动?

首先你的解读基本都是路边社消息道听途说居多,但是美国生孩子可以持美 ...

不知到这位仁兄为何在138楼先当泼妇,怎么还有脸倒打一钉耙?

我扇你耳光是对你138楼既无专业知识又无基本教养做出的回应。对于文明人我自然以礼相待。不过你显然不是文明人。不懂专业可以原谅,但不懂专业喷粪半天还把别人的正确意见说成是不懂装懂就是你素质太低。你不懂装懂还攻击别人,满嘴跑火车说别人“首先,要懂法,然后要懂司法解释,最后,不要不懂装懂 ”。你还要脸吗?

第一,我不是道听途说,而是诸多实践,且完全是中国驻德使领馆的官方合法行为。反倒是你发了神经病乱解释,且再次诬称我是“道听途说”。

第二,法律玩的就是字面外的意思。国籍法确实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一说,但是实践中中国政府又推出了个“旅行证”这个掩耳盗铃的证件给予未成年人绿灯。你蠢到以为会读几个字就敢来解释法律,不是素质低是什么?人人都能识字读法律文本,那还要律师干什么?你知道旅行证和护照的区别吗?

第三,你一错再错。你再次妄称这个小孩要是生在德国,领事馆根本不会给办证件。那么我就再赏你一耳光:中国驻柏林大使馆官方政策,2014年就贴在那里了:为持德国护照儿童颁发旅行证
http://www.china-botschaft.de/chn/lsfw/t1179647.htm
为持德国护照儿童颁发旅行证
2014/08/01
  (一)适用情形

  出生即具有德国国籍,同时根据中国国籍法被认定为具有中国国籍的未成年人。
亲,你识字吗?你知道中国实际上是承认未成年人多重国籍的吗?你在前面帖子还大言不惭说“这有什么好删的,自己去领事馆网站看看不就行了?”,结果你自己倒是压根儿没看领馆网站。你大言不惭什么在德国出生的孩子拿旅行证是例外,是办事人员不懂法,敢情天朝驻德大使馆长期实行的官方政策是在放屁?
你又在那里满嘴喷粪了半天,你贴出来的那些说的是具备德国籍后就不能拿中国护照,但是实际实践中符合一定条件后可以拿旅行证!这就是中国政府专门给未成年人开的绿灯!

到底谁是泼妇骂街?谁不懂法不懂司法解释在不懂装懂?谁在一遍又一遍的跳出来出丑?所有可以合法持有多重国籍的妈妈都想扇你,亲!

dujuansmiling 发表于 2015-9-1 14:50

kankan

Keran 发表于 2015-9-1 16:16

{:4_284:}

aaaa1115 发表于 2015-9-1 19:47

{:5_335:}

S.H.E 发表于 2015-9-1 20:30

Dddd

dolcid 发表于 2015-9-1 20:31

bourree 发表于 2015-8-31 19:56
不能拿例外事项来进行司法解释,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你没有足够的“关系”,父母有一方是德国籍,小孩生在 ...

哪有什么关系,普通小老百姓一个呀。。。而且不是特例,知道不止一俩家都拿到了。。。

dolcid 发表于 2015-9-1 20:39

irvine 发表于 2015-9-1 08:05
这不是列外,而是你满嘴跑火车乱扯。

国籍法是:如果小孩出生在国外,已具有外国籍,且中国籍父母一方 ...


国籍法是:如果小孩出生在国外,已具有外国籍,且中国籍父母一方已经在国外定居,那么孩子不具有中国籍。那么如果中国籍父母一方刚到德国还不足以构成“定居”这一条件,那么孩子仍然具有中国籍。那么就必须持有旅行证。
你这说的就是一方父母德国籍,另一方有限期家团或者甚至是学生签证吧。

为啥唯独父母一方有长居就不行呢。即便另一方也是有限期2年或3年签证而已。我就是纠结这点郁闷的不行,不是有个不成文规矩说什么俩岁内不拿旅行证回国小孩就再也没可能有中国籍么。这小孩2岁内想拿也拿不到,等于一点机会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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