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集齐了三大杀器:海关,ARD和Waldorf Frommer
本帖最后由 牧羊女ZYY 于 2015-10-8 19:38 编辑现在开信箱都有心理阴影了。。。。海关罚款逃不了交了,ARD也交钱了事,但是W F实在是太意外了
现在住的2-Zi-Whg,一开始是我老公和他的朋友W一起合租的,网也是W的网。但是去年W因为签证问题回国了,走的很匆忙,也没有kun掉网。而我几个月后家团来德国,继续租住这个Whg,还是用W的网,只是每个月我们转账给网络公司,也是和W说好的
结果今天收到寄给W的W F的罚款信815EUR,说用Bittorent下载了电影 3 days to kill
既没有IP地址,也没有下载时间,就是一个电影名字,而且我们完全没有电驴迅雷之类的软件。这部电影我是在国内看的,我老公根本就没看过
那么罚款信的署名是W,因为网是他的,那我们是不是连回复一下都木有必要了???
至少要通知W吧 越前小贼 发表于 2015-10-8 18:57
至少要通知W吧
肯定告诉他啊,只是时差现在W还不知道 跟你们也没有关系啊,告诉W就行了 写信反驳,直接说你们刚从国内回来,他们说的事情和你们没毛关系
要么他们提供详细的时间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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