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账单,中间没有收到过催付,是否应该付律师信中的honorare
大家好,前年做房子的时候收到当地电力公司的账单,一共640欧,忘记当时有没有付了,因为有很多账单,天天都要付款。。。这个得周一周二去几个银行打出以前账单才能知道到底有没有付过。。。但是其间也没有过任何mahnung,昨天收到一封律师信,除了当时的款项,Mahnung的10欧,利息50欧,还有一箱是Honorare是150多欧。。。
请问这个Honorare是否应该付?电力公司完全可以善意的发封Zahlungserinnerung,或者Mahnung提醒一下,因为当时可能真的是忘记了,个人觉得实在没有必要直接送给律师,还要我来承担律师费。。。如果发给我Mahnung,我拒付,那可以走法律程序,不知道我理解对不。。。
上网查了些建议,有的说要先问律师要电力公司的vollmacht,还有的列出来哪些名目要付(比如Mahnkosten,Zinsin),有的名目不能付(比如Inkasso公司的服务费)。。。。
求大侠指点!!!
对了,发票地址一直是我新家的,收信状态一直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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