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猫儿
发表于 2015-9-1 12:52
三宅一生 发表于 2015-9-1 09:06
我不知道她在哪儿啊,她走的时候也都没跟我说一声。
我也很心疼那些水和钱,哗哗的水就这么白白浪费了 ...
有没有她的个人信息
越详细的越好
建议你找个律师谈一下
她住在你的房子而你不住的期间
肯定能有证据和证人
你的银行划账已经她给你每月的150欧汇款证明
哪怕很小的细节你都收集出来
再联系一下介绍她住你房子的那个回国的朋友
把事情说清楚 说你不是再跟他倒苦水也不是埋怨他
只是希望他能帮忙提供一下有关那个女孩的信息
这种事情我是这样认为的
首先 应该你付的钱 你必须付 但不该你付的
就不能姑息这种行为 还有谁赚钱都不易 就像你说的
收养只流浪猫流浪狗的 你都是做了好事 心理舒坦
被这么个没人品 的背后来这么一下 她还骂你傻X 不单窝火
重要的是这个财破的毫无意义 用破财消灾都没发安慰自己
其次 这种人 言行不一 就是个骗子 这什么行为啊
不是诈骗吗 就算不是 那也离空手套白狼没差多少
法律上你要追究她 她都得受着
最后 遇到这样的事 别想着忍一时风平浪静
退一步海阔天空
那都是切身利益不受太大影响的时候
标榜下自己的大度和自我安慰罢了
你现在是破财了 虽然是你一开始就没学会拒绝造成的
但你还有追究她的权利 为什么不追究
人软弱惯了 也会有惯性 一味的忍
当你反抗一次 并且成功的时候
你就骂自己为什么以前不争取本该属于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希望你能看进去我说的
还有抱一抱你吧
ps我是心疼你的钱
我太财迷了
木哈哈
三宅一生
发表于 2015-9-1 13:41
dommie 发表于 2015-9-1 08:49
MM以后要看准人啊
有的人你对他好他也不会记着的。再说了 自己的事情自己处理,出门在外谁都没必要为他 ...
是啊,同情了她,到最后让自己倒了霉,她是不会同情我的
谢谢安慰!{:4_298:}
三宅一生
发表于 2015-9-1 13:4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9-1 08:54
不熟悉的人一律禁止产生金钱关系, 楼主你要记牢了。
嗯嗯,我现在甚至是觉得,熟悉的人最好也杜绝产生金钱关系。。。{:4_300:}
李猫儿
发表于 2015-9-1 13:46
本帖最后由 李猫儿 于 2015-9-1 13:55 编辑
三宅一生 发表于 2015-9-1 09:15
我是那种 劝别人可以劝得引经据典,古今中外,道理掰碎了揉平了一点一点给人家分析得头头是道的那种,但 ...
哎呀
我都不知道咋说你了
看你以前的回帖
真是一明白人
看着帖子我都不想确定
发帖的是一个三宅
你这不是扯呢吗
噢
光上论坛帮别人做
免费心理疏导了
自己却后屁股跟着埋单
(我是真心疼钱啊)
你你你
我都磕吧了
那军师啊
也就叫着好听
实际上有屁用
你看看诸葛亮
三国演义里描述的
“仙人”似的
有啥用
那么个破名号
能当吃还是能当喝啊
还是能帮你善后买单啊
还不都得你自己来
先把自己的事情弄明白了
有时间了有闲情逸致了
在帮别人解决些问题
即打发了时间
也做了好事
心情舒畅了
你这弄的
不了解内情的
还以为你账号被盗了呢
ps话是玩笑着说的
有不中听的
你也你放心上
我还是那句话
该是你做的 你做
不该你做的 凭什么让让你担
三宅一生
发表于 2015-9-1 13:46
幽雨听弦 发表于 2015-9-1 09:02
三宅一生听起来还是很有历史和文化的厚重感,但直接变成阿三或者小三又想喷饭了{:5_38 ...
魔羯哪里冷血了?我觉得是脸上不热情而已。我认识的魔羯都是面冷心热,刚认识的时候看着都是冷美人,遇到事儿的时候都伸手帮忙。反而有些一见面就很热情的,成天拍胸脯打包票的,万一真出事儿了,这人绝对不帮忙。
三宅一生
发表于 2015-9-1 13:51
victoriahuang 发表于 2015-9-1 09:49
看完了全楼的帖子,只想说现在极品奇葩真的多,他们自己还觉得理所当然!道德缺失!这几天朋友圈流传的那个 ...
有些人真的是不知道怎么想的,古人云,自所不欲勿施于人、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但他们呢?!我不求她对我感恩戴德,但起码不用以怨报德吧?!即使我傻,也用不着欺负我吧?!
还有,你的图片好漂亮啊~~
三宅一生
发表于 2015-9-1 13:53
bronzelh 发表于 2015-9-1 10:16
楼主的痛心我非常能体会。作为二房东,要承担很多责任,每年拿到帐单的时候都是心惊胆战的。
不是说不能用 ...
对啊,就算是暖租,不用他们再多付钱了,也用不着故意祸害浪费吧?这世界上的资源本来就不够,这些人的心思太狭隘了!
岂曰无衣
发表于 2015-9-1 13:55
阿宅挺好 就这么定了
三宅一生
发表于 2015-9-1 13:56
幽雨听弦 发表于 2015-9-1 11:14
富姐你干嘛专门把那个宅字落掉?小宅这个还不错~~~不过三宅更好点
要不直接三姐算 ...
你又在哪儿呀么嘿,我要{:4_297:}了!!
太座终于走了?你这么happy?
三宅一生
发表于 2015-9-1 14:11
李猫儿 发表于 2015-9-1 11:52
有没有她的个人信息
越详细的越好
建议你找个律师谈一下
多谢猫儿!!!!!!!!!!!!!!! {:4_301:} X 10000~~
我连合同都没跟她立,话说我就没跟任何一个住客立过合同。连凭据都没有,唉~
说到证人,记得室友当时提过一句,说这姑娘几乎从不出门,我邻居也几乎都看不到人的,估计谁也没见过这个人,即使见过也记不住,样貌说实话没有讽刺意味真的实在是路人甲中的路人甲, 更何况都是两年前的事了。
至于让我室友当证人,他彻底回国,这辈子能否再见都是个问题,他又胆小怕事,定然不会肯出这个头。更何况,万一一个没弄好,他还得一起背这笔帐,他才不傻呢。对,就我一个人傻,我活该~~ 总之,我以后不干这傻事儿就是了,多留点心眼儿~
我也很心疼这个钱,说真的,收留流浪猫,初期打针、节育这些的投资也不过100欧左右,之后猫沙猫粮那些按月付也用不了太多,这些水费利用起来,真能救不少命呢!
你养姑娘你知道,这要是都换成胡萝卜,可够你家姑娘开心好几年的~
你说,这世界又不是只有她一个人存在,真的很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