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的舒滑 发表于 2015-12-13 10:46

學生身份來了七個月就結婚,目的有質疑的可能。德國人不怕你結婚后拿完長居離婚,就怕有人離婚後靠長居拿hartzIV讓政府養,所以延長得到長居的時間,你想三年拿長居一般人怎麼都忍到,第一次一年第二次兩年,第三次三年,至少得維持六年的婚姻,一下多了一倍的時間,這樣馬上就篩選出目標了。對真正兩人想一輩子一起的也沒什麼,慢慢延唄

charlotte.li 发表于 2015-12-14 11:06

我第一次只给了8个月呢。完全是一个莫名其妙的日期。第二次是两年。明年也快到日子了,每次都要交100欧。觉得这就是赚钱吧。我俩都工作且都是unbefristet合同,收入加起来也没差到哪里去。
caritas的咨询人员也说按法律可以给到三年实际地方执行有差异,我们的Kreis特别差,这种情况也可以去找律师,但是为了100欧也懒得找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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