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帕奇13 发表于 2015-12-24 08:47

关于国内现在所谓自雇移民的问题

   现在国内有一些中介公司有宣传德国自雇移民的案例,也就是说申请人通过国内亲朋好友开公司以自我雇佣的方式来德“工作”,也就是说,自己雇佣自己,给自己开工资,这样几年后可以拿永居甚至国籍,先抛开他们拿到欧洲的居留和身份的目的不谈,请问问大家,这样做从法律层面有什么危险系数吗?因为我有个朋友想这样办理来德。

Triberg千钟屋 发表于 2015-12-24 10:54

有自雇和给自己开公司的钱不如直接在德国成立公司,以正常合法的途径到德国。

雅情 发表于 2015-12-24 12:42

Triberg千钟屋 发表于 2015-12-24 09:54
有自雇和给自己开公司的钱不如直接在德国成立公司,以正常合法的途径到德国。

很多人没什么生意的,自己开公司没有营业额,他们宁愿交税交保险,花几年钱换个永居。入籍要8年,估计一般也等不到那个时候

阿帕奇13 发表于 2015-12-25 03:49

雅情 发表于 2015-12-24 11:42
很多人没什么生意的,自己开公司没有营业额,他们宁愿交税交保险,花几年钱换个永居。入籍要8年,估计一 ...

等不到那个时候是什么意思呢

苏州好人 发表于 2015-12-25 11:46

ihk会每年审核的吧。

鱼之乐 发表于 2015-12-25 13:04

入籍不用语言考试?

Sky23 发表于 2015-12-26 16:36

很多人就是这么来德国定居的。

yijx2 发表于 2015-12-30 00:26

就是来开公司经营,申请法人签证吧

下雨收衫 发表于 2015-12-31 20:22

等于自己开公司 很正常 花点钱的事情

阿帕奇13 发表于 2016-1-4 06:20

法人签字日后的延签可能会牵扯到业绩的问题,所以他是以雇主雇佣员工的身份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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