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社会-之-留头魔》★☆★--作者: 吴澧童★☆★
1、「铃…铃…铃…」在寂静的半夜,忽然没来由的传来一阵手机声响,早已有职业病的我,连忙翻身而起,睁著惺忪的睡眼,四处寻找声响的来源,五秒钟後,我在我的手提袋里,找到了一边狂叫一边发抖的手机,从对方的声音中,感觉到十分急促而兴奋,就连我的反应十分冷淡而无力,他似乎也没查觉到。
「无厘头!无厘头!醒了没?去年,去年那个『留头魔』又出现了!你要不要来分局?快点,再十分钟法医就要去验尸了!」
「留头魔」?一听到这个名词,我整个人就像被人泼了冷水一样马上清醒了过来。我怎麽可能忘了这个名字?这个骇人听闻的名字还是我第一个在媒体上发表的呢!我连忙坐了起来,看了看手表:一点三十分。我急忙回答:「好!够朋友,你可是第一个告诉我的吧?我十分钟一定到…保持联络喔!」边说电话,我一边套上衣服和裤子,电话一挂上,我就拎了机车钥匙出门了。
到了分局,果然没看到其他媒体记者,心里一爽:「鬼灵精这小子真够意思!」不过,像这种重大社会刑案,是不可能不引起其他「嗜血」媒体的兴趣的。更何况我们是杂志,出刊日不比其他电子媒体,一个「新闻快报」马上就将最新消息和画面传送在电视、广播上,一想到,「独家」的快感马上就荡然无存,因此最多再过十五分钟,所有的媒体记者应该都会出现在命案现场吧?
就在我的热情逐渐冷却的同时,忽然有个人用力拍了拍我的背:「马的,吴澧童,你飙车啊?从永和到中山分局只花了你十分钟?」
我连头也不用回,就可以猜到这位拍打我的人就是我在分局的眼线:鬼灵精。为什麽他会有这个绰号呢?其实我真的很想请教他的父母。他本姓归,叫霖竞,乍听之下还挺有个性的,谁知道,「归」再加上「霖竞」,不就是「鬼灵精」吗?这小子也不甘示弱,他说我姓吴,叫澧童,所以就叫我「无厘头」!反正我从小就被人「无厘头」叫到大,多他一个混蛋也没差。
倒是这小子本性就交游广阔,什麽媒体如果从分局长或刑事组找不到最新消息,一通电话问他保证所有「秘密」都知道的详细清楚。不过他也是有分寸的人,该说和不该说绝对分的清清楚楚,也不知为什麽,他对我就是最够意思,也或许我们「暗黑社会周刊」内容火辣香豔,他是忠实读者吧,因此为了要拿到免费的杂志,他总是会将一些还没曝光的案件或消息事先透露给我知道。反正我是周刊记者,也没办法写什麽「独家」,因此两人目前还算「相处甚安」。
不过,其实我俩之间还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为什麽他会从一个小员警跳级为刑事组的组员,这点,和我息息相关。
虽然是凌晨两点多,整栋分局还是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所有的警员看起来都神色匆匆,似乎大敌当前。没多久,果然所有的媒体都来了,就连SNG车都出动了,面对这样的阵仗,看了看自己只背了一个破烂背包,一个还过得去的「佳能」相机,就不由得咒骂起自己的杂志实在「寒酸」的过了头…
「喂,无厘头,法医和检察官已经来了,要走罗,我先把地址给你,你去那边再等我吧?」
我无意识的点了点头,顺手拿了他的纸条,瞄了一下地址,骑上机车就离开了。
2、
尽管是酷热的七月,但我一到了案发现场的大楼楼下,一股阴寒之气从四面八方袭来,我不禁打了个哆嗦,这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怨气,刹那间,让我右手上臂的鸡皮疙瘩又全部都发作了起来…有人觉得很奇怪:像我这样的人,为什麽会在「暗黑社会」这本八卦杂志做事?就他们的看法,一个历史系毕业的学生,不是该继续研究,就是到学校任教。当记者也还说的过去,但是电视台记者不选,报社记者不做,就算是杂志社,也该找间像样知名的试试,却没想到我一毕业就跳进了这间众人皆曰「扒粪」的杂志社做个小记者,而且一做就做了六年,就算有其他同业想要挖我,我也笑笑回绝,六年来,既没升官,薪水也只加了三千元,究竟什麽样的诱因让我继续做下去?周遭的朋友没有一个不笑我傻…除了我女朋友之外。
不过,大部份的人都不晓得一件事:当记者只是我的一个幌子而已,我真正的职业是:生涯规划谘询师。
简单的说,我是一个「老师」。一个看风水的「老师」。
说也奇怪,这个本事好像与生俱来的一样,大概国中开始,我就对命理星相的一些事情感到好奇。与其说是好奇,不如说是无师自通的智能。就像一般人从小就会喝水拉屎一样自然,常常在路上看到一些人从我身旁经过,就能「感应」到在他身上已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事情,更让我不能适应的,是自小我就有所谓的「天眼通」。
还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很怕鬼,家里的人一直都不懂:为什麽我会这麽怕鬼?反正你又不看见?但是一般正常人大概都没办法体会:如果你从早到晚都能看到「死人」在身旁走来走去,那你不怕,才有「鬼」咧!
举个例来说吧,就好像之前布鲁斯威利主演的「灵异第六感」一样,我就和那小孩有著相同的「感应」。还记得有回全家吃过晚餐後,我离开餐桌想去上厕所,才一打开门,就发现黑暗中有个头悬在半空中,发出惨暗的绿光。让我印象十分深刻的是:那颗头的左半脸是不见的,仔细一看,才知道原来那半边已经被压个稀烂。
那颗头就这样浮在半空,就在我开门的一瞬间,「它」缓缓的转过头来,用他仅剩的右眼直盯著我瞧,他那粉碎残破的左半边,血水随著脑部的脉动,运律般的逐渐流泄出来,鲜红的血液混杂著乳白色的脑浆……请容我这样形容它:就像是放了许多红辣椒的肉羹汤缓缓的往下流,更过份是:它还对著我笑呢!我就这样呆住不动看了它十秒钟,他才像变魔术般唰的一下自空中消失。
隔天,我才从大人的口中知道,隔壁巷子里平常下午会去接他孙子下课的周爷爷,就在昨天下午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机车撞倒,机车骑士就在下车搀扶他的同时,被随後急驶而来的公车撞个正著,周爷爷只是擦伤…但这个机车骑士却被公车辗过头部,当场死亡……
小时候的我,还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只是接连这几天,每天凌晨三点多,我都会在我的床头看到那颗只剩一半的头,浮在半空中这麽恶狠狠的瞪著我,後来只要我的右手臂开始起鸡皮疙瘩,我就知道那颗头又来了!
有天我实在忍不住,鼓起勇气问它:「你倒底想干什麽?每天来找我!烦死人了!」
它并没有开口,不过,我知道它用著相当怨恨悲愤的语气告诉我:「为什麽?为什麽死的是我?我很干!很干!!」
不知从哪儿来的想法,我突然脱口而出:「人的死,都是注定的,时间一到,没有人能躲的掉。你的死,也一样。那都是命中注定,跑不了的!」
它,用著那仅存的右眼,以一种十分不可思议的眼光瞄著眼前这个不到十岁,还在全身发抖的小男孩,说出不该属於这个年纪所说的话,过了半响,它才不情愿的摇了摇头,从此就再也没出现过了…
3、
一想到小时候这些不愉快的回忆,我随即如往常般用力的甩了甩头,彷佛这样做,就能把这些不舒服的感觉甩到九宵云外……一阵「叽…」的紧急煞车声传来,将我从儿时不堪的回忆拉回到现实。我定神一看,最先下警务车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石法医,紧接著是检察官、刑事组组长,和我那辛苦开车的兄弟「鬼灵精」。
除了那位年轻的女检察官外(不晓得是哪个没良心的上级,竟然在半夜两点派个年轻的女检察官来处理这种惨不忍睹的疯狂杀人案)石法医看到我,轻轻的点了点头,刑事组组长李英才看见我站在路旁,也冲著我笑了笑,说了句:「麻烦你了!」归霖竞也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四个人在打过招呼并肩往大楼走去,没想到後方却传来一声相当不耐烦的疑问:「是谁通知记者来这儿的?我不是交代你们:叫记者在分局大厅等候消息的吗?」
一听到这句话,我们三个人都停下了脚步,回头看著那位刚刚爆发怨言的年轻女检察官,她一手拿著记事本,一手插著腰,眉宇间明显的露出十分不爽的神情。
这时,唯一没有回头的石法医闷笑了一声,头也不回的说:「你知道他是谁吗?对我而言,他还比你有用的多哩!」说完,就迳自往大楼电梯走去,其他人随即跟了上去。我感到十分不好意思,只好满怀歉意的向她笑了笑,她瞪了我一眼,马上从我身旁走过,大声喊住李组长:「我说的话你是没听见吗?我说,记者不是应该留在大厅里等消息吗?倒底是谁叫他过来的?」
没人接话。
李组长和石法医根本没空理她,两人正忙著做简报:报案人是如何发现死者的;死者的头颅又是如何摆放在枕头上;而死者的交游又如何如何…归霖竞看到女检察官气呼呼的站在一旁生闷气,就上前拉著她到一旁,指著我小声的说:「他叫吴澧童啦,别看这个记者傻傻的,他可帮我们破了不少案子哩!」
话才刚说完,这女检察官像是看到外星人一般吃惊的看著我:「什麽?他就是那个『无厘头』吴澧童?那个硫酸灭尸的命案就是他破的?」
我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其实,说穿了,破案对我而言并不困难,并不因为我像金田一或是名侦探柯南一样有著高超的推理能力,而是我能和死者「接触」,再经由死者所提供的「线索」,然後找到杀害他们的凶手!
如同那女检察官所说的,硫酸灭尸的那件案子,当时在发现尸体後,几乎只剩骨骸,就连装尸体的桶子也被腐蚀的差不多了,可以说完全没有线索可寻,就在检警双方不知所措的时候,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一个大哥大的号码, 我感觉到那就是一个「线索」,於是我马上拨这只电话过去,没想到是死者生前的手机,被凶嫌在做案後拿去送人,就这麽一通电话,让这个无头悬案给破了。
这案子破的十分漂亮,让凶嫌输的五体投地,不过这和「留头魔」这件事无关,留到以後再说。
一知道我是「无厘头」之後,女检察官的态度有如一百八十度一样的转变,连忙跑过来和我握手:「不好意思,原来你就是『无厘头』啊…我们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的同仁都把你的事当传奇一样说呢…」
我和归霖竞对看一眼後露出苦笑,也难怪别人会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呢…
4、
出了电梯後,只见案发现场早已被「刑案现场,禁止进入」的黄色字条给重重包围住。现场的鉴识警员不停的在一旁拍照、搜进证物,石法医和李组长也和在场员警做密集式的沟通,我四处张望了一下,看到屋外门口,有个年轻男子一边哽咽,一边在和一旁的员警做笔录。就我「专业」的角度来看:这个男子应该就是「苦主」了!「…我…我也不知道…她…她应该没什麽…没什麽仇人…吧?谁…谁会这麽狠心…把她…把她的头…头砍下来呢…?」这年轻男人啜泣著说。
我打量了一下这个男人:身材约一七五左右,留个侧分西装头,挂副眼镜。看起来顶多二十来岁,穿著T恤和牛仔裤,从穿著造型看来,应该还是个上班族吧…不知道死者与他的关系是什麽?发生这样的事,又亲眼目睹这麽凶残的命案现场,就一个这麽年轻的男生,心头上的震憾可想而知,也难怪,就算在做笔录的时候,他也是边描述边发抖。
由於报案时间没多久,死者的遗体还遗留在现场,其实,说「遗体」有点不合理。因为哪还有「遗体」?客观的说只剩遗「头」吧?由房间的大小看来:它应该是个五、六坪大的小套房,里面的家俱除了床之外,就剩一张小桌子,其他都是一些衣橱、小柜子、电视、冰箱等等,还有一间厕所,这麽小的房间里挤著快十个人,无怪乎每个人身上几乎都满头大汗,汗臭味弥漫著整个房间。
不过虽然天气很燥热,但是当你亲眼目睹那颗头摆在床上的时候…我想,大概没有人不会一股寒意从头凉到脚吧?她看起来十分安详,如果不是身体不见,她根本就像是安安稳稳的在睡觉一样。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那个女孩子的嘴角是轻轻的上扬,彷佛露出浅浅的微笑一般。
床单十分乾净,没有任何挣扎打斗的痕迹,就连一丝紊乱也没有,所有的被子、枕头都整齐乾净的放在床上。那颗头呢,就放在枕头上,也或许已经死亡几天了吧,脸上虽然有化妆,不过已经可以看见些许明显的尸斑。
「和去年那五个脑袋一样,不是吗?」就在我仔细端详那头颅的「笑容」时,石法医冷冷的在我身後冒出一句话来,把我著实的吓了一大跳,过了两秒,待我回过神来,才勉强的笑著回他:「没错,这凶手实在超强的!究竟他是怎麽让受害人毫无挣扎、抵抗的情况下把他们的头颅砍下,还能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将那些无头尸体运走…这我真的想不通呢…」
「我也不晓得!」石法医这时看到我那正经八百的神情,也忍俊不住的笑出来:「干嘛?你怕啦?」我们相视大笑,所有人都用极为惊异的眼光看著我们,就连死者的朋友也转过来,先是满脸的泪痕,然後忍不住破口大骂:「笑什麽?她人都死了,有什麽好笑的!」
听他这麽说,我才惊觉自己的嚣张无情,刹时有点羞愧。不过,阅「死」人无数的石法医却毫不理会那男子的怒吼,拉著我往床旁走,指著死者的头说:「无厘头,你看看,这才是最神奇的地方!」他叫我趴低,然後小声的说:「你看,这颗头摆在这儿两天了,两天来没有半滴血水渗出,枕头上也没有血渍,你知道这是为什麽吗?」
我的脑袋像是灵光一现:「难道…难道说,这不是『第一现场』?!」我马上反问?
石法医点了点头:「我猜也是,所以说这头颅已经先『处理』过了,才再送回这儿,不过那个男的…」他用下巴指了指那个嘴里还在碎碎念的男人:「他说呢,这女人已经有两天没有和他联络了,所以他才打电话过来,也没有人接,他就拿了这女生在门外鞋柜旁放的预备钥匙进来…结果就看到这个啦…」
我正要问问题时,一阵低沉的呕吐声从我身後响起,我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年轻女检察官蹲在厕所所发出来的,看样子,这种骇人听闻的场面还真是少看为妙。
5、
「恶…哇咧…恶…」所有在场的员警听到这一连串的呕吐声,都发出「噗…嗤」的忍笑声。没办法罗,谁叫女检察官菜嘛,没见过大场面。就在我和石法医研究死者遗骸的同时,归霖竞叫了我一声,然後把我抓到一旁,小声的问我:「我们李组长叫偶问你啊…有没有『感应』到啥咪东西啊?」
说真的,我冒出一身的冷汗,并不是看到死者的惨状,而是我竟然「感应」不到任何东西!
去年在面对这件案子的时候,我也遭遇到同样的困难:五名死者,四女一男,都死在自己家中,和这名女子一样:没有血迹、没有抵抗、没有痛楚的神情,甚至…我感应不到他们有一丝一毫的「怨气」遗留在事发现场。
现在,我得插一下话,用「科学」的角度说明一下「鬼魂」的定义。
其实,我们存在的这个空间,是一个很大的磁场,而每一个生物的身上,都有一定的能量。人在死亡的时候,就会释放出大量的能量,散布在死亡的地方。因此,在殡仪馆、墓地和医院等较阴的地方,它的磁场也很容易容纳、吸收这些死者在死前,所有怨恨、遗憾、不舍、挂念、不解、痛苦…种种七情六欲的「能量」,当磁场聚集了超出一定程度的能量时,这些能量会转换成电波,刺激人的大脑深处,让人「看见」,这也就是所谓的「见鬼」了!
这些被人看见的「能量」,就是大家口中的「鬼魂」。
不过…能量的接受程度,与每个人的「天份」有很大的关系。有些人在非常细微的能量中,就能感受到不寻常的「气氛」,这些人,也就是天生的「天眼通」。(就像我和灵异第六感那个小男孩一样)而动物呢,也同样对於这些看不见的「能量」十分敏感,所以常常会看见猫会对著家中的一角,拱起身、竖起毛开始张牙舞爪;有时也会听到狗对著虚无的夜空开始「吹狗螺」…换言之,它们都「感应」到了人们所不能看见,或不能听到的「东西」…
话不多说,言归正传…这回的命案就和去年那五件命案一模一样:我一点感应也没有,换句话说:这儿没有任何「不平静」的「灵体」存在…这种情形,只能用「诡异」来形容…死者的「能量」,或者说是「灵魂」,就像是从没存在这世上一样,消失无影无踪!
十分沮丧!我对「鬼灵精」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实在没帮上忙,他也蛮能体谅的搂住我的肩:「无厘头,人嘛,总有不顺遂的时候,男人呢,日操夜操,也会有六点半的时候嘛?就叫你不要打太多手×你就不听,看吧?神明不帮你了吧?」
被他这麽一亏,我差点笑到岔气!打了他一拳之後就败兴回家了,临走前,还看到所有媒体已经聚集在大楼底下,这种残忍的凶杀案,嗜血的媒体怎麽不「大作文章」呢?但是我始终不解:为什麽我的「法力」会失灵了呢?
隔天上午醒来,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了,匆匆洗了把脸,就到「暗黑社会」杂志社的编辑部了!
6、
「哇靠!我的吴大记者,现在才来上班哪?啊?」不用说,这位就是「暗黑社会」杂志社的总编辑:周志昌。只有他,才能这般「笑里藏刀」的和你胡乱哈拉。他手中拿著我的卡,然後搂住我的肩,十分奸邪的对我说:
「喂,老兄,我老是觉得很奇怪:你呢,明明是中午十二点多才进公司,为什麽你的卡上的时间是九点整?如果我没记错,社长好像有说过:不准别人代打卡…那能不能请您解释一下:这卡究竟是谁打的呢?」
我笑了笑:「唉,总编,谁会帮我打卡呢?其实啊,昨天,喔,不,今天清晨两点哪,我去采访那个『留头魔』啊,还记得吗?就是去年那四女一男只有头剩下的那个命案啊?…後来在那儿采访拍照,早上就顺道过来打了卡,然後就先回家睡大头觉罗!很累耶?我也是为这杂志在打拼哪!放半天假回家又有什麽关系呢?」
他一副不置可否的模样,这才不甘愿的放我过去,其实呢…真正的原因我可不能告诉他,昨天清晨我回到家都五点多了,谁还有什麽鸟精神去打那什麽两光卡呢?不过,的确是有人代打了卡,但…那个「人」,一般人是看不见的!
看到这儿,一定觉得很奇怪对不对?其实,对我们这种已经修炼了十年以上的茅山术士来说,这只是区区的雕虫小技罢了。原因很简单:我养小鬼。
说穿了,您就觉得不稀奇了,不过呢,养小鬼可不是人人都养的起喔,可别以为,喂这些小鬼用米啊、饭啊、肉啊就能满足他们了…想要养小鬼,得要用自已的鲜血,他们才会成长,才会把你当成他们的主人,你叫他们往东,他们绝对不会往西!
大家一定都听过养小鬼,至於要怎麽养,怎麽教他,大概就没啥人知道了吧…不是我在夸张,如果没有专人教导,哪天小鬼反噬回去…後果比你现在脑海里所出现最恐怖的鬼片还凄惨十倍!!
这也是机缘巧合啦,有天,我在随意翻找可以报导的题目时,忽然在坊间一本挺有名的「二手市场」里,看到有人刊登一则广告:
「时运不济?运气不佳?风水不顺?财运不利?专人养小鬼,五万至四十万元不等,让您事业亨通、时来运转、风生水起、财源滚滚,意者请电:××××…××××…无诚者勿试。」
说真的,像我们这种八卦杂志,你报导什麽国民党、民进党如何执政?曹兴诚和张忠谋哪个人真正看到了「燕子」?或者何处有温情?哪儿寻真爱?我想,大概出个两三期就倒了吧?想看政治,不会看新新闻吗?想看景气,不会翻财讯吗?想知道温暖真爱,不会看大爱频道或者是慈济月刊吗?看「暗黑社会」,就是要看一些不一样、特别、八卦的事情嘛!
因此,我马上就拨了这通电话过去,电话一接通,一股「妖」气很快就从话筒那边传遍我的全身,右手臂的鸡皮疙瘩随即又麻上心头,我知道,和我通电话的那个人,八九不离十,他,不是人。
在电话中,我们相约到他内湖的家探访,碰了面後,两个人才知道彼此在电话中就已经晓得对方的来头「不简单」。我知道他其实是修炼千年以上的鲤鱼仙,而他也知道我有天眼通,是个通晓阴阳两岸的「阴阳师」。
在他的协助下,我在半年内学习了如何养小鬼,如何到墓地、医院里找到最「阴」,法力最「强」的小鬼,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我们找到了一个最阴的婴孩:他还没从母亲出生,母亲就过逝的那种婴灵。他不但吸收到阳世间的养份,到了阴间还能从母亲的遗爱里继续存活……这样的小鬼怨气最强,而他日後的法力培养也不可限量。
看到这儿,有没有觉得有点恶心呢?其实,这个社会上,真的有许多事情是不能说穿的,否则,这个社会会大乱,这个世界会崩溃,整个人类会陷入一种万劫不复的境界……!
聪明的读者,也应该猜的到是谁帮我打的卡了吧?
7、
回到座位上,我翻开今天的报纸,果不其然,五大报全都是用十分显著的标题来「诠释」今天凌晨发生的凶杀案!「凌晨离奇催花,留头狂魔再现!……去年四女一男留头命案,至今尚未侦破,一年後,『留头魔』又再度重返人间,辣手催花,社会治安败坏至斯,警方目前束手无措……」
当我正想好好的看报纸时,忽然间全身一阵奇痒,在我耳际忽地响起几声叽叽尖叫…我马上领悟怎麽回事,立刻拿起了报夹,往电梯走去。
电梯到了十三楼。那儿是个待租的办公室,里面空盪盪的啥也没有,而落地大门上「吉屋出租」的红纸,在长久历经豔阳曝晒後也日趋褪色,我晃过大门,走到楼梯後的洗手间,先看了看确定没人後,接著就找了间看起来还乾净的马桶坐下,把门锁上。
我挑出瑞士刀,轻轻的在左手食指上划了一刀,待鲜血流出後,再用右手拿报纸,左手呢就悬空放著,大概五秒钟後,左手食指上的鲜血形成一条细线,从伤口上笔直的往上窜,再顺著门缝往外留,就像一条红细线从我的食指中跑出,然後成一个ㄇ字型般出了门口,接著就是一个小孩子的声音在门外轻响,我知道,是我养的「小朋友」要来讨东西吃了,我就一边看报,一边喂它。
翻了翻这些报纸,其实他们都说的十分笼统;这可能也与警方单位不愿将所有案情曝露有关。毕竟,去年有五个人因为同样的手法而死於非命,上从总统、行政院长、市长;下到民意代表、民众舆论都给警方单位相当大的压力,但是令人疑窦的是:这些死者彼此都没有什麽相关之处:四个女子中,一位是业馀模特儿,一位是家庭主妇,一位是学生,还有一个是酒家女,而另一名男子则是健身房的教练,这几个人别说互相不认识,就连他们的朋友也都没有任何交集,而这五人在死前也都没有与他人结怨,让警方十分棘手。
这回的死者也一样:一个上班族,过著朝九晚五的生活,就连男友也才刚交往,每天生活起居正常…这样的人说句难听点的话:走在路上被人奸杀的机会都微乎其微,既无冤也无仇的,为什麽会发生这种整个身体被人取走,只留下头颅呢?著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一想到这儿,发生手指一阵剧痛,低头一看,这小鬼竟然趴到我的手指上,用它那尖锐的牙齿直接来吸血了!!我连忙右手将报夹往上一扔,先以左手一翻抓住它,然後右手划了个「困缚咒」,说了声:
「定!」
它马上就直挺挺的停在半空中不动,脸上还露出一副想干架的模样,我右手捏了个手诀,它马上因为咒语的紧箍法力而开始疼痛,到後来表情愈来愈谦卑,我才使松手咒。
一用上咒语,我立刻想到一件事…不料丢上去的报夹掉下来,狠狠的砸到我的脑袋,当我的疼痛逐渐复原後……我竟然又忘了刚才想到什麽了!!敲著自己的脑袋,实在想不起来刚刚联想到什麽事,只好悻悻然的提起报夹回到办公室。
8、
混了一天後,晚上答应和女友碰面。草草的交了稿,骑上机车就往目的地前进。我和她交往至今,不到两个月,两个人却因工作关系只能见面个几次。有时候一个星期都见不到,顶多电话联络一下。不过她通常白天都关机,因为她的工作是pub的调酒师,白天是精神状况太差,到了晚上神气活现的,这样昼夜颠倒的工作,和我们记者赶稿的模式还真有点像。
习学,是她的名字。
当初为什麽会和她相遇,说起来还真是十分微妙。记得那天,我「奉命」去pub采访女艺人放浪形骸的行径。那是间位於南京东路三段和建国高架桥附近的pub,叫做「suck hell」。因为不少媒体朋友都传说:这间外界普遍知晓的「同志」pub,有许多女明星喜欢在录影完,或者是吃完晚饭後杀到那儿「续摊」,因为它采会员制,因此能进去的人本来就不多,再加上艺人的前往,因此在入口就有十分严格的管制:若非熟客带领,一般外人是不得其门而入的。
而我,却不知道这个规矩。
那天晚上,我拎了小型偷拍相机就打算进去,那是个像「黑金刚」的手机型偷拍相机,底片的感光度还必须用到1600的,否则偷拍出来的效果会不好。就在我好容易找到了入口时,一个彪形大汉拦住了我:「喂,先生,你不能进去。」
我抬头一看,天哪,看到他我才发现:原来「他」是女的!而且至少有两百公分高,一百公斤以上的重量,因为她的体型看起来,就和一个身经百战的摔角选手没两样,她身著双排扣西装,里头则是黑色丝质衬衫,还绑了个帅气的马尾,头发挑染成红色,右耳则挂了个骷髅头的耳环,肌肉隐隐可见,想必也该是个练家子。
我身高虽说也有一百八,但或许是茅山法术练太久了,阴气过盛,再加上晨昏颠倒的工作,只有六十三公斤,而且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一付营养不良的模样,如果没意外的话,我大概一拳就被她「K O」了吧?但我人既然到了,怎麽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落跑」了呢?这实在有违我记者的天职。
「我有朋友在里头。」我硬著头皮说。
「她是谁?我请她来带你进去。」说话虽说客气,但态度十分强硬。
我低著头推开了她:「让我看看她在不在里头?」原想趁机溜进去,看能不能遇上熟人,才刚跨进门里,就被人一把像老鹰抓小鸡般的「拎」了起来:
「我说:你的朋友是谁,我请她出来带你进去!」这回她的声音更加严厉低沉。
我右手一挥,顺手就画了个「头痛咒」,原想贴在她太阳穴上,给她一点教训,没想到她从背後狠狠的踹了我一脚,我整个人凌空飞起,直落在吧台前面,好巧不巧,一个女孩子正在跳著大胆的脱衣舞,我一脸就撞进她那柔软的「海棉蛋糕」中,再加上我人站不稳,双手就这麽「攀」上她的一对豪乳…
「臭小子,你干嘛!」这女子的「男」伴马上把丈二和尚摸不著脑袋的我一把抓开,随手拿起了酒瓶,正往我脑袋上敲的时候,「碰」的一声,有人一把抓住了瓶子!
9、
我回头一看,在强力的灯光照射下,一个瘦高的人影跃到吧台上,一把抓住那瓶高高举起的酒瓶…再定睛一看,这位帅气英挺的救星,竟然是一位女子!她迅速的自吧台轻轻跃下,动作漂亮到有如奥运选手般自然轻盈,她对从後追来的保镖挥了挥手:「这位!」用下巴指了指我:「是我的朋友,他,是来找我的!」
她又对那位高举酒瓶、杀气腾腾、馀怒未消的「男」伴说:
「他不是故意的,不小心滑倒,请见谅!」
不知道因为她是酒保,还是这间pub的老板,这些人在听过她的「解释」後,竟然连问都不问,马上就恭敬识相的退去,一场骚动迅速解决,我就这样的认识了我的女友,也就是刚刚救我的人:习学。
还正在回想当日我俩初识的过程时,一双细细的手臂从我背後迅速的搂住我的肩:「在想什麽想这麽认真?不是在想我,对不对?」
从这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淡淡幽香就知道:来人正是习学。我还来不及回头,一个热吻已经扑上我的嘴…这就是她,从来不管现在两个人身处何地,也不管是不是有路人围观,只要她要,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有时候想想:为什麽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会喜欢我?身高快一百七,瘦瘦高高的,长长的头发,无辜的脸庞,配合上明亮慧黠的双眸,白皙到近乎透明的肤质,走在路上,有如模特儿的身材,总会引起许多男人的侧目,还有就是对我的敌意:
「这男人!凭什麽能勾把到这麽正点的马子?」
我也不知道,有时候也会问她:「我真想不通;像你这麽漂亮的女孩子,又认识这麽多男生,为什麽会选我这个又瘦又混又没出息又没钱的傻记者呢?」她总是耸耸肩的回我:「这世上总会有许多没法解释的事,我就是喜欢你,不行啊?」
「今天找我出来玩,待会儿不用上班吗?」我轻轻的推开她,顺便躲避路人好奇和一些男人「仇视」的眼光。
习学笑著说:「对啊,今天我就想和你约会,不想去上班!」「你不去行吗?」我担心的问。她抱的更紧了:「哎哟,不去不去不去啦!想和你在一起,不想去啦!」好吧,不去就不去。反正又不是我去上班,那,我们今天要干什麽呢?
「今天啊,我们去阳明山看夜景,然後抱在一起看一整天…不过三点多就要送我回去唷,我怕我会睡著。」她笑著说。
又去阳明山?还骑车去?看著她那张略带哀求而又渴望的脸…好吧!那咱们俩就走吧!虽说阳明山的手机收讯不太好,不过,为了避免杂志社的「夺命追魂扣」,先把行动关机再说!
就在我温香暖玉抱满怀、佳人旁卧安枕眠的同时,这个喧嚣的社会,还是不能平静下来!
因为当我打开隔天报纸,赫然发现头条竟然登著几个大字:「留头狂魔再夺生命 牛郎惹祸命丧黄泉!」
10、
还没从震惊的心情中回复过来,後脑勺就被人狠狠的敲了一记:「靠!你手机昨天干嘛关机?」不用说,铁定是我们那个没良心的总编辑打的。原先想和他小吵一架,不过一想到这新闻实在不能延迟,只好打哈哈的说:「没电了嘛…那我昨晚又和女友在一起…好啦好啦,我现在就到市刑大(台北市刑警大队)走一趟,好吧?」边说话,我就边提著相机匆忙出门了。
进了市刑大侦一队,只见所有的警员出现难得一见的兴奋和忙碌,不是在打电话,就是拿著资料不停奔走,而不少媒体记者也在一旁守候,不时的交头接耳。我随手拉了一个认识的记者学弟,就追问他:「喂,他们看起来粉忙咧…是不是案情有什麽线索啊?」
他一看是我,便抓到一旁小声的说:「学长,我告诉你啊,昨天的这个死者啊,是个很有名的牛郎店经理呢,他手下的牛郎少说也有一二十人,很多达官显贵,甚至黑社会老大的情妇,都曾「栽」在他的「棒」下哩…现在单单列出可疑人员哪,就有五、六个人,每个人查下来,个个都有致他於死地的嫌疑…这案子的凶手如果就是『留头魔』,那所有的案子也都结案啦!」
在这位学弟的简述下,我才对昨天这案子有个简单的了解:这男的「花名」叫jcakson杰克森,本名叫沈森。在台北市的牛郎里可是响当当的人物,虽说人已经四十好几了,不过十几岁就出来打混的他,在牛郎业界早有「强棒教父」的名号,带出来的子弟兵更不在话下,个个「能征善战」,而且他专向名人富商、黑社会角头的情妇、老婆下手,因为据他的说法是呢:「良家妇女」在床上「调教」起来有种特别的「快感」…
由於他行事嚣张、做人海派,早就有人放话想要干掉他,可是他这个人呢又十分机警,居无定所,而且根本不买车,以免哪天被人认出埋伏,因此出入都以计程车为主,如果不是他身边的熟人,是完全不晓得他平的行程踪迹。
昨天下午,有一组人到信义路五段後山附近拍戏,导演要求一定要找个看起来颇为「称头」的坟墓,那样才能突显剧中的需要。不过还没上去,就见到墓园的管理员出来抗议,表示这是私人墓地,非经同意,不能私自上山拍戏。
国内电视台拍戏时哪还理这麽多?导演就留一个剧务下来和他沟通纠缠,其他人呢分批往山上前进。其中有个女孩子和化妆师交好,两个女生就拼命往上冲,希望在黄昏前爬上山腰,欣赏台北市难得一见的夕阳馀晖。两个低著头,没命的往上爬,爬著爬著,女孩子突然停住了,然後叫住了化妆师:「喂,有人已经先占好了位子说…」
「在哪儿?」化妆师问。
女孩子指了指前面一个墓碑:「在哪儿啊,你看,他一直看著前方不动哩。」
化妆师把挂在胸间的眼镜拿起来一看,不看还好,一看差点吓的屁滚尿流:「那…那不…不是…人啦…」
看到她这麽惊惶失措,女孩子把眼睛一眯,闪过夕阳的强光,定睛再看,整个人跌坐在地上:「对…对…那…那是…那是…颗…人…人头啦!!!」
两个女孩连跑带跳,又跌又拐的没命冲下山,看的全组人莫名其妙,直到留在山下的那名剧务把她们挡住:「喂!喂!你们两个疯啦!看到鬼啦!」
女孩子一直哭,化妆师胆子大,但也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说:「山…山上…有…有个墓碑…上…上面…有个…有个人头啦…眼……眼睛还…还睁开的…哇!…」
半个小时之後,警方已经包围了整个山头,那时候,我正好和女友碰面。不管是石法医、「鬼灵精」,甚至连那位倒霉的年轻女检察官也都齐聚现场。
11、
检察官不敢直视著沈森的头,总觉得那双眼睛还在恶狠狠的瞪著她,听到这句话便问:「怎麽说呢?石法医?这和以往『留头魔』的案子有什麽不同呢?」石法医蹲在墓碑前面,他的眼睛正好和尚未閤眼的沈森连成一线,仔细的端详:「第一,这颗头的切割手法过於粗糙,不像前几个案子切割的十分工整,依我的研判:这大概是用西瓜刀或是菜刀所切割下来的。第二,头颅的血液未乾,整个墓碑上都是血,不如以往是『处理过』才拿过来的。第三,之前『留头魔』所杀害的人,凶手都会将首级放回死者的家中安置摆好,而这颗头却放在郊外的墓碑上…种种迹象看起来,都不像是『留头魔』平日的手法。」
「我也觉得不是…」归霖竞在听完石法医的见解後,也提出相同的看法:「我们可别因为『留头魔』的案子,误导了其他凶杀案的判断能力…」石法医露出赞许的眼神,对归霖竞点了点头:「我觉得,这件案子只是一件『copy cat』而已。」
「『copy cat』?什麽意思?」归霖竞好奇的问。
此时躲在远处不敢靠近的女检察官便大声回答:「『copy cat』就是模仿的意思。在美国,总有一些十分变态的杀人魔,他们十分『enjoy』杀人的乐趣,而且极尽凌虐之能事,让死者在死前还饱受虐待和恐惧…这些杀人魔的心态和过程经由媒体或书籍曝光後,其他的变态杀人狂就会跟著学习,而且变本加厉,有点点像『向前辈致敬』的意思…像这样的杀人手法,美国警方称之为『copy cat』。」
归霖竞点了点头,转问石法医:「法医,那你的意思是…」
「没错!」石法医也点点头,小心谨慎的陈述:「我倒以为:这凶手可能是看多了『留头魔』的新闻或者报导,也想模仿看看,但又法办法学的那麽像,以致於破绽百出。凶手的犯案技术十分拙劣,我想只要知道死者身份,这案子要破就不难了!不过…」
「不过什麽?」检察官问。石法医起身,看了看地形:「我倒认为,这是个分尸命案!我个人建议:最好来个搜山,搞不好其他的尸块会找到也说不定!」「分尸命案?!」李英才组长一听到这麽惊世骇俗的结论,吓的三步并做两步的跑过来:「石法医,真的吗?要搜山啊…」
石法医点点头,用手托著下巴沉思的说:「可惜,无厘头不在这儿,要不然…」「他去哪儿?」检察官追问。归霖竞好奇的看著她:「咦,他又不是警方的人,当然不会过来罗。倒是检察官,你干嘛怎麽紧张呢?我想…他应该是和新女友约会吧?行动都关机了。」
「他…他有女朋友啦…」检察官失望的嘟喃说。
归霖竞忍住笑:「对啊…他都三十好几了,没有女朋友不是粉奇怪吗?难道你…啊…石法医,你刚不是说…」
「嗯,如果无厘童在,搞不好能『感应』到什麽,可惜啊…」石法医在听见归霖竞「亏」检察官的话中之话,白了他一眼。
当我早上赶过去的时候,搜山行动还在进行当中。除了女检察官已经先回地检署报到外,石法医、李组长和鬼灵精全都在现场待命。石法医将我带到陈尸处,沈森的头颅早已送回法医室化验,被血液溅满的墓碑在豔阳高照下,鲜血淋漓的惨状依然教人怵目惊心!
「有什麽感觉吗?」归霖竞顶著大太阳,拿著遮阳伞在一旁问。
我将双手放在墓碑上,闭上眼睛开始感应周遭所有的「灵气」。没一会儿功夫,一股十分强劲的怨气就从我的手指直窜上我的脑门,仇恨、杀意、痛楚、无奈、妒嫉、懊悔、解脱、失神、疯狂…这些激烈的情绪,不住的撞击我的心脏,等到我回过神来,我发现整个人是跪在墓碑前,不停的发抖。
「杀他的凶手怎麽会这麽恨他?杀他的理由纯粹只是报复些什麽,而且,把头颅摆在这儿,有『杀鸡儆猴』的味道…好像有什麽特别的用意…」我擦了擦冷汗,把我的感觉说出来:「不过,我能确定一点:杀他的人绝对不是『留头魔』!」
李组长点了点头,看了石法医一眼,接著说:「你说的没错。死者的身份已经查出来了,再告诉你一件我们刚刚才得到的消息:这个墓地,是死者的祖坟!凶手竟然将他的头放在他的祖坟墓碑上!可见凶手对死者泄愤的强度有多少了。他似乎不将死者用极疯狂的手法砍杀,不用这样的方式排解,无法消弥他的心头之恨!」
12、
就在我们顶著烈阳,热烈地讨论凶手杀人的动机和行径时,同一时间,一台旧款黄色的sentra计程车,也开到了阳明山国家公墓。车内一名男子下了车,点一根烟,小心的观察四周动静。今天是星期四,没什麽人来公墓祭拜。在确定没人後,他打开了後车厢,把一个黑色大型垃圾袋拿了出来,走到墓园中,拿出张纸条,对著每一个墓碑,然後开始一个个比照:「刘××、李××、王××…孙××…孙××!没错!就是她!」
他兴奋的摘下太阳眼镜,用右手抹了抹额头上不停冒出的汗珠,拿著纸条再对一次:
「孙××!没错!就是她!好!」
接著,他又谨慎的看了看四周,然後打开黑色袋子,从里头竟然掏出一只断臂来!
「不好意思,孙老太太,你的儿子呢,犯到我们的老大了,谁教你儿子他妈的不长眼呢?我也是奉老大的指示,把他的左手寄放在您这儿…如果你儿子有什麽委屈,就麻烦你帮我管教一下吧!」
说完,他拿著血渍乾沽早已呈黑褐色的手臂,丢在墓碑前,看了看位置,最後还用脚踢了踢:「沈森,你这个大淫魔,在玩我们老大的女儿时,没想到你会死的这麽惨吧?『淫人妻女笑呵呵,妻女被淫意若何?』这个千古以来的大道理你不懂啊?啊~~!」
戴上了太阳眼镜,他缓缓的走回车上,一上车,前座的女子紧张的问他:
「阿杰,这样做真的没问题吗?」
「放心好了!小君,等到警方查到我们的时候,我们早就在大陆逍遥了…老板给了我们三百万耶,听说到了大陆还有人接应,没问题啦!」阿杰故做轻松的拍了拍身旁的女人:「这个男人死有馀辜!还害我花了这麽久的功夫『处理』他!妈的!」
杨美君紧紧抓住他的手臂:「阿杰,我好怕!你昨天在杀他的时候,整个人就像疯了一样…」
邵文杰弹掉手头上的烟,并不回答。过了半响才说:「饿了吧?我累了一晚了。我们也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晚上还得要跑路偷渡哩!」
看著身边的男人,一张稚气却又俊帅的脸庞,一身紧身黑衣皮裤,脖子上的金鍊闪闪发光,若不是经历了昨晚的事情,美君根本就看不出来他的个性中潜藏著如此疯狂暴力的因子:「这个男人,我跟他,倒底对?还是不对?」美君不由得害怕起来。
还记得那是个周四晚上,尽管警方查缉动作频频,但是冲著「lady’s night」,还是有不少女孩子群聚在三重的「天台广场」,准备时机一到,大夥就尽情解放、大肆摇头。杨美君也不例外,几个姐妹淘相约好,打算今晚就到附近的一间地下PUB玩个痛快。
当初会在pub里看上他,就是因为他和那群一狗票来搭讪的男孩子明显不同:在摇头乐震耳欲聋,每个人纵情声色的摇摆下,只有他,邵文杰,一个人静静的叨根烟,冷眼看著周遭朋友的举动,嘴角虽说都是笑意,不过嘲讽不屑的成份居多。
不理会其他男生的攀谈,杨美君挨著墙角,慢慢的靠近邵文杰坐了下来,将手上的酒杯晃了晃:「怎麽都不说话?心情不好?」
透过大阳眼镜,邵文杰眯著眼察看著前方这位长发女子:身穿迷你裙,不时露出黑色丝袜紧困住的修长双腿、胸丰臀俏、动不动就甩著她那头染头金发女孩,的确在这群呱噪的女孩间豔冠群雌,而邵文杰也不时的偷眼瞄她,甚至在她和他朋友说笑时,阿杰的心中还会浮上淡淡的妒意…不过那都只是一两秒的时间罢了。对阿杰来说,现在还有件最重要的事,是他今天到pub的目的。
他,没有搭腔。
不太理人的阿杰,让美君不自觉的害怕起来。忽然间,阿杰从深黑的墙角沙发站起,连看都没看美君一眼,一个人迳自往前走,正当美君觉得很不是滋味的时候,忽地看到阿杰从裤子的後袋掏出一把「蝴蝶刀」,轻轻的甩了一下。
顺著阿杰前进的方向望去:一个肥胖的男子,留个鲨鱼头,大剌剌的抽著烟,和一个瘦弱的女孩说话聊天,手中还拿著一个塑胶袋不住晃动,美君知道:那里头装著摇头丸。阿杰走过去,对那男子咬了咬耳朵。
「……」
「你说啥?我听不见?」男子大声回应。
「……」
「啊…?」
就在男子低下头来,想听清楚阿杰的问话时,阿杰手一提,将那把蝴蝶刀迅速的在他脖子上一划…
一声凄厉的尖叫,让原先吵杂的舞厅就像波浪舞一样逐渐安静下来,大家四处找寻尖叫声的来源:胖胖的男子巍巍颤颤的走著,右手捂著脖子,鲜血就像涌泉一样从他手掌中喷洒出来!身边的人就像退潮一样四处躲闪…阿杰冷冷的站在一旁看著胖男,吐了口口水,接著在众人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像风一样往门口窜逃。
13、
「杀人的那个人是谁?!你们之中,一定有人认识他!快点说出来!」窄小的办公室里,闹哄哄的挤了将近两三百人,每个人的打扮都火辣劲ㄅㄧㄤ`,而且你一句我一句的大肆喧哗,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这些是正准备参加什麽「视觉系」艺人的演唱会哩!不过,对於三重分局的员警来说,这些「奇装异服」就如同「百鬼夜行」般让他们如坐针毡、坐立难安,但是,每个员警无不小心翼翼,深怕一个疏失,破案的契机就此功亏一篑。
在自己的管区发生这麽大的凶杀案,凶手冷静、敏捷、够狠,有计画、有同夥。在在都显示出是个经验丰富职业杀手所为。在命案发生没十分钟,三重分局的员警马上包围住所有的巷道、PUB每一个出口,然後开始地毯式的搜查,滴水不漏的阵仗,杀人凶手竟然还能逃逸无踪!除了让警方面子无光,非将凶手缉拿归案之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
「这一刀杀的太刚好了,我看,『蔡肥』可能逃不过这一劫……!」三重分局长王庆隆摇了摇头,语带沮丧的说了这句话。
由於辖区内摇头丸、快乐丸等禁药横行无阻,就连当地帮派也都不将警力当一回事,大摇大摆就在PUB里卖起摇头丸来,加上黑道都熟娴法律,知道如果遇上警方临检,不是将手上的药物丢到厕所马桶冲掉,就是把它散在一地都是,届时还能理直气壮的说:
「我怎麽知道那些药是谁的?你干嘛不问我门口那一坨狗屎是谁的?」
唯一方法,就是派一个警员混进帮派中,也就是所谓的「卧底」,方能将所有的禁药乱源一网打尽。三重分局长王庆隆口中所说的「蔡肥」,就是他们派去潜伏在「天台帮」的卧底,就在连破几个禁药的案子後,「蔡肥」还是被黑道发现:他就是警方派来的「抓耙子」!於是叫阿杰设法找个机会,给他点教训警告。
「给条子警告?有没有搞错?这不是打草惊蛇吗?不如做掉他!」阿杰心里想。
当天晚上,当邵文杰看到「蔡肥」缠著女孩搭讪,那一副猪哥的模样,更加深了杀人的决心。一直想闯出名号的他,所有的行动都不知在脑海里盘算过几千遍,就连退路在哪、谁来接应都已经安排妥当,和朋友跳舞只是藉口,没有人晓得阿杰今晚的计画…竟然是来杀人!
「喂!你!你和出事地点最近!那个杀人凶手是谁?你一定认识他!」一名员警凶巴巴的对著美君一行人大声喊著。「我…我去上厕所了!」一个女生小声的说。「哼!这麽巧!那你呢?」「我…我躲在桌子下…好可怕!」面对警员的咄咄逼人,另一个女生乾脆瞎掰:「我睡著了…没看到!」
「那…你呢?你总该没理由了吧?」笔录员警转身狠笑著对美君说。
美君头一抬,用忍住笑的口吻说著:「我…那时候我在忙…一些事情说…」
「忙?忙什麽?」警员好奇的问。
「哎哟,血溅在衣服上多脏啊?我忙著用手帕『挡』血啊!」美君笑脸盈盈的说著!
碰的一声,警员双手扑在桌上:「你…!你!好!给我记住」员警气的全身发抖,却又不能拿这些小女孩如何。
在扣留了二十四小时之後,警方也只能将这些舞客无罪释放,美君和一群朋友笑著走出三重分局,忽然间,美君看著眼前的景像站定著,一动也不动…
14、
原来,在马路的正对面,一个身著米色紧身背衣,身著黑色皮裤的墨镜男子正坐在YAMAHA的RZR跑车上,当他看到美君从警局走出来後,帅气的招了招手,喊了声:「嗨,你!」「你怎麽…」美君回头看了看警局,确定没人注意後,才小声的说:「你闯了大祸了!你杀了人了!你怎麽还敢来这儿?你不敢被抓吗?」
他帅气的甩了甩头发,毫不在乎的说:「你,没把我供出来吧?」
来人正是阿杰。
「没有啦…谁敢呢?我虽然不是出来混的,但也懂得讲义气啊…」美君嘟著嘴说。
回想到这儿,美君看了看躺在身旁的赤裸男子,他的胸膛运律地起伏著,嘴上还挂著不在乎的稚气微笑,彷佛天塌下来他也无所谓的模样,美君翻起身来,左手撑著下巴,右手玩弄著阿杰的头发……已经天黑了,美君抬头看看时间,才刚过八点,距离阿杰出发的时间还有一阵子,看著他精壮的体格,想起适才两人火热般的浪漫激情,美君还是不禁羞红了脸,一股热气从头壳直窜到双腿中间……
在性方面,阿杰从第一次发生关系开始,就处於「强势、主动」的地位,不管时间、地点,一但他要,美君就得「迎合」他。
美君不由得想起那天他们第一次发生亲密关系的经过…
……在警局前的一阵简短交谈後,阿杰忽然冒出一句:「走吧,上车吧!」一边说话,阿杰一边戴上全罩式安全帽,帅气的跨上了机车,然後将另一顶安全帽递到了美君面前:「嗯,把它戴上。」
就好像男女朋友般自然,美君稍稍楞了一下,在舞友的惊叹声中,也跳上了机车,紧抱著阿杰,阿杰点了火,催了油门,车子就像箭一般直飙出去,留下一阵烟飞尘扬,和众人的窃窃私语:「美君是怎麽啦?一个男人来接她就跑啦?」「那个男人是谁啊?」「好像是昨晚砍人的那个人哩…?」「真的吗?他居然敢来派出所门口等人?」
机车不停的向前直驰,阿杰一语不发,只是默默的骑著车,美君紧抱著阿杰,虽然她知道车子骑的很快,但是她一点也不怕,彷佛只要阿杰在她身旁,她就天不怕地不怕了。
天空不做美,没多久,天空开始飘起细雨,不一会儿,雨愈下愈大,阿杰和美君在一瞬间马上浑身湿透,车头一转,机车就骑进省道旁的一间汽车旅馆里,叫了间房,两人便进去休息。
看著彼此被滂沱大雨所淋湿的身体,两人先是一阵尴尬的傻笑,进而开始捧腹大笑,在大笑後没多久,阿杰对著美君说了一句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
「就算我被抓,我也告诉自己:我要见你一面!就算是……一面也好。」
身体虽冷,但火热的激情早已经催化两人之间的距离,顾不得身上湿淋淋的衣服,两人以最快的速度去除了对方身上的所有束缚,就连最原始的羞耻心也一并褪去,赤裸的身躯就像两条巨蟒般纠缠在一起,阿杰粗鲁而又大胆的举动让美君又惊又喜,没有热吻,没有前戏,阿杰挥军直入,直刺向美君双腿间的神秘处……紧接著,床脚发出「叽!叽!」的摇晃声,伴随著美君放浪的长叫,不过十分钟的功夫,一切吵嘈在美君与阿杰的长息声中,复归於平静。
「你…喜欢我吗?还是只喜欢我的身体?」趴在阿杰胸膛的美君,静静的看著眼前的男人,缓缓而又轻柔的吐出这句话。
阿杰不搭腔,只是用眼睛温柔的看著美君,拨弄著美君的秀发。
有些事,不用说,只要从交会的眼神,就能明了对方的意思。
忽然间,美君发现阿杰的身体某个部位又开始蠢蠢欲动,她笑了笑,把头伸进薄被中,没一会儿,阿杰发现一股炙热的暖流紧紧包围住正准备卷土重来的「人间凶器」,薄被里,美君的头上下移动著,在完美而又体贴的服务下,阿杰闭上双眼,恣意地品嚐女伴真诚的奉献。这回,两人的时间更长,更久,也更尽情放纵享受。
「有件事,在我们交往前,我要告诉你。」美君在稍事休息後,背对著阿杰,吐了口气,坚定的说了这句话。
「我,堕过胎!!」
15、
望著她的背影,阿杰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根烟…正准备点火,不过烟早已被雨水浸透,哼的一声,把烟揉了,往屋角一扔,顺手拿了摇控器,打开电视。又躺回床上,不发一语。过了半响,美君才回过头来问:「你…你怎麽都…不说话?」
看著窗外,阿杰眯著眼,瞄著窗户上不时下滑的雨珠,就好像眼前的美君是个空气一样,完全不存在似的。经过了几分钟尴尬难耐的沉默,美君抹了抹脸上早已滴下的眼泪,背对著阿杰起身穿衣,用十分细微的声音说著:「我…我…要走了…」
「我要的不是你的过去,我要的是我们的未来。」
「啊?」美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顾不得穿到一半的胸罩,整个人猛然转身,因为太用力了,就连脖子也发出「卡」的一声,虽然疼痛不已,但是美君早已顾不得了!
「你说什麽?你再说一遍!」美君张大了眼睛提高声调,直盯著阿杰。
阿杰把身子撑起来,用小声却极为坚定的口吻说:「我要的不是你的过去,我要的是我们的未来。」
此时电视上正巧在播著新闻快报,男主播用著极清晰而又沉重的口气说著:「昨夜三重惊传凶杀血案,三十三岁的蔡温新在三重天台广场遭人砍成重伤,目前生命垂危…据了解,极有可能是两派当地黑帮因贩卖禁葯、抢地盘而起争执…目前警方正在依现场目击证人的线索,追查可疑嫌犯的下落…」
阿杰看著萤幕,彷佛事不关己的说著:「你,杀了你的孩子。我,也杀了一个人,我们都是杀人犯…我们有相同的默契。我们…是天生一对。」
美君睁大了眼睛,看著眼前这个不满二十岁的男子,竟然说出她从没想过,也想不到的话来。阿杰眯起眼睛,瞪著电视,绽放出一丝丝的冷酷:「杀一个人,这个人是凶手。杀一千万人,这个人是革命家。这个道理我很小就知道了。杀人不算什麽,我只想成就一个事业。我要天下人,都知道我邵文杰。」
「你…」阿杰看著美君,刚才满面的狠恶杀气迅速转换为温柔的眼神:「你…愿意做我的女人吗?」
美君不回答,她用她那美丽的红唇,直接覆上了阿杰紧闭咬牙的嘴……
……想著她与阿杰交往的点点滴滴,不知什麽时候,美君沉沉睡去,「滴答滴答」的声音自窗外传来,在一瞬间大雨随即如瀑布般倾盆而下,美君揉了揉眼睛,起身看了看外头大雨,阿杰早已不知去向,她发现床头上有张纸条,上面写著:「我去买东西吃,马上回来」,这时时间是十点多,美君突然像想起什麽事一样从床上跳起,开始满床找摇控器,没多久,她打开了电视,翻到一个熟悉的频道。
那是一个外国影集,目前已播出一年多,影集的名称叫「红粉特勤组」,是由四个十分健美漂亮的女子洁西、奥莉薇、克莉朵、伊丝蕾和菲洋,以及一个壮硕的猛男道格所组成的特勤小组,他们专门保护高官显贵、挑战犯罪。故事老套、桥段普通,但是四个女子的外型相当标致美豔,而且时常穿著当季流行服饰配件在萤幕上出生入死,也让她们每一集的衣服也成为国内外女性讨论的话题,因此「红粉特勤组」的收视率一直居高不堕,引进国内播出後也一样造成轰动。
就在美君津津有味的看著美女们亮丽动人的服饰时,在楼下打电话的阿杰却紧握著话筒,皱著眉,听著对方传来的讯息:
「你一出事就要我帮你擦屁股,你怎麽干大事啊!啊~~~~?」
16、
「你…你说什麽?大哥?」邵文杰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对方先是一阵轻蔑的狂笑,接著就是一阵如机枪阵般的怒吼:「邵文杰,我只叫你给沈森一点教训!谁叫你杀了他?啊~~~~还把他分尸?嗯…这可是你自己干的,可别怪到恁爸头上!」
听到这儿,阿杰急忙为自己辩护:「不是这样的,大哥,不是…那天,那天你明明叫『衰文』跟我说…要我『做掉』沈森的啊…你……」说到这儿,阿杰脑海里陡然电光火石的一闪,刹那间,他什麽都明白了!
他回想起那天晚上,正和「衰文」在堂口看锁码频道,没多久,「衰文」的行动响了…
「喂,大哥啊?我『衰文』啦,是…啥米?这『卡儿』竟然上了你的查某囝仔?是…要不要给他一点教训?是…直接斩给他死喔…?!」一听到这儿,「衰文」愈说愈大声:「嗯…大哥,你说这件代志,要交给阿杰去办哦?」
原先只在一旁不动声色,心里早已盘算这件事要从「衰文」那边抢过来做的阿杰,听到最後那一段话,整个人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不停的做著手势,要求「衰文」把手机给他听。「衰文」一边点头回答,一边不停摇手应付阿杰:
「好!大仔,这款代志交给我去办就好了啊?干嘛要麻烦阿杰哩?喔…你说我没那胆哦?你这麽说也对啦…我是『俗仔』啦…好!我会和阿杰说…好…拜!」
刚切断电话,阿杰马上重打了「衰文」一拳:「干!你是咧冲沙小?干嘛电话不给我接?!」
衰文摸了摸被打的脸颊,无辜的说:「大仔就很急啊…他把代志交代完後,就匆匆忙忙的挂了电话啊…我就还来不及嘛…」
怒气未消的阿杰马上把衰文丢到沙发上:「好啦!懒的和你计较!大仔伊是说啥小?要砍人喔?」
衰文马上就将大哥的意思转达给阿杰:原来大哥的女儿在过生日的时候,在朋友的促拥下来到了沈森的牛郎店里,却没想到被沈森给看上了细皮嫩肉、未经人事的寿星,几杯黄汤下肚、几句情话猛灌,让大哥的女儿情窦初开,酒醉加上心仪,当天晚上就被沈森给「做」了…事後沈森趁女方昏睡时,还拍了两人亲热的裸照,女方醒後,痛哭不已,沈森食髓知味,把这个女孩子视为自己的性爱禁脔,动不动就叫对方出来发泄一番。
没几个月的功夫,女方便发现自己怀了孕,在不敢告知父亲事实的情况下,自己偷偷到妇产科拿掉了孩子,却因为医生的失误,造成子宫大量出血,到後来竟然从此无法怀孕!辗转得知这件事的「天台帮」老大勃然大怒,除了把那医生双手打断之外,也教手底下的小弟把沈森找出来,让他知道厉害!
可是,「天台帮」的老大也不是省油的灯,他老早就看出来阿杰急功近利,想要在黑道中闯出名号,上次蔡肥那件事就先帮他扛了下来,不扛自己也会被抖出来,像阿杰这样的人留在身边有如芒刺在背,整天不得安宁。於是他乾脆想了一个「借刀杀人」的计策:他和衰文商量好,先打个电话给衰文,藉由衰文的嘴,让阿杰误以为老大要杀沈森,而且他再三交代:要衰文再三强调他心中的怒气,并且要沈森在阿杰的手下死无全尸…事後再否认自己曾说过这样的话,让阿杰进退两难!
衰文原本就讨厌阿杰平日的嚣张跋扈:自己比阿杰先进来,没想到阿杰杀了「抓耙子」後,在帮内的名声大响,不少年轻人崇拜阿杰杀人不眨眼的帅气英姿,这让阿杰更加趾高气昂,走路有风,也愈加不把衰文放在眼里,从以前「衰文哥」人前人後的猛叫,到後来「衰尾文」也都叫了出来,而且更加瞧不起他,这让衰文对阿杰更是恨之如骨!
为了让沈森这件事闹的更大,衰文想了一晚,又刚好看到报上登出「留头魔」这案子,临机一动,就编出一套谎话:表示老大不但希望沈森死,甚至要让这案子好好给所有江湖上的兄弟一个警告,来个「杀鸡儆猴」,因此要求邵文杰不但把沈森砍死,还要将他的尸体四分五裂,放在台北市的各个角落!
阿杰被指派这事後,十分兴奋。衰文更并且假冒大哥的名义,表示事後会让阿杰先到大陆躲一阵子,甚至还可以熟悉一下「天台帮」在深圳的业务,以便日後接掌。於是阿杰全心全意的设计圈套:先是打探到沈森平日出没的时间和场所,决定行凶的那天,阿杰甚至抢了一辆计程车,到沈森会搭车的地方接他…一切经过就和阿杰所盘算的一样:沈森上了车,阿杰持枪将他挟持到山区,先是一阵毒打,然後再开枪将其杀害,最後再把沈森给分了尸,丢弃在早已预谋好的地方。
一心只想到大陆发展,成为人中之龙的邵文杰,万万没想到这是老大所设下的圈套,不但安家费没有拿到,就连老大也矢口否认曾经指使阿杰杀人…一想到这儿,阿杰的手握紧著话筒,咬著牙,一字一句的说:
「庆仔(天台帮老大的名字),我这麽帮你,你却这样对我…我在暗,你在明,你不怕我去干掉你吗?」
一阵狂笑,让阿杰整颗心凉了一半,庆仔语带嘲讽的回他:「阿杰啊阿杰,不是叫你平时多念册吗…在黑道混,不是打打杀杀就能当老大的,要用头脑的…知道吗?你想我会这麽笨吗?先看看电视吧…啊?你还敢在外面『摇摆』啊?」
此时在楼上的美君,也被突然插播的新闻快报吓的惊惶失措,久久说不出话来!
「这里为您插播一则新闻快报:从去年到现在轰动一时的「留头魔」杀人事件,警方根据线报,目前掌握有利证据:三重『天台帮』的不良份子邵文杰涉有重嫌,昨天下午在信义路公墓所发现的割头命案,证实是邵文杰所为,该嫌为了杀害死者,甚至抢了辆计程车做为犯案工具,目前该嫌正在逃亡当中,警方已有线索,必将该嫌抓拿到案,同时由於他犯罪手法与发生在去年和今年的『留头魔』命案有相同之处,警方不排除该嫌也涉及上述命案……」
17、
「这是怎麽回事?你明明知道他不是『留头魔』的凶手?!」上午十点多,我怒气冲冲的拿著报纸头版,「砰」的一声就砸到李组长的桌上。
报纸头版用著鲜红夸张的超大字体标示著:「留头魔悬案出现破案曙光!警方已掌握有利证人证物!」该报记者将所有「留头魔」命案和沈森血案相互比较,归纳出不少相同之处,不过有些只是臆测,而有些却是穿凿附会、胡乱拼揍,而从所有的刊载资料大致研判:提供命案细节的一定是警方人员。
李组长面色铁青,低著头并不理我,归霖竞见状,连忙冲进组长室来打圆场:「无厘头,你先别气,我们组长他也有破案压力…这案子你跑了一年多,一直悬而未破,你应该最了解啊…」
我怎麽可能不知道李组长有限期破案的压力?但是就是因为上级施压,所以往往会有逼供、刑求的事情发生,造成不少冤狱!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在几年前台中一桩流浪汉对五岁女孩性侵害的案件,女孩子被竹条硬插入下体,造成大量出血,连小肠都被刺穿,更令人发指的是:就算治愈後,小女孩不但失去了小肠帮助其吸收,就连生育能力也被剥夺!
惨案发生後,社会大众为之震惊!对於这种泯灭人性、丧心病狂的凶嫌同声谴责!也要求台中警方限期破案……在舆论的压力下,没有几天,果真捉到一名流浪汉。当地居民指证历历,说他时常在案发现场附近出没,也传出他曾对当地社区小女孩有性骚扰的说法,在逮捕後,案发当天的行踪他也交代不清,因此警方便认定他就是那名人神共愤的性侵害主嫌!
原先这件案子因为年代稍远而被人遗忘,直到日前,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小小的新闻,才让我再度回忆起当年骇人听闻的性侵害案。出现了相当戏剧化的结果:「数年前对小女孩性侵害的凶嫌谢××,被高等法院以『证据不足』而无罪开释,检察官认为:现场找到的凶器竹棍上并无谢嫌的指纹,而谢嫌也没有性侵害的动机,因此以『证据不足』而释放…」
当时在警方不眠不休的缉捕下,到头来支持警方的证据,居然只剩下凶嫌的自白书和笔录,任何人都知道:嫌犯的自白书,是绝对不能视为凶嫌犯罪的证明!这也让台中警方相当颜面无光。因为如果警方有所谓的严刑逼供,所产生的笔录自然绝非凶嫌自发所为。
在这里,我又不免再想起多年前,在美国相当著名的「辛普森案」,一名横跨美式足球和影剧圈的OJ辛普森,被指控杀害前妻和男友,而他在被警方追捕的过程中,所有逃亡的影像都被电视台以直升机凌空追踪方式现场完全直播,而且警方也在他驾车逃亡的车上,发现他前妻的血迹,因此认定辛普森有杀妻之重嫌。
不过,享誉国际的法医李昌松却发现:在辛普森车上所发现的血迹,是事後再「洒」上去的,这论点是源起於死者在被害时,受重物敲击所喷洒出来的血渍各不相同,而座位上的血渍和以往经验所呈现出来的「效果」截然不同,在辩护律师的追查下,才赫然发现警方在事後的确有动过手脚。
在「证据不足」的前提下,OJ辛普森被无罪开释。帮他辩护的日籍律师在大胜後接受媒体的采访时,一名记者问了他一条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
「律师,你觉得辛普森有没有杀人?」
这名律师十分冷淡,却又机智的回答:「我从来都没有说他没有杀人,我只强调:『我们没有他杀人的证据。』
就是这句:「我们没有他杀人的证据!」因此辛普森在受害家属的咒骂声中被无罪释放。这与我以往帮助刑事局或市刑大的情况是一样的:我的「通灵能力」只能帮他们找到一些表面上「看不到」的蛛丝蚂迹,而真正破案线索和关键,还是得靠办案人员抽丝剥茧方能找到凶嫌犯案的「铁证」!
我的愤怒并没有让李组长有任何回应,他只是挥了挥手表示不愿再说,事实上我知道他的压力真的很大,大到他已经好几天没有瞌眼…但这并不能表示他们可以栽赃:邵文杰就是「留头魔」的凶手!
「鬼灵精」连拖带请的把盛怒的我拉了出去,把李组长的门给关上。我知道,就算平日我们的交情再好,在他的属下面前这麽不给他面子也是我的不对,我对在场所有员警点头说了声:「歹势!太大声了。」就和「鬼灵精」悻悻然地一起走出了中山分局。
坐在咖啡厅里,归霖竞点了根烟,语带诚恳的对我说:「『无厘头』,我说你啊,跑新闻也跑了这麽多年,你也该了解我们警方的苦处啊…『留头魔』这件案子不破,我们一天吃不下饭,睡不了觉。上头在盯,下面在看,再说这案子又荒诞无稽到了离谱的程度…说句不中听的,就连平常无所不能的你也束手无策…」
听到归霖竞这麽讲,我忍不住为我刚才的冲动开始後悔;人嘛,活著不就是为了争口气吗?倘若一个刑事组组长,连续有七、八个人死在自己的辖区内而无法破案,面子上的确挂不住。而好不容易现在有个破案的线索:有个黑道分子用极为类似的手法杀了人,而他的姓名和长相也都查获,就算他不是真正的「留头魔」,先将他缉捕归案後再追查也并无不妥。
我心下颇为歉然。就在我懊恼不已的同时,「鬼灵精」的手机响了:
「喂,我是鬼灵精,嗯…是,组长。喔!找到两只手和两只脚罗?在哪儿?三重台北桥…胡适公园…阳明山公墓?…呵呵…放在台北市四周喔!了不起!组长,记得要做DNA比对喔…拜!」
「喂!」「鬼灵精」推了我一把:「沈森的四肢都找到了!再加上头,现在还差身体,不过出现也是迟早的事,要不要过去?石法医也会去喔!」我点了点头,拎了袋子就和他一起走了。
18、
「无厘头我跟你说喔,这整件案子我都觉得有点古怪耶。」在前往阳明山公墓的路上,归霖竞提出他的疑点:「第一,沈森的头在信义路公墓上找到的隔一天上午,就有人打电话来密报,说他知道这件案子是谁做的,而且他也怀疑这件案子和之前的『留头魔』血案有关。」
听他这麽说,我也楞了一下:天底下哪有这麽巧的事?归霖竞又说:「再来呢,这个人不留电话,不留姓名,他只说:这件事和三重『天台帮』的老大胡哲庆有关,叫我们去找他。」
密报後当天晚上,中山分局刑事组组长李英才、组员归霖竞会同三重分局局长王庆隆、刑事组组长刘令芳四人,就出现在「天台帮」老大胡哲庆的家中,胡哲庆听到李英才的来意後,连忙摇摇手说:
「哪有这样的事?分尸案和我怎麽会有关系?我可是『奉公守法』的良民哪!」说完,胡哲庆点了根烟,态度优閒的陷在沙发里。
李英才和王庆隆两人对看了一眼,王庆隆使了个眼色,刘令芳马上发难:「喂,庆仔,别说些五四三的!上个星期四,你们『天台帮』和三重『重新帮』在『东方幻影』地下PUB为了贩卖摇头丸、争地盘大打出手,你以为我们都不知道吗?」
「哎哟,刘组长哪…」胡哲庆上身往前,一面回话,一面弹去烟灰:「我个人呢,是绝对禁止底下的人贩卖什麽摇头丸啦,什麽大麻啦,这些是违法的嘛?现在黑道啊,已经不能再做这些为非做歹的事了,现在的黑道啊,得要朝企业化来经营罗…」
刘令芳也不是省油的灯,双腿一翘,放在造型典雅的大理石桌上:「喂,我说庆仔,线人就说这个分尸案的杀人凶手和你有关,你是不是知道什麽?我告诉你喔,如果你不说,我天天抄你那几间PUB,十点一次,十二点一次,两点再给你抄一次!只要有未成年的在其中,或是有人在卖禁葯…就叫你关门大吉,别以为我不敢!」
胡哲庆马上心虚的转头看了看王庆隆,王庆隆头甩一边装做没听见。他又把眼光瞄向李英才,只见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向两道金光般直刺向他!胡哲庆见没办法再混过了,双手一拍,躺回他那义大利全皮黑色沙发里:「好啦好啦,坦白说,沈森和我是有些过节啦,虽然说我个人是很『堵烂』他,但是…」
他站了起来,把烟熄了,在客厅里晃了一圈後,缓缓的说:「我是和底下的人说过,不准贩毒,也不准卖摇头丸,也不可以…对沈森这个『婊啦仔』有任何不当举动…但是有些事情老大可以忍,底下的人不能忍啊?你们知道沈森这混蛋对我女儿做什麽样的事吗?」
在听完胡哲庆语带感性、哽咽的叙述後,李英才站了起来:「庆老大,你说的话我相信你!我也是有女儿的人,我知道一个父亲遇上这样的事情,的确是忍不住。我不管你倒底有没有唆使你的手下去砍沈森,但是线报说的很明白:你知道是谁干这件事的,对不对!」
「给我一个名字!庆老大,我阿才就不来烦你!」李英才个头不高,不过声音雄厚,语调坚定,任谁也不敢小觑。
胡哲庆看了看众人,其馀三人也全站了起来。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唉,要瞒也瞒不了各位,我是有和一位小弟说过啦…」接著他走到他那豪华气派的办公桌旁,打开抽屉,拿出张照片:「就是他,邵文杰,我是和他提过我女儿的事啦,谁知道他会这麽冲动呢…当我知道沈森被人砍了,我马上打手机给他,没想到这混蛋怎麽找都找不著……我这儿刚好有张他和我的合照,你们要,就拿去吧!」
王庆隆伸手拿了,转交给李英才:「你说他叫什麽名字?」
胡哲庆一个字一个字的说著:「他叫:邵.文.杰!」
19、
在描述完当天他们和胡哲庆见面的经过後,归霖竞转过头,一脸狐疑的来反问我:「你能想像吗?这个『天台帮』老大居然连照片都准备好了…你说,这是不是有点诡异啊?」我沉思了一会儿,点了点头:「的确有点不寻常。这摆明了就是准备好让你们过去拿的…那个『报马仔』的电话是谁接的?」
「是一个执班员警说的,他说对方说的很快,好像急著要投胎,一讲完就挂电话,连他想说声谢谢都来不及哩!」归霖竞笑著说。
当时的我们,并不知道这是胡哲庆所使出的一招--「借刀杀人」。单纯的以为可能只是有人知情密报,而胡哲庆不想把事情弄大,所以乾脆交出人来免得惹上麻烦。车子一路开到了天母的阳明医院,果然不出我所料,大批媒体记者、SNG车都早已集合在阳明医院门口等待消息。
炎热的七月,硕大的太阳好像卯起来瞎晒一样,晒的在场的每个记者,不论文字、摄影个个晕头转向、满身大汗,女记者还好,可以穿著短裙、无袖上衣,还可以撑把洋伞,在阴暗处避暑;男记者就不同了,文字记者得要四处张望,采访对象,摄影记者就得站在高处,深怕自己错过任何一个精采镜头,回去不但要被文字记者念,连上司也会给一顿排头。
检警单位有时候态度真的很奇怪:说好上午十点相验尸体,却往往下午两点多人才会过来。有时是声东击西,不让媒体采访;有时却是故做玄虚,好像在找个良辰吉时才想出现。不过这回「留头魔」的案子实在闹的太凶,再加上沈森的分尸命案,早已炒的沸沸扬扬、社会人心惶惶,大概没有几家媒体敢「独漏」吧?
下了车,沿路就和几家熟悉的媒体打招呼。不少媒体记者已经抢好了背景,占了个「最佳角度」,等著做SNG现场连线,十一点一到,所有的SNG车开始运作,各家新闻台的整点新闻也立即播放,尽管每家媒体的说词、语调、重点、心态各不相同,但他们却做同样的事:各家的新闻头条全是沈森的分尸命案!
「记者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在天母的阳明医院地下室,两天前发生在台北市的沈森分尸命案,在警方的追查下已经找到了死者的头颅和其他的四肢,不过死者的身体并没有找到。法医和检察官即将来到阳明医院做戡验的动作……我们现在可以看到(镜头转向一台缓缓驰来的九人巴士上),一台九人巴士已经抵达现场了,(紧接著画面上出现九人巴士车身上的字样:台北市刑警大队)据了解,这台九人巴士上面坐著呢,就是国内相当知名的石景城法医,另一位则是侦办此案的黄欣桦检察官,两位都曾参与轰动去年和今年『留头魔』杀人事件…,最後一位是中山分局刑事组组长李英才…」
「石法医,你要不要发表一下您的意见?」一名先挤到九人巴门旁的女记者首先发问。
「检察官,这件案子究竟和『留头魔』的命案有没有关系?」另一名男记者也将手上的麦克风硬塞到众多包围住的媒体记者之前。
当这台九人巴士尚未抵达阳明医院时,早有两辆警车在前开道,同时下来五、六位员警,一下子就将这些一拥而上的媒体记者层层隔开,三个人面无表情的走出了九人巴,从後门直接进到了地下室戡验尸体。
刚刚争先恐後、热闹非凡的媒体记者,没一会就回复早先的平静,开始磕牙打屁。
对我而言,我不太喜欢来医院。因为来这儿我的「灵动」感应特别多。医院什麽最多?无非是病人和死人!就算我站在医院对面的树荫下,刻意离的远远的,我还是能瞄到二楼病房的窗户里,站著一个瘦弱的老人直盯著下头闹哄哄的人群,我知道:他今天凌晨才因病过逝。
20、
他看见我,而我,也看见他,两人像老朋友似的,相互的微笑了一下。「你,也是记者吗?」
「很不幸的,我是。」当我感受到他的问话时,在我心中也同时回答了他,顺便也撇了撇嘴角做了个苦笑。
「他的头…好像前几天就送到这里了…昨天还有好多医生、护士在讨论呢…」老人说。
我点了点头:「我知道…他的头放在坟墓上时,我有去看过…」
老伯又问:「怎麽会死的这麽惨呢?」我摇了摇头,那些黑社会的作法,本来就没有逻辑可寻,想要「杀鸡儆猴」,这种方法通常是最直接有效的。
忽然间,我看到老伯的脸开始阴沉下来,彷佛有个他不喜欢的东西接近他,我知道,他一定是看到什麽不想看到的东西,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竟然看到他的身旁多出一个人,一个我好像看过,却又想不起来在那见过的人。
那个人身材高眺,体型壮硕,而且外型阳刚味十足,胡渣满面,最重要的是…他看的见老伯,缓缓的走近他的身旁。
「我的天哪!」我开始回想:究竟在哪儿见过这个…却又不禁全身发起抖来:「他…他不就是…」
那个人面无表情看著老伯,顺著老伯的视线,他缓缓的转过头来,看见了我,冷漠近乎冻结的神情,在一瞬间,他的双眸忽地圆瞪!脸色扭曲狰狞!整个人就像火山爆发一样,在一刹那,他将全身上下所有的恨念怨气都散发出来,穿过门窗、翻过墙壁。不知是我眼花还是什麽,我发现,在场所有的媒体记者不分老幼、男女、站著、坐著、睡著、醒著…全部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
没错,他,就是沈森!!!
他的双唇紧闭,咬著牙,从他的太阳穴旁可以看到不停抖动浮起的青筋,他的双拳紧握著,不住的颤抖,而身体部份却像透明体般隐约可见,最让我不忍卒睹的,是他那头颅和脖子间被砍劈过的接缝,那不断的渗出血水,缓缓的流向他那模糊透明的身躯,他轻轻的张开了嘴,慢慢的上下张合,满嘴的鲜红血渍不住的在他双唇舌间翻搅,那种恐怖只能用「血盆大口」来形容…
「我死的好惨…真的死的好惨…!你…你要帮我…帮我…」
坦白说,这是我在采访新闻时最最不想碰到的事!每回遇到这种横死的人,当我感应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会把整个死亡时所遭受到的不幸、苦痛、屈辱和难受一鼓脑的散发出来,就在我还来不及拒绝他的要求时,我的脑海里已经多出一些让我十分痛楚的景象。
刹那间,我整颗头闹哄哄的,就像一阵洪水一样,忽然间把我整个人都给淹没!
在恍惚模糊中,我看到一个人醉醺醺的坐在计程车里,满身的酒气,斜躺在後座,他用含糊不清的口吻说著:
「载…载我到…林…林森北…北路…呵?『运匠』?恁宰仔否?」
前面的司机,戴著一顶运动帽,缓缓的点了点头,他的眼神飘到了後照镜,看了看坐在後方的沈森…露出阴阴的微笑。
我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整个心就像是被绳索紧紧纠住一般;这个司机,居然就是现在所有警方正在通缉的:邵文杰。
21、
原先应该往林森北路方向行进的计程车,却一路往新店的山区驶进,我看到邵文杰不时的从後照镜偷看著早已烂醉如泥的沈森,熟睡的他居然还打起呼来,完全不晓得自己已经踏上了死亡之旅。邵文杰熟悉的开著车,就算在蜿蜒岐岖的北宜公路上速度也不见迟缓,开到路边一个缺口,阿杰迅速的右转下坡,在这个凌晨时分,北宜公路上根本没有车辆往来,就算有,在路灯昏暗的情况下,後方车辆大概还以为刚才是自己看走了眼。这辆计程车就这麽神不知鬼不觉的自这公路上消失不见。
开过一段柏油路後,计程车行进到石子路上,四周只剩树林,黝黑到不见丝毫光线,在重重的树木丛野间,彷佛置身於一个人烟罕至的郊外,颠簸的路段让沈森机警的睁开了眼睛,正打算坐起来的时候,一个枪托刚好打在他的左太阳穴上,他就再也不醒人事了。
一阵冷水淋头,沈森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在一间小铝皮屋里,里头的陈设破烂简单,看起来像是临时搭建的工地,而眼前的景物竟然是完全颠倒的,他直觉的想挣扎,手脚却不听使唤,这才发现自己的双手双脚早已被胶带困起,整个人被倒吊在半空,在意识逐渐清醒的同时,他也发现自己的前方来了三个人:两男一女。
「没想到他竟然醉成这副模样,害我早已准备好的乙醚都没什麽用了。」一个身著黑衣黑皮裤的瘦高少年如此说著。
另一个男子,看起来比黑衣少年略矮,也胖了些,穿著HIP HOP造型的宽大T恤,还有时下流行的松垮牛仔裤,正在用角架装设一台V8,一边调整角度还一边问著:「阿杰,我们真要用V8拍下来给老大做纪念哪?」
阿杰笑了笑,得意的对旁边一个高眺金发挑染美女说:「当然,要不谁会知道我邵文杰干的这麽漂亮?嗯?小君?」
一阵阴风吹来,沈森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嗲嗦,这才发现自己浑身上下的衣服早已经剥光不见。想到自己四十几岁的人了,竟然被这两个「古惑仔」耍著玩,心中一把无名火起,酒也醒了,忍不住放声大骂:
「×你祖宗十八代,你们两个混蛋,还不快点把老子给放下来!?」
「哇靠,被吊起来还敢『喊苦』?」阿杰看到沈森不住的扭来动去,随即一脚踹向沈森那软趴趴的下阴,本以为会换来一阵痛楚的号叫,没想到「硬颈」的沈森只是用力的哼了一声,紧皱著眉,强忍住疼痛不发一语。这个举动没有让阿杰佩服,反而更加恼怒:「摆明了就是说我扁你扁的不痛不痒嘛?!好!『衰文』,把球棒拿来!」
「好!打给他死!」「衰文」随即从一旁的桌子底下掏出一根铝棒来,交给阿杰:「来!给你!」
阿杰看了,不禁皱了皱眉:「怎麽只有一根,不是叫你带两根来吗?」
「衰文」心虚的往後面退了退:「我…我只有…只有买一枝耶…」
看见他一副「孬种」的模样,阿杰看了心中有气,球棒一拿,脚马上踹到「衰文」的肚子:「滚啦!『卒仔』!什麽都要我动手!」「啐」的一声,一口口水便吐到跌倒在地的「衰文」脸上!
22、
邵文杰得意的笑了笑,慢慢晃到沈森的後面,开始用力推他,一边推,一边哼著歌:「摇啊摇,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外婆说我好宝宝…」
沈森整个人就像盪秋千不停的摆来盪去,原先绑住双脚的绳索也愈困愈紧,沈森的体重再加上摆盪的速度,让被绑住的脚踝不断勒出一道道的血痕!
摆动的幅度愈大,邵文杰就愈得意,到後来他乾脆用脚去踢沈森的身躯,当沈森摆盪的幅度接近六十度,像个大沙袋时,邵文杰右手轻轻放下球棒,接触到地面,左手高举伸出食指,摆出十分酷劲的姿势,口中开始大声念著:
「中华队的强打四号打击手,邵文杰,已经创下连续出席一百次安打打击,这一次,他会不会再创世界纪录呢?所有的观众都注视著他的表现!」
一声高喊,阿杰抡起手中的球棒往後一举,摆出铃木一朗的打击姿势,对著迎面急至的沈森,左脚一踏,球棒就像电光火石一般向前挥出…「锵!」的一声,伴随著「唔~~~」的闷哼,阿杰兴高采烈的挥著球棒大喊:「哈!正中直球!打的好!」
这一棒敲去,刚好打到沈森的右臂,刹那间,右臂马上破折性骨折!不过个性强硬的沈森,居然连叫也不叫一声,咬著牙,倒吊著死瞪著阿杰,这让阿杰更加光火,拿起球棒就开始乱打乱敲!
「马的!你这混蛋!害老子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日夜不停的跟踪,还让我昨晚三更半夜的去抢了台计程车诱拐你上当!我你他妈的给你死!」
当阿杰说完「计程车」三个字时,我的脑海中忽地冒出:「DSY-XXX」的车牌号码。
阿杰像疯子在绕著沈森鬼吼鬼叫,球棒就像雨点一般落在沈森身上,打不到五分钟,鲜血就像爆炸一样落在屋内四周。看到阿杰的狠劲,美君吓的瑟缩躲在屋角的一边,捂著耳朵、眼睛不发一言;就连平时砍人如吃饭的「衰文」,也都撇过头去,不忍再看。
过了半个小时,阿杰也打到头昏手软,瘫在地上不住喘气;沈森更是数度被打到昏厥,全身上下几乎无一处完好;休息了一会儿,大夥忽然听见沈森用著咬紧牙关的气力说著:
「为…为什麽…为什麽…要抓…我…?」
「为什麽?哈哈哈…!」听到这句话,阿杰不由得全身乱颤,疯狂大笑:「你这淫魔,到现在你还不知道为什麽会被我抓来毒打一顿?您认不认识胡哲庆?(沈森勉力的摇了摇头)他的女儿被你在牛郎店里下药,後来还被你操到堕胎!你谁不好得罪,敢得罪我老大!我饿了!」说完站起来又狠踹了沈森一脚!
这回沈森有回应了!只不过他的回应竟然是一连串的大笑,笑的很狂,很放,也很令人丈二和尚摸不著脑袋,阿杰看见他的狂笑,也没来由的跟著一起笑,两个人,一个坐在地上,一个倒吊在半空,放声大笑,这种诡异的情景,让在场的美君和衰文都不约而同的竖起了鸡皮疙瘩…
笑了半天,阿杰上气不接下气的问:「你他妈笑什麽?」
沈森不说话,保持著奇怪又诡谲的笑容,两人注视著将近十秒钟,没多久,阿杰忽然听见屋里传出滴滴答答的水声…
「怎…怎麽会下雨了呢?」阿杰觉得奇怪,摸了摸自己的头发,闻了闻,不禁勃然大怒:
「妈…妈的!我操!你竟然在我头上尿尿?」
阿杰连声的跳脚怒骂,伴随著沈森的狂笑,让整间屋子弥漫著十分不搭调的气氛,美君、衰文,甚至我,都不知道该如何自处,也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麽样的怪事。
「好…很好…你是条汉子,我就给你一个痛快!」
说完,阿杰进到小房间里,拿出一个用报纸紧紧包住的长条型物品,猛力将报纸一撕,原来是把武士刀!
他走到沈森背後,大声的喊了一句:
「你这淫魔,觉悟吧!」
唰的一声,只见沈森的人头落地,没有头的身体在半空中还不住抖动,从断颈处冒出来的血液随著身躯四处飞散,将整个小房间都淹满了泉源而出的鲜血…「哇」的一声,美君和衰文两人几乎狂奔似的冲到门外,蹲到地上开始狂吐起来。那浓郁的血腥味,就连不该在现场的我都隐约能感受的到!
「喂!吴澧童!吴澧童!你还好吧…?」当我完全清醒时,发现自己是整个人面朝天的躺在人行道上,归霖竞在一旁担心的拍著我的脸:「醒了醒了!妈的,没事昏倒,差点吓死我!」
「别…别管我…」我马上坐起,眼角一瞥,在二楼窗户旁的两个「人」早已不见踪影,我抓住归霖竞的衣领,靠近他的耳朵小声的说著:「快!通知八号分机!DSY-XXX,计程车…邵文杰…在上面!!」说完,我整个人又再昏厥过去!
23、
「您好,欢迎您收看×视七点新闻,我是黄玉琴。造成社会恐慌的『留头魔』分尸命案,警方今天已有重点性的突破。一位计程车司机今天下午五点在友人的陪同下向警方报案,声称他在前几天开计程车时,车子遭歹徒劫走,而歹徒的相貌与日前所公布的牛郎分尸案嫌犯邵文杰完全吻合,警方已发布八号分机,全面通缉涉案人邵文杰,也希望民众能提供线索,这辆被歹徒劫走的计程车车牌为:DY-XXX...」看著邵文杰那张笑容灿烂的照片在萤幕上出现,我的心情其实颇为五味杂陈:明明是个前途无量、年轻有为的大好青年,却因为好勇斗狠,误入歧途而触犯法网,「一步错,全盘错」,这句话用在邵文杰的境遇上,实在是太贴切了。
虽说警方在下午六点多才召开记者会,发布通缉邵文杰的新闻稿,事实上,在下午两点多,这消息早已通报全国警政单位,请所有警界同仁密切注意车号「DY-XXX」的计程车。这当然和我在昏厥过去前所说的最後几句话有关。
当我清醒後,归霖竞把我扶到阳明医院一楼会客室的沙发上,随後就去向李组长报告我刚刚的遭遇。我整个人呢,就像一个被掏空的公事包一样----软扁扁的瘫在沙发上,两眼无神的看著正前方…不敢阖眼哪!一闭上眼睛,沈森那具在空中不住扭动挣扎、鲜血肉块四射的无头尸体,就会硬生生的占领了我所有的记忆!
就在我惊魂未定的时候,腰间突然传来一阵震动,我整个人吓的从沙发上弹到墙角,没想到震动感竟然跟著我一起移动,直到五秒钟过去,我的耳里传来一声声熟悉的音乐铃声时,我才警觉原来是我的手机响了,我再度陷回了沙发,按了通话键:
「喂,哪位?」
「听说,你刚才看了沈森死亡的『现场实况转播』是吧?」会问这种没有人性问题而不会发笑的,大概只有石法医这个人吧…
「是…真是让我难忘哩…」我有气无力的应著。
「有些问题想问你,不知道你现在行不行呢?」石法医又问。
「如果我说:不呢?」
「他哪里骨折?」他根本不理会我的抗议。
「没有错的话,全身应该都有,不过身体你们还没有找到,我想…应该是右手上臂最明显。」
「凶器呢?知道吗?」
「身上的伤痕是球棒,砍掉头颅的是武士刀。」
「还有呢?」
「双手双脚…应该都有绳索困绑过的痕迹吧…而且他长期被倒吊著,头颅应该有出现『脑充血』的迹象。」
石法医沉思了一会,才回答:「好小子,真有你的!」接著他转身告诉李组长:「这小子说的完全正确。我想,你们可以开始通知各县市发通缉令了。喂,吴桑,待会儿一起吃中饭吧,排骨饭加猪血汤?」
我先是一阵恶心反胃,然後呻吟的说:「我…我今天…大概吃不下东西了吧…?你们自便…」
挂上电话前,我还听到石法医传来十分「爽朗」的笑声,我可是连回嘴的力气也没有,骑上机车,回到家後坐在床上发呆,或许是太累了,在不知不觉中就沉沉睡去了。
晚上醒来,已经九点多,虽说肚子一阵咕噜乱叫,但著实没有胃口,想来想去,乾脆去找习学好了,半个小时後,我已经在「SUCK HELL」里的一间包厢,卧躺在暗红色的沙发上,在我身旁的,是我那火辣标致的马子。今天的她,穿了件纯白色的紧身T恤,在胸前却有一朵极为显眼的大红花,搭配上粉红色的小短裙,露出性感修长的双腿…真让人忍不住想对她上下其手一番。
可惜的是:我一点「性」趣也没有。
握著手中的琴汤尼,我的右手不自主的发抖著,看著我的窘况,习学贴心的紧握住我的手,将它贴近她那柔软具弹性的胸前,我看著她,她缓缓的闭起双眼,正当我要亲吻她那豔红的双唇时…一个煞风景的声音在外头响起:
「习小姐,外找!」
24、
这麽一个浪漫的气氛被人忽地打断,习学非常不高兴,她瞪大双眼向布帘外的服务人员大吼著:「没看见包厢外已经用布廉遮起来了吗?我老公身体不舒服,今天我谁也不见!叫他滚!」
「可是…」布帘外的女服务生嗫嚅著说:「他说…他们是吴先生的朋友…」
习学马上从沙发上跳起来,两手叉腰,大剌剌的瞪著我:「你…你居然敢找女人来我这间PUB?!」
我无辜的两手一翻,缩在沙发里:「我什麽都不知道…?今天下午去阳明医院,已经把我折腾的快挂了,我连办公室也没回,更没和别人连络…哪有什麽女人来这儿啊…?」
就在我们僵持不下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看著习学一张怒气高涨的脸,我连忙在她面前接起电话:
「喂,哪位?」
「嗨哟,无厘头,想见你还这麽困难哪?大牌记者喔!」
听见他的声音,我才松了口气:「呵…鬼灵精啊?死鬼仔,又有什麽事啦?」
「我现在在你马子PUB的门外,但是她们不让我们进来啊?」归霖竞在电话另一端鬼吼鬼叫的。
「我知道了…」我把手捂住话筒,然後抬头看著习学:「是我那警察朋友鬼灵精哪,他说要进来找我,方不方便呢?」我会这样问,因为这儿可是台北市著名的『蕾丝边·吧』,只有女同志才能进得来,男人想要进来,只有两种:一是厨师,二是送货员…而且还得从後门才得其门而入,这回鬼灵精想要进到这儿,说真的有点强人所难。
一听到是男人来找我,习学整个人心花怒放:「好呀好呀,反正有包厢,客人看不见。他们有几个人哪?」
「喂,你们有几个人哪?」我反问。
「嗯…连我在一起,四个,就是石法医、黄检察官、李组长和我罗。」
「啊…这麽多人哪?那我得问问。」我转头问习学:「有四个人耶,三男一女。」
「为什麽会有女的?」习学根本不管其他男人是干什麽的,她只在意:那个女人是干什麽的?她为什麽要来?
我哑然失笑:「她?她是检察官啦,我看他们来是为了讨论案情吧?」
五分钟後,一行人进到这个秘密包厢里,我尴尬的向李英才点了点头,毕竟早上直接冲到他办公室里对他大吼质疑的态度著实不好。
他挥了挥手,表示没事,不过脸上的倦容的确可以看出:为了这几天来所发生的凶杀命案奔波,他也苍老了许多。
除了鬼灵精之外,他们都是第一次见到习学,像习学这样外型亮丽抢眼的女孩子,很难不会让男人为她失魂落魄…换言之,如果有男人不看她反而是件奇怪的事。不过,她今天就遇上了,而且,一次还两个人。
石法医向她点了点头後,就倒在沙发上,摸著自己的肚子:「刚刚的猪血糕、猪肚汤还有猪头皮真他妈的好吃!」李组长坐在沙发上,闭上眼睛开始沉思。
我胃里一阵翻搅,转头就将刚刚喝下去的琴汤尼和胃酸整个吐到沙发旁的垃圾桶里,习学马上冲了下来,拿湿纸巾帮我擦拭。
半晌,我才苦笑著抬起头:「无事不登三宝殿,各位前来,一定有什麽要紧的事。是吧?」
黄检察官把拿在手上好久的资料往我面前一丢,没好气的说:「哪!这是今天解剖沈森的资料和数据,我想可能可以帮助你再想起一些什麽东西。」
归霖竞和石法医相视一笑,归霖竞甚至做了个鬼脸,不过,只有我看见。
不知道她为什麽心情不好,大概是和李组长同一个「毛病」:压力太大,来PUB就是要放松,习学叫了瓶红酒,我们就在包厢里聊了起来。
其实,在晚上十点多,谁也不想再谈公事,加上PUB放的正好是轻柔的爵士乐,昏黄的灯光,更让人心情沉淀,通体舒畅。
「我的老婆,说要和我离婚。」高举著手中的酒杯,李组长直盯著不住摇晃的威士忌,口气深沉的冒出这句话来。
大夥都不约而同的将目光集中向他,露出惊异的眼光。事实上,李英才组长的表现十分优异尽职,算是警界中少有的「悍将」,每次出任务都是身先士卒、劳心劳力。不过遇上「留头魔」这种奇案,任谁也无法找到蛛丝马迹,想破案真比登天还难!
石法医拍了拍他,并没有说话。黄检察官不时的偷眼看我,似乎是希望我能打破僵局。我咳了一声,打了个哈哈:「算啦,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没有人笑,也没人接话。我知道,这话接的不漂亮。还好灯光昏暗,没人看见我的脸一路羞红到脖子。
「嗯,组长,有没有想过,和嫂子再聊聊嘛?」归霖竞不愧是「鬼灵精」,马上见风转舵,换个话题。
不知是我眼花还是什麽看走了眼,我隐约的瞄见李组长的眼眶泛著泪光:「唉,我何尝愿意用媒体的力量来抓人呢?问题是:这案子不破,我一天无法安眠,连家也都很少回去了…而且上级的压力又这麽大,上面说,先放消息出去,反正到头来没有人会怪警方释放错误消息,一定是怪媒体胡乱报导。」
大家默然。谁也不说话,黄检察官不知为什麽,拼命喝著酒,一杯接著一杯,就在我举起酒杯打算向李组长致歉的同时,他的手机忽然响了。
「喂,我李英才,是,你说什麽?我知道了,我马上赶回去,对,石景城法医也在我这儿…」
挂了电话,李组长转过来对大家说了一件最不想听到的事…
25、
大约三十分钟後,我们出现在西门町武昌街中,除了习学之外,李英才、石景城、归霖竞、我,还有一位已经喝到醉茫茫的黄欣桦检察官……一位基层员警看到我们过来,连忙向李组长、石法医等人打招呼,身边带著一位年约六十好几的男子,头顶微秃,穿著轻简的衬衫西装裤,员警表示,他是现场的目击证人:「就是这位,陈老伯,他在半个小时内,打了两次电话报警。」「偶…偶看到他哩…电视上的那锅人啦!」那位老伯还心有馀悸的说著。
警员表示,这名陈老伯是大楼管理员,晚上在值夜班,正当看著电视的整点新闻时,忽然瞄见门外有一对年轻男女匆匆忙忙的经过,在他们的前方,还有一名男子。
「偶那时候还感觉就奇怪,为啥米伊两个人的头前会有个男的,走的就没甘愿耶…偶就站起来往前看哪…哇!惊死人!那锅少年仔手上拿著枪哩,叫前面那个人快点走啦!」
「你确定那个年轻男人就是电视上的那个邵文杰吗?」李组长问。
陈老伯用力点了点头:「偶不会记错的!我看了早报、晚报,还看了电视新闻,偶不会看错的!所以偶…偶马上打电话报警。」
「那…你为什麽会到楼上去看呢?」归霖竞不解的问。
陈老伯马上解释,由於他们大楼的九、十、十一、十二楼是旅馆,因此时常会有人进进出出的,他发现邵文杰三个人是从大楼旁边的电梯出来的,於是他打完电话後,直觉觉得阿杰出现在这间大楼里,铁定大楼里发生什麽事,就一楼一楼的清查,却没想到在九楼住宅户时,发现一件更怪的事!
「那锅女的我宰样啊,她是一个秘书小姐啦,其实喔,她是一间大公司老板的情妇啦,偶常常看见有个男的开宾士300载她回来,两个人就又搂又亲的上了电梯,然後那个男的喔,大概都十二点多才走哩!」陈老伯详实的说。
「不过偶告诉你们喔…」陈老伯马上又小声的接著讲:「这个何小姐其实粉花心哩,伊的男朋友偶就看过好几个,每个都不同。」
这样的消息对一头雾水的警方来说十分有利。因为这件新的案子,让疲於奔命的警方狠狠的再吃了一记閟亏。
「偶就好奇啊,那锅查某的房间门没关好,半开半掩的,偶就推门进去啊,偶就叫:『何小姐,何小姐,你在厝吗?』不叫还好,偶看到伊的床喔…差点惊到屎都跑出来!」陈老伯愈说愈激动,脸皮不住的颤抖,嘴唇也因恐惧而变紫。
「那锅小姐的头喔…就摆在伊的床上!哇!吓死偶了,这一定是那个电视上的那锅阿杰杀的啦!」他笃定的说。
我、归霖竞和另一警员对望一眼後,随著石法医和李组长上了楼。当然,所有鉴识人员也早已就位,检查案发现场有无可疑证物。
「嗯,这个女人长的还真不错。」石法医蹲在床前,仔细端详著眼前的头颅,冒出这句话来。
我和石法医是在当兵的时候就认识了。那时的他刚自成大法医学系毕业,在校期间还是跆拳道社社长,身高一百七十多公分,身材练的十分健壮,在当兵的时候,没出操时他就埋首书中,时常光著上半身,拿著棍子边打身体边念书,我笑他是悬梁刺股,他却有另一种说法:
「我才不是想睡哩,我是在练身体!把皮练厚点,这样以後被打才不怕痛!」石景城严肃的说。
认识这个人之後,我才真正明白什麽叫「天不怕地不怕」。当年在站卫兵时,有个新兵因为感情问题而在岗哨内开枪自尽,帮他收尸的,就是石景城。他连纸钱也不烧,香也不拜,就这样拿著汤匙,一瓢一瓢的把满墙满地的碎肉挖起,就连警方都佩服他的勇气。看著他「卖力」的挖著,我这个政战士不由得问他一个笨问题:
「石头(石景城的腻称),你不怕吗?」
石景城连头也不抬,用汤匙挖著墙脚角带血的碎骨:「惊啥小?他活著我都不怕,死了有什麽好怕的?」
从此之後,那个岗哨只有他敢站,因为事後,所有站那岗哨的人都遇过那个自裁的阿兵哥,就他没遇过。
「这个男人,不做法医真的太可惜了!」我心里不知为何冒出这个念头。
三年後,我当了记者,五年後,他真的也干到了法医。
听到他这麽说,我也蹲下来仔细注视著眼前的头,没错,如果不是只剩一颗头的话,这个女人还真是个美人胚子,妆化的十分浓豔,却难掩天生的丽质,长而翘的睫毛配上修剪合宜的眉毛,从她的双眸就能感觉到当她对男人抛媚眼时所能展现的『核能电力』。更别说高挺的鼻子和娇翘的唇型,甚至比一般模特儿或者一些小女明星也不逊色!
「喂,无厘头,你看看这个!」石法医递给我一个相框。
那是一张单人沙龙照,里头的女子身著低胸礼服,摆出来的媚姿搭配著修长的身形,丰挺的胸部,浑圆的臀部和完美曲线才有的腰身,也难怪,这女孩会有这麽多男人迷恋她。
「看够了吗?」一个低沉的声音自身後响起,把我和石法医都吓了一大跳,回头一看,一个身高约一百六十五公分的中年男子站在我们背後,双手戴著手套,手上还拿著笔记本,最让我惊讶的是:现在是七月底,凌晨十二点多,就算是晚上,气温大概也有二十五、六度,而这个男人竟然穿著西装,打著领带,过於正式的服饰不免引人侧目。
「长…长官好!」石法医马上起身,对他来个十分正式的敬礼,我还搞不清楚怎麽回事时,这名男子连看也不看我一眼,对著石法医说:
「这个人…是记者是吧?你们怎麽可以让记者进来呢?」
「我…我…」一时之间我也语塞,该怎麽介绍我自己呢?记者吗?灵媒吗?
「长官,他…他就是『无厘头』啦…」石法医比这男子高一个头,但也低下身来,小心翼翼的在这男子耳旁咬耳朵。尊敬的模样,是我这一生中从来没见到过的。
这男子生气的瞪了他一眼,破口大骂:「我管他有头没头的!记者就不准待在案发现场!这是规定!」
「你…你凭什麽说…说我是记者?」我没好气的问著。
他转过身,低头写著东西,头也不抬的说:「第一,你没带头罩、手套,就说明你不是警方的搜证人员;第二,你没穿制服,你也不是管区警员;第三,你没戴口罩,表示你不是检察官,第四,你穿著多口袋背心,表示你时常使用这些口袋,不是装底片,就是装纸笔,第五…」他右手後指,不偏不倚的指到我的胸口:
「你这儿…挂著『记者采访证』!」
26、
「石法医,这…这又是『无头魔』干的吗?」就在我和石景城陷入尴尬非常的场面中时,刚作完陈老伯侦讯的李组长,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的问著。石法医点了点头:「嗯,而且死的时间应该不到一天,可能是昨晚才遇害的,脸上的彩妆还十分明显,没什麽掉妆的痕迹…」李英才一看到身边的中年小个男子,也马上立正站好:「长…长官好!长官…我不知道你在这儿…歹势!」
归霖竞跑过来,对著李组长和石法医做简报:「死者叫何逸兰,二十六岁,是一间知名电脑公司老板的秘书,这间房子的名下是何逸兰的,不过听说出钱的是她老板,房子买不到一年,刚刚已经连络过她的老板,不过手机没开,人不知去向…咦,长官!你…你也在?」
这时,我真的快笑出来…那个中年男子的身材实在太娇小了,以至於几乎让人「忘了他的存在」,不过看到众人毕恭毕敬的模样,想捧腹大笑的冲动又硬生生的吞了回去。
这时中年男子开口了:「刚刚楼下那位管理员说,她好像还有其他男朋友,是吗?」
归霖竞摇了摇头:「这点我们还在查证中,看来,要先找到她老板再说。」
醉醺醺的黄检察官不耐烦的门外大声叫著:「你们男人啊!真是太可恶了!包什麽二奶?!现在好啦!女朋友死了,这件『金屋藏娇』的事也要爆发出来,看他以後怎麽做人?」
中年男子皱了皱眉头,声音低沉的说:「警方找了半天电话拨不通,原来黄检察官在这儿啊…怎麽喝成这样还过来案发现场呢?实在太不像话了!」
大家你看著我,我盯著你,谁也不敢接话。
「对了!你!」这中年男子指著我,简单的下了个命令:「出去!」
归霖竞连忙拉著我往外走,我愈想愈气,双手拳头紧握,到了楼下,我马上回头破口大骂:
「哇靠!这男的是谁啊?摆这麽大的架子?!」
「你不认得他?也难怪,这个人叫李秉强,是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特种勤务督察,去年才从美国回来,平常很少会请他出面的啦…除非是很大的案子,否则要请他都很难哩…」归霖竞拉我到一旁,小声的描述著:
「他真的很行,之前曾经在美国的FBI哪儿待过,学习并研究一些连续杀人犯的心理和犯案过程,你知道像他们这种人哦,可以依现场的状况、尸体摆放的位置、相关的地形地物、致命伤口的产生、凶器的种类,有无性侵害等等来推敲,不用资料,不用指纹,就能把凶手的年龄、外型、特色、穿著、习惯和身材说的一清二楚,超强的咧……我想这次会轮到他出马,大概也是借重他这方面的专才吧。」
「嗯…难怪…难怪会这麽『臭屁』,那为什麽我不晓得,你们全认识他咧?」我又好奇的追问著。
「这还不简单?」归霖竞笑著说:「他的布达我们都要到场啊?谁知道那天你去哪儿了?对了,关於这个人,你知道他多少?」
我低头看了看那名字,脑海里浮现出这个人的相关资料,这个知名电脑公司的负责人,已婚,有儿有女,年纪不过四十多岁,已经是亿万富翁了,而且形象也不坏,不时从事一些公益活动,就连经发会都邀请他参与,现在却因女友的被害,使得两人的「婚外情」即有可能因此而曝光,名誉的损失金钱也难弥补…这或许真的是得不偿失啊。
归霖竞看见陈老伯在警车里,一个人怪无聊的,於是就上前打屁:「喂,陈桑,『歹就捕』啦!没啥米好惊的啊…做个笔录,马上就回来了啦!」
陈老伯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嘴巴动了动,又好像不太想说,我看他有事想讲,便凑到警车旁:「喂,陈桑,你是不是有事要说啊…」
「偶…偶好像有看见…伊个坏人他…他们驰走的车子车牌喔…不过喔…偶…偶惊偶真的不太记得咧…」
我和归霖竞对望了一眼,他点了点头,知道我的用意,我把手伸进车窗,拍了拍陈桑的手背,然後抓著他的手说:
「没关系,陈桑,你先想看看…」
就在这一瞬间,我很快的进入了他的脑海里,用一种,称之为『快转』的方式吧,找到了最後一幕:一个男子在前面踉跄的走著,另一个瘦高的男子则不停的催促著他,在他们两人的後方,跟著一个高眺的女孩,还不时的回头看…他们上了辆计程车,车牌号码是…
「伊…伊驰的车是…」陈老伯还没把话说完,我就接下来了:「是计程车,对吧?」
「咦…你…你哪知?」陈老伯瞪大眼睛看著我。
我点点头笑了笑,然後转身告诉归霖竞:「错不了,Q6-×××,我看到了!」
归霖竞马上拿出笔,写在自己左手手心:「谢啦!我去告诉他们…就说…是陈老伯看到的!」说完就匆匆上楼了。
经过这麽一折腾下来,看看时间,也已经凌晨快两点了,打了个哈欠,趁其他媒体还没有来,先回家休息休息。骑到一半,忽然有种想找习学的冲动,心想,反正已经这麽晚了,她也该休息了,於是车头一转,就往「SUCK HELL」的方向骑去。到了店门口,居然已经打烊了,铁门也拉了下来,但是地下室还是传来阵阵吵杂的摇头音乐,还有一些零星的尖叫声…与其说是尖叫,不如说是惨叫还像一点!我愈想愈不对,正准备下车趴在地上听听究竟是怎麽回事时,有个人在我背後说著:
「喂!你要干什麽?」
27、
我回头一看,一个高瘦的人影在我後方出现,而我,正好面对著路灯,在强光的照射下,只能隐约的看见他的身影,从身高和体型看起来,「他」,应该是个女性。「我听到有些尖叫声…你…有没有听到?」我眯著眼睛,用左手遮住眼前的强光,关心的询问著。
她,没有接话,只是冷冷的再问了一遍:「你,在这儿干什麽?」
「我…?我听到这儿有些怪声哪…我…」说到这儿,我的右手上臂又开始起了一阵鸡皮疙瘩,一股妖气从她身上忽地散发出来,狠劲地直扑向我,我不由得闭上了双眼,但刹那间惊觉自己正现在陷入一个十分危急的情势中,我右手捏了个「制妖咒」,左手也比出了密宗退魔的手势,不论对方从什麽方向攻击我,只要不是将我一击毙命,我都能有馀力还击!
过了大约一秒,我睁开双眼,迅速起身往後一弹,「碰」的一声,背後先靠上墙壁,随即蹲下,以防身後遭人偷袭,不过我这些动作都是多馀的,左顾右盼,眼前哪有什麽人?有个巡逻的警察看到我在那儿跳来跳去,坚称我喝醉了酒(谁叫我就在PUB前面大跳『摇头舞』?),要我到最近的检测站,看看我的酒精浓度有没有超过。
「我就告诉你我没有喝酒啊…」我急忙抗辩。
「那你怕什麽?和我走一趟,检查一下马上就可以知道结果了。」这警察坚持。
说真的,今天已经很糟糕了:上午和李英才吵架;下午又「亲眼目睹」沈森死亡的惨状;晚上又看到另一个「留头魔」的手下冤魂,还被一个国外回来的小矮个狠狠的凶了几句;一肚子大便,想来和自己的马子温存温存又被莫名其妙的妖怪偷袭…现在又有一个怪警察不让我骑车闪人,还硬拗我喝酒,愈想愈火,眼睛一闭,默念了个「读心咒」,三分钟後,决定让他知道小老百姓不是好欺负的:
「你…郭警员是吧…去年才从警专毕业的呵,你这个月的『业绩』不怎麽样,所以才找我『秽气』,对吧…?」
他听到我这麽说,整个人楞了一下:「你…你怎麽…知道我姓郭?」
「知道你姓郭有什麽了不起,嗯,让我看看,你这个月的业绩不好,欠奖金是吧?喔,我知道了,原来是想帮小女朋友买生日礼物啊…我告诉你,你的『大』女朋友早就知道你在外头有小女友啦,不过也没关系,她本来也没把你当成结婚对象,你认不认识一个叫『黄×仁』的人呢?」我毫不犹豫的,就把他最隐私的部份淘淘不绝给说出来。
这下他可呆了,身体也不自觉的往後退,喃喃的说:「黄×仁…黄×仁…真的是他!我就知道佳佳和他有鬼!靠,真的背著我偷人…」
看到一副气急败坏的模样,我马上追加一句:「郭桑,搞不好你家佳佳…现在正躺在他的床上喔…」
这名警员马上拍大腿:「对呵!她知道我今晚值夜班,她知道我今晚值夜班…我马上打电话给她…谢谢你喔…!」
我点头回礼,心中暗自窃笑,骑上机车马上落跑,就在发动机车的时候,还不时听到从後方传来声声的咒骂:「你现在人倒底在哪里?你说你在家?我打电话到你房间也没人接啊?你骗鬼啊?你是不是在黄×仁哪里!说!」
隔天上午,我进了杂志社,和总编周志昌讨论一下目前「留头魔」的案情,截稿在即,他叫我先写一篇有关邵文杰和沈森之间过节的专题报导,虽说我手头上的资料已经十分完整,但目前案情进行到什麽情况我也不甚清楚,想了想,还是拨个电话给鬼灵精比较妥当,於是打他的手机,不过他接电话的反应倒叫我十分好奇:
「我现在正在开会啦…不能说话。待会再打电话给你…」他十分小声的说著。
「开什麽会那麽神神秘秘的?你们平常开会不是挺大声的吗?」我不解的问。
他说话的声音更小了:「哎哟,还不是昨晚的那个李秉强!他说他发现一些线索,希望我们协助清查一下…」
有线索了?!这真是个可喜可贺的消息。我连忙追问:「喂,我可不可以『旁听』哪…」
「要来就快点!在市刑大七楼会议厅!记住!别告诉别人是我说的喔…挂电话了!拜!」
28、
二十分钟後,我出现在忠孝东路的市刑大七楼会议厅里,在一片漆黑中,我矮著身子趁机摸入了会议厅的最後一排,还好,给我摸到一个位子。虽然只有四、五十个座位,但真的是「座无虚席」,现场鸦雀无声,只有李秉强一个人在前方「大放厥辞」,不过,正所谓:「来的好不如来的巧」,前面开场的『屁话』我一句也没听到,才刚坐在位子上,就听见他那高八度的尖细嗓音说著:
「嗯…各位手头上应该已经有这些死者的身份、姓名、背景了吧,我们现在来讨论一下:凶手究竟会是个什麽样的人,有没有人有些什麽想法的?不妨说出来大家聊聊。」
众所皆知,传统的中国人,在面对这样课程时,是不会有任何主动发言的,李秉强见底下的反应平淡,就请人把投影机打开,在前方讲台旁的白幕上,就出现了这样的字样:
************************************
凶手剖析:(什麽样的人可能会是凶手?)
时间:二○○○到二○○一案情:将人头部砍下,身体不知去向死亡人数:目前已知七人死亡地点:集中在大台北地区************************************
「我个人以为:」李秉强说著:「由於死者的死亡地点遍布台北市各地,表示该凶嫌有交通工具代步。载送遗体。」
「第二:死者的身份有学生、健身房教练、酒店女子、上班族、老师等,彼此间每个死者互相都没有关系,可见凶嫌是采『随机』的方式来锁定行凶对象。由於凶嫌必须四处閒逛,找寻猎物,因此此人一定以开车、骑车的方式在街头閒逛。而以开车的可能性居多。」
「第三,想要长时间的找寻猎物而没有经济上的压力,应该是家中颇有积蓄,要不就是以『开计程中兼职』的方式来维持基本生活。」
「李督察!」底下有位员警举手:「照您这麽说:凶嫌很有可能是计程车之狼罗?」
李秉强点了点头:「不错,因为骑车不方便载送死者,而其他小客车又极容易引起死者住家旁的住户注意,这样更排除了厢型车的可能,因此我断定:凶嫌应该是开计程车的!」
此语一出,底下所有警员一阵哗然,开始交头接耳,也不时传出:「我就知道是『计程车之狼』!」的声音。
「各位同事,请安静!李督察还没分析完!有问题请举手发问。」市刑大刑警大队队长刘永松站起来喊著。
「如果我分析的没错…」李秉强向刘永松点了点头,表示谢意:「如何让死者没有戒心?我猜,他的相貌应该不错,外型也很好,至少是那种不会让人一眼看到就排斥的人。最重要的,他能与所有的『猎物』攀谈,可见谈吐不差,颇有内涵。更有可能的是:国台语都能应付。」李秉强再一次强调:「这和不少计程车司机不谋而合,许多上班族因为失业而转开计程车,程度好的人比比皆是。」
李秉强举起手中的资料扬了扬:「每位死者的遗体都放置自己的家中,可见凶嫌对死者有长时间的跟踪,知悉对方所有的起居时间和出入环境。由此可知…」他停顿了一会。拿只笔在他的资料上写下些字。
「…跟踪需要相当时间和精力,表示凶嫌年纪不大,约三十岁到四十岁之间,而且对事情相当执著,很有可能因为工作需要和别人起争执而离职。应该已有相当事业基础,却因个性问题不为他人所重用。」李秉强肯定的说。
「就现场的照片看来…」大家低头,看著手头上的照片;「由於每位死者的现场几乎没遭到什麽破坏,也没什麽财物损失,可见此人杀人的目的并不在金钱上,而他停留在死者房里的时间不长,也或许凶嫌是个有洁癖的人。」
这时李秉强把灯打开,环视四周:「有没有哪位能够提出:究竟这些死者他们的『相同点』在哪儿呢?换言之,为什麽凶嫌要杀害这些死者?动机在哪里?」
大夥面面相觑,彼此开始小声讨论,有些人反覆看著照片,有些人和同事聊著当时侦察的重点,讨论了约十多分钟,有人举手发问:
「李督察,会不会是情杀或仇杀?这次的何逸兰不是人际关系十分复杂,有可能因为感情出轨而遭到杀害?」
「这种连续杀人案有没有可能是因为上一代的恩怨?甚至是因为他们的父母而惹杀机?」
大家议论纷纷,什麽莫名其妙的答案都冒出来了:「会不会是外星人杀的?」「他们有可能是中共派来的卧底,被情治单位给干掉了?」「日本军阀亡灵做祟?专取人头?」听见这些答案,李秉强只是闭著眼,坐在位子上一个劲的摇头,而每一个天方夜谭的答案,都让在场的高阶员警笑的东倒西歪,最後有个人怪腔怪调的大喊著:
「这些死者的生前照片看起来身材都很棒啊…搞不好是因为身材太好被人妒嫉,把他们的身体带走也说不定,恋尸癖嘛!」
这句话说出来,更引起大家的哄堂大笑,不过李秉强却迅速的拿起麦克风,站了起来,眼睛直盯著我的方向,冷笑的说:
「好小子!我就在等这句话!」
所有的人都猛力转身,把眼光往我这儿看…因为刚刚那句怪腔怪调的「吐糟」,正是我的『杰作』!
29、
事到如今,木以成舟,我也只好讪讪的笑了笑,向前方所有的高阶主管们挥手致意,有人认识我的,忍不住强别笑意,有人不知道我的,也纷纷询问身边的人:「这个头发乱的像鸟窝的傻高个是哪个单位的?」不过,李秉强并没有揭穿我的真实身份,他清了清喉咙,顺著我刚刚胡诌出来的论点,做出一个更接近凶嫌身分的「雏型」:
「没错,这也是我把所有现场资料搜集後,所发现死者们唯一的共通点:不论男女,也不分他们长的美丑,这些死者都是…身材十分皎好、健美之人,因此凶嫌很有可能是要搜集这些死者的身体,而且他能透过衣服,清楚的『透视』死者的身材(说到这儿,所有人掩嘴偷笑),表示该人对於人体相当有研究,极有可能是人体画家、雕塑师,甚至健身教练、游泳教练或服装设计师。」
「其次;」李秉强看了看现场反应,大夥对他这个推论都不禁点头如捣蒜後,他又继续说出他的分析:「如果要搜集尸体,该凶嫌应该没有家人同住,或者是与家人分居,而居住地点应该是在顶楼,或者是地下室,比较有大的空间去存放尸体。而且搬运尸体必须大费周张,因此所居之地应该是居住者较少之近郊。若以死者多集中在台北市看来,凶嫌很可能藏匿在北投、淡水、石碇、深坑、新庄等交通便利,住户较为分散之地。」
这样的论点,其实已经将凶嫌的身份、住处都已经做了个明显的区分。我嘴巴上不说,但我已经打从心底里面,深深为这位「机车」督察那犀利明快、观察入微的剖析推理而折服。试想,在承接这件案子後,他手头上只有一些现场照片,死者身份,证人说词,警方笔录等间接物证,他却能如临现场,如数家珍的把凶嫌的大概给说出来,这份抽丝剥茧的观察能耐,国内还没有几个单位、专家能够做的到的。
当然,这些论点也过於武断,现场有些警员不服气,便提出反驳的问题:
「那…李督察,为什麽他会杀了五个人之後就收手,隔了一年又再度出现?为什麽女的要杀,男的也要杀?这和国外的连续杀人狂不太类似…」
「是啊…如果要毁尸灭迹,干嘛还要把头送回每个死者的家里?这不是一种奇怪的作法吗?找个地方埋了,或者是随意丢弃,都比把头送回家中来的安全隐密,这样做,不就有可能被死者的邻居、朋友发现凶嫌的行踪?」
「李督察,如果凶嫌要搜集身体,他的用途为何?又拿来做什麽用哩?又要如何保存不会腐烂哩?」
李秉强仔细听著每个问题,然後不时的将这些问题记下,沉思了一会儿,他开始一一回覆:
「凶嫌将死者头颅送回死者住处,我个人的看法是,这很像是一种宗教行为,就好像中国人所谓的『死後归乡』的作法,所以我在这儿大胆的假设:这个人一定是个宗教迷,并且长期阅读一些宗教书籍,甚至有可能在他的计程车上,就放有不少佛像或者是其他神佛之雕像、信条或咒语。」
「至於为什麽要搜集身体,我也不清楚。相信各位都有看过最近的一部片叫:『人魔』,这部片的前一集叫『沉默的羔羊』,该剧中的凶嫌也是搜集死者的身体,将他们的皮肤一层层的撕下,然後黏贴在一个人型模特儿上…我不是在臆测凶嫌是不是也在做同样变态的事情。不过这些变态的连续杀人魔的行迳本来就不容易了解,更遑论要弄清楚他们真正杀人的意图…」李秉强语带保留的说。
说到这儿,底下开始响起一阵嘘声,一大早把手上的工作放下,来到市刑大,已经有点老大不爽了,又听见这个国外回来的人「大放厥词」、「无地放矢」,更影射所有侦办此案的员警都是酒囊饭袋、一事无成,也难怪讲台下的人会纷纷发出不平之声了。
「大家请安静,有问题举手发问,李督察也说了,这只是他从我们同仁们在这一年之中辛苦所侦察下来的重点、照片、资料所做的凶嫌剖析,我想,李督察只是将他在美国办案的经验给我们做一个参考而已…」市刑大刑警大队长刘永松深谙这些警员的自尊和颜面,如果单刀直入,完全否定他们之前的侦办方向,实在说不过去,不过对於李秉强的说法,他又有点半信半疑,所以站起来打圆场,一方面安抚在场所有办案人员的辛劳,如果没有他们的努力,李秉强也只是个『名誉神探』,如何能做出这些凶嫌人格、身份的分析?而在话里头,也暗指李督察的「经验」大家拿来参考就行了,照不照著做,就看办案人员自己愿不愿意了。
李督察何等精明,当然听出来刘永松的话中有话,他只是淡淡的说:「国际知名的鉴识专家李昌钰博士也说过:想破案就像要一张桌子,四只桌脚缺一不可。这四只桌脚谁知道?」
一个员警语带讽刺的说:「左脚、右脚…还有…两腿中间那只『烂脚』…哈…!」话一说完,所有人笑成一团,还有人趁机乱喊:「我还『猪脚』咧!」看大家笑到叉气,李秉强也不生气,静静的拿起麦克风,然後趁大家笑闹不休的时候,语带平静的说:
「四只桌脚是:现场、人证、物证和运气。很幸运的,前三个桌脚在在座所有同仁的努力之下,我们都已经搜集齐全了…」说到这儿,所有的人也都安静下来,凝听李秉强的谈话:「现在…我们就差运气了…不过,这案子要破,我想已经是十拿九稳的了!」
我看大夥沉默下来,一副不置可否的模样,连忙挥挥手,问一个别在心里许久的问题:「李督察,据我们所知道,这些连续杀人犯都是希望自己的所作所为,被社会大众注意,或者引起众人的目光…不过目前为止,凶嫌并没有向警方投递任何讯息,或是任何声明,有点点像…『锦衣夜行』的感觉,这是不是也透露出什麽与以往不同的讯息呢?」
「这个问题问的好,坦白说,昨晚何逸兰的命案时,我已经安排了几个员警,把现场所有围观的人全部用摄影机拍下存证。据我以往在美国办案的经验,这些变态的连续杀人狂通常会把自己犯案的过程,或者动机,或者死者死亡的经过用各种方法公开,来吸引旁人,或者警方的注意…我个人以为:他将死者的头留在家中的用意可能也在此…挑衅社会常理的意味颇浓。」
他停了停,喝了口水,接著继续说:「至於将所有围观人全部拍下的原因,就是这些杀人凶嫌极有可能会回到现场,观察现场民众惊惶失措的模样,和警方处理此案的过程,藉此满足心里莫名的快感。换句话说:凶手有可能会出现在录影带里面。」
这番见解,更让在场所有人一阵哗然,李秉强接著更说了一件让大家惊讶到阖不拢嘴的假设:「但是今天早上,我也想到一个可能性:要能搬运尸体而不为人所发现,此人必然身材高大,要不就是孔武有力型,不过…」李秉强微吟的说:「也不排除有两个人以上的凶嫌共同犯案!」
30、
不知过了多久,邵文杰醒了过来,整个人昏沉沉的,也搞不太清楚自己身处何地,他下意识的想动,却发现自己浑身无力,就连移动一根手指头也不能,不过,就算意识不是很清楚,一阵凉意袭来,他才发觉自己身上光溜溜的,全身上下,除了眼珠子之外,什麽也动不了。然而,过人的警觉心让他的意志逐渐清醒,他用眼角的馀光瞄到眼前的景物,这才明白自己是躺卧在冰凉的地板上,他的眼珠转啊转,却怎麽也不晓得他究意躺在什麽地方,不过隐约可以知道:眼前触目所及,都是一件件衣服,有的挂在墙上,有的丢在地上,有些扔在沙发,有的随意弃置…
「我为什麽会在这儿?」邵文杰开始苦思,一时之间却什麽也想不起来,直到从「那天晚上」开始想起……
「那天…我和美君看到那则新闻快报後…我们干什麽了?喔!对,我们…」
在看到自己和胡哲庆(天台帮)合照的相片被所有的电子媒体,用「新闻快报」的方式来回放送之後,邵文杰清楚的知道:他最後的一点希望也没有了。这回是胡哲庆摆了他一道,而且是致他於死地的一道。他的心情烦闷到了极点,想找人来发泄出气,他以为,在他身旁的美君会开始号淘大哭起来,他希望美君能这样做,因为,他可以藉机吼骂她,顺便一吐心口上这股鸟气,不过令人意外的,美君从看到新闻到结束,不发一语。
这样的沉默让阿杰十分难受,他把手上的摇控器往墙角一摔,站起来不住的来回踱步,美君仍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淡漠模样,这使得阿杰更加气恼:
「你…你干嘛不说话?你说话啊…?喔,我知道了!你在打算怎麽离开我,丢下我一个人不管,是不是?」
美君转头,看了看阿杰,眼中的阿杰已不复以往帅气自信的潇洒,反而一脸气急败坏,惊惶失措,阿杰原本还想再骂,但看见美君眼中所透露出的坚定,刹那间他想骂出来的话,硬生生的噎了回去。
「我想…我们先逃到东部吧…偷渡这一条路…我看庆仔是不会为我们安排的,就算有,也是个陷阱,不是死在庆仔的手里,就是被警察抓个正著,你的枪…还在吧?」
听到美君这样说,阿杰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腰间,那是把六发子弹的史密斯左轮手枪,是胡哲庆知道他要干掉沈森时,交给他的,这把虽说是改造枪械,但也贴身放在胡哲庆身上许久,远距离的准度有待商榷,但十公尺以内的杀伤力也蛮惊人的。
想到自己可以「拥枪自重」,阿杰开始恢复以往的冷静:「嗯…抢来的这辆计程车是不能坐了,为了省钱,我们也不能坐车…对了!我们可以再抢一辆车…对!」当阿杰的心中已经有了盘算,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胆量也随之增长。
「好!就照你说的,我们走吧!衣服、行李也不用拿了,走到哪儿算哪儿!」阿杰一起身,就见美君也拍了拍裙子下摆,甜甜的回他一笑:「对!你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
两个人概略的计画了一下:要闪人绝不能在白天,现在是晚上十一点多,正是闪人的最佳时机,而且要抢车,就得抢一台能跑长途的好车,两人商议好了,趁人不知鬼不觉的时候,蹑手蹑脚的离开旅馆房间,按了电梯,两个人谁也没说话,只是两个人的手握的好牢,好紧。
电梯从十二楼逐层往下,每下一楼,阿杰和美君的心头就一阵轻松,到了九楼时,电梯忽然间一震,两个人的心就彷佛要从嘴里跳出来一样!门一开,阿杰直觉的往腰间插放的手枪处摸,一个约一百七十五公分的男子,吹著口哨的走了进来,手指头上的汽车钥匙不住的转圈著。阿杰和美君两人马上很有默契的背过转身,低著头怕对方认了出来。
阿杰微一抬眼,从电梯的镜子中,看见那名男子竟不停的从电梯里的镜子偷瞄著美君,上下打量,那副色眯眯的模样让阿杰看了就「肚烂」,他猛一转身,冷笑的说著:
「先生,你…开车吗?」
「嗯…」那男子吓了一跳,连忙把眼光收回,随意的答著。
「开什麽样的车?」阿杰再问。
「嗯…开Cefiro…有事吗?」男子鼓起勇气问。
「我们想去一个地方…方便载一程吗?」
「方便哪!我这是计程车呢!」那男子眉头一松,呼了一口气的说著。
「我们…」阿杰看了美君一眼:「要去花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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