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师 发表于 2015-10-4 21:30

532441474 发表于 2015-10-4 21:24
真的真的吗?????也即是说我明天可以跟房东说我不租了?????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签字即生效,LZ现在不租很明显是违约。

532441474 发表于 2015-10-4 21:31

龙宝2012 发表于 2015-10-4 22:21
押金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而是,签了合同,一定时间必须付好押金。不想租这个房可以和房东商量 ...

嗯,我再看看吧。。。其实房子挺好。。。就这事起矛盾了

无极 发表于 2015-10-4 23:02

生效了!

franklx 发表于 2015-10-4 23:44

532441474 发表于 2015-10-4 22:30
这并不是想占便宜。留学生在外本就弱势群体,因地毯引起的扣押金事例又很多。。。
而且我是真不想要地毯 ...

呵呵 呵呵呵

jjx 发表于 2015-10-5 07:09

如果财物清单里包含地毯的话,你可以不签字,等房东把它删了再签

AngelsDaddy 发表于 2015-10-5 07:30

532441474 发表于 2015-10-4 22:30
这并不是想占便宜。留学生在外本就弱势群体,因地毯引起的扣押金事例又很多。。。
而且我是真不想要地毯 ...

没有地下室么?放点地毯问题不大啊

Triberg千钟屋 发表于 2015-10-5 09:11

不要地毯可以和房东商量的,他不应该以没有地方放地毯为理由不把地毯撤走。或者你可以这样:要求房东和你两个人对地毯和所在屋子内的所有东西进行拍照并做Protokoll,对你搬进去之前的物品新旧程度进行确认,如果有必要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如果你就租3个月的房子,一般如果房东是德国人,而且整个街都是他的房子,那不会出现问题,甚至房东会维护学生的利益(尤其涉及到Zwischen和Untermiete时)。但如果你是租2年的房子,那么Protokoll和公证就十分重要。你字一旦签了就有法律效应了,反悔虽然也可以,但是需要现在立刻写Kuendigungsantrag,3个月之后能搬出去。

harryzs 发表于 2015-10-5 09:14

怕以后扯皮的话,可以加入租房协会,由他们出面帮你扯皮。

532441474 发表于 2015-10-5 10:26

franklx 发表于 2015-10-5 00:44
呵呵 呵呵呵

民法中法不禁止即自由,法律并没有禁止人们违约,只是不倡导而已。况且,契约自由又不单单包括签订合同自由,解除合同亦是自由,违约是我单方意思表示又有何不可?况且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您对于契约精神的理解过于广泛,类似于为道德的绑架。

532441474 发表于 2015-10-5 10:28

AngelsDaddy 发表于 2015-10-5 08:30
没有地下室么?放点地毯问题不大啊

今天去法律咨询问了,那位先生说地毯在德国很normal,你不能拿中国的normal衡量德国的nor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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