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辰虚设 发表于 2015-12-19 02:56

国内和德国的中国人开的中介联手搞的野鸡语言班,在北威吧

见多了这样类似的事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5-12-19 18:56

血泪斑斑留学史,想当初我们语言班也是这样,WG中的一间Zimmer住三个人,每人500马克每月,现在想想是市价的3倍,可当时谁能想到可以告他们租金过高呢,对于没身份的语言生来说,多一事真不如少一事

傻卵 发表于 2015-12-19 19:43

中国人就喜欢坑自己同胞

马了个甲的 发表于 2015-12-19 21:02

gxnncgy 发表于 2015-12-15 19:50
我现在是在一个私立的语言学校,这三句话也只是一张白纸没有title没有unterschrift,现在不是校方正式的 ...

德国是保护租客的,
如果他不退你合同,建议你不付房租,就住在里面。和他们扯皮,不过最好在律师的帮助下。
如果他赶你走,让他退剩余的押金。
如果他硬让你搬走你可以报警,警察会帮你。

drx2678007 发表于 2015-12-19 22:03

什么清华项目的吧 这个负责人是挺厉害 当时签个什么字还是去北京的某别墅签的 据说已经某种程度垄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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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代签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