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感叹,还是中国繁荣娼盛 - 卖淫女开宝马,月入13万,存款200多万
《现代快报》报道,11月上旬,建邺警方接到线索称,辖区内有人卖淫嫖娼。经过调查后警方发现,卖淫女不止一人,而是有4个,她们都是20多岁,在南京租房。这4名女子中,25岁的小翠(化名)颇有代表性,她在夫子庙附近租了一套单身公寓,月租近4000元,一辆30多万的宝马轿车是她的代步工具。后来经过警方调查,两个多小时内,她做成了6笔交易。警方发现这4人都是通过网上招嫖联系上嫖客,然后进行交易,不过她们并不直接与嫖客联系,也不是直接在网上招揽客人,而是由专人“发单”,然后她们网上“接单”,按单子上的地点找到嫖客之后交易。与她们相关的网上账号很多,这些网上账号都标明了价格,单次价格为800至1000元,包夜价格在1500到2000元等。
这4人“业务量”都很大,到了晚上,她们在南京各大酒店、宾馆频繁“转场”。其中一人在与朋友网上聊天时,不无夸耀地告诉对方,自己上个月赚了13万多,对方听了连连惊叹。而警方在调查另一名女子时,发现她一张银行卡内存款达220万元。至于这些钱是多长时间赚来的,她说这是自己攒的,至于从事卖淫多长时间。她们对于警方的回答都是:“没多长时间,才一两个月吧。” 世界大同 这叫做 “术业有专攻,行行出状元”...{:5_310:} 不如干脆叫卖淫女协助抓贪官,叫那些腐败分子的钱变为废纸 非法所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这两个罪是不是都能没收? 本帖最后由 Prony 于 2015-12-18 23:08 编辑
. 本帖最后由 傻卵 于 2015-12-18 20:33 编辑
现在国内那么多有老板,土豪,贪官,有钱人,赚钱跟捡钱一样,各个腰缠万贯,人家那么有钱,你不给人家提供消费渠道哪行?!
吃人家要上万元一桌的,穿要上万元一件的,开车要开几十万上百万的,当然操逼也要操高档的,操下逼花个八百一千的就跟洒洒水
所以小姐要是长得靓活好,生意自然好到爆,因为国内很多有钱淫赚钱跟捡钱似的,花钱不心疼 本帖最后由 傻卵 于 2015-12-18 21:22 编辑
我劝在德国读书有点姿色的妹子,赶快别读了,就算diplom毕业能找个正式工作,啥时候才能赚上200万啊,哪一年才能日入13万啊!赶快回国进入风俗行业,祖国现在繁荣娼盛,形势一片大好,笑贫不笑娼,做个高级鸡,又有档次又有钱多爽呀!
你真说对了,如果我是女生,而且颇有姿色,我真下海了
现在国内的情况就是,女人想做鸡,男人相当官
要做鸡就做个高档的,低于4星的宾馆酒店不卖!甚至只接5星以上的!
现在国内什么都不看,什么学历工作都是狗屁,就看你穿什么牌子的衣服,开什么档次的车,看你有没有钱,不问钱怎么来的,你要是一身衣服上万,开个50,60万的高档车,到哪都是大爷,没人敢小瞧你
你再拜拜你是德国毕业的,硕士学位,但一大年干到头也就是20万出头,赶不上人家一天/月赚的,开个10万不到的二手车,人家一样半个眼角都瞧不起你,国内现在就这样,笑贫不笑娼,赚钱不问出处 2个小时内做成了6笔交易,{:5_319:}这些嫖客不行啊,就这水平好比吃自助餐都亏得慌啊,哈哈 傻卵 发表于 2015-12-18 21:21
你真说对了,如果我是女生,而且颇有姿色,我真下海了
现在国内的情况就是,女人想做鸡,男人相当官
你可以做鸭啊,鸭赚的比鸡还多 李伯凌 发表于 2015-12-18 23:07
你可以做鸭啊,鸭赚的比鸡还多
在中国鸡已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鸭还不行,中国人虽然经常自诩开放,紧跟世界潮流,但还是保守了那么一点点
今天在中国鸡,小三,二奶,甚至二爷都是很正常的,但基佬,鸭子还是受排斥的,中国人虽然一直模仿西方,毕竟只会拷贝,理念和思路永远无法赶上和超越正版
不过中国人自信满满,经常后发制人,好的学不来,坏的一学就会,也许很快就会赶上和超越西方,鸭子也会得到广泛认可 deutour 发表于 2015-12-18 22:52
2个小时内做成了6笔交易,这些嫖客不行啊,就这水平好比吃自助餐都亏得慌啊,哈哈
20分钟一笔,还没算路上时间,我哈哈哈哈 可以考虑收税。 你以为德国妓女收入少吗?恩,这可是德国和东欧很多女人读大学的时候的兼职啊~ 楼主的帖子,离不开钱色二字,来德国真是委屈你了。 傻卵 发表于 2015-12-18 23:19
在中国鸡已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鸭还不行,中国人虽然经常自诩开放,紧跟世界潮流,但还是保守了那么 ...
你可以在德国做么,这里认同度够了 deutour 发表于 2015-12-18 22:52
2个小时内做成了6笔交易,这些嫖客不行啊,就这水平好比吃自助餐都亏得慌啊,哈哈
笑死了,哈哈哈哈 乐水鸣佩环 发表于 2015-12-20 08:36
楼主的帖子,离不开钱色二字,来德国真是委屈你了。
你意思钱色在天朝如鱼得水,在德国寸步难行?
这...........{:5_339:} gtgtgt 发表于 2015-12-21 00:54
你意思钱色在天朝如鱼得水,在德国寸步难行?
这...........
别总发这种脑残文了,你自己搜索下自己的名字,看看你都发了些什么贴子在新闻版。 gtgtgt 发表于 2015-12-20 23:54
你意思钱色在天朝如鱼得水,在德国寸步难行?
这...........
我的意思是你应该回天朝。
不然岁数一大把了再回去,只能望逼空流泪。 blastwave 发表于 2015-12-18 18:58
非法所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这两个罪是不是都能没收?
200多万, 离巨额还远了点吧. 而且怎么证明是非法所得也是问题, 这问题举证在原告, 难得很 deutour 发表于 2015-12-18 22:52
2个小时内做成了6笔交易,这些嫖客不行啊,就这水平好比吃自助餐都亏得慌啊,哈哈
我也哈哈了{:8_491:} schwein19962015-12-23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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