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团聚签证的租房问题?
我现在已经在德国,老婆打算明年来德国陪读,申请家庭团聚签证。我现在暂时住宿舍,老婆来了以后要出去租私房。
那么去大使馆办理家庭团聚签证的时候,是否需要提供我在德国找到的可供两人住的租房合同呢? 还是说办签证时不需要,老婆到德国之前找好房子就可以啊?如果办理家庭团聚签证时,就需要租房合同,那我得抓紧找房子了。如果是后者,可以先住着宿舍,离学校近点,也省点钱,呵呵。
我在申请家庭团聚签证须知上看到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同时移居德国:“包含未来在德国居住地的租房证明、房产证明或诸如此类的证明。” 这里说的夫妻双方同时移居德国指的是什么??是指两人一起办理签证吗?我这样先来德国,然后她再过来找我算不算同时移居呢?
有相似情况的朋友,给指点一下,十分感谢。
家团的前提之一是有合适的住房,需要提供租房证明 借路问句,怎么大使馆上没有写经济收入要求?这个如何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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