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upt- / Nebenwohnung 请教
新年伊始便是多事之秋啊。。。又来麻烦各位了。我现在因为工作anmelden 在A地作为Hauptwohnung, 我LP现在因为学业anmelden 在B处,也是Hauptwohnung. 现在考虑到要年底报税,所以网上查了下,夫妻双方是需要住在一起,不然会认为是分居。现在想把LP的hauptwohnung 转到我这边也就是A地算共同居住地,她那边改为Nebenwohnung。 请问:1. 我的合同需要把她名字加上之后再去改还是直接拿我现有的合同可以去改?
2. 会影响她现在拿的学生签证吗(因为她的学生签有效期还蛮长,暂时还没办家团)?需要在我这边,也就是A地区重新申请签证吗?
3. 她那边的Nebenwohnung需要额外交税吗?找了好多帖子,貌似有提到需要交税的情况。。。
问题有些复杂和繁琐,希望有经验的同学可以帮忙回答下。十分感谢!
1.直接登,不用加名字。2.不影响签证。3.要缴税。第2个住所的费用,但是税多少,分城市,可以在她那个城市的网站找到说明 雅情 发表于 2016-1-12 00:24
1.直接登,不用加名字。2.不影响签证。3.要缴税。第2个住所的费用,但是税多少,分城市,可以在她那个城市 ...
不影响签证就好。谢谢您!:) 最好是LP那边是haupt退税才能多点 1. 要看合同有没有规定,我的房屋合同就是多一个人必须通知房东。有些地方注户口的时候也需要出示房东的证明。2. 签证不影响,但如果是电子签证,在注户口的时候可以问下怎么改地址(应该卡上有吧)。3. 是要交税,Bürgeramt网站上可以查到,叫Zweitwohnung或Nebenwohnung。其实把你的地址换成Nebenwohnung比较好,年底房屋税也可以退税。 Elinna 发表于 2016-1-12 14:06
1. 要看合同有没有规定,我的房屋合同就是多一个人必须通知房东。有些地方注户口的时候也需要出示房东的证 ...
要是把我的换成NW的话,主要考虑到之后我延签和报税就需要换地方了,太麻烦。。。而且我现在的地方虽然地方小各种不方便,但隔壁外事局的工作人员比之前大城市的工作人员要友好很多。舍不得换回去啊哈哈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6-1-12 13:29
最好是LP那边是haupt退税才能多点
谢谢您的建议。退税不退税的已经在其次了,我们主要还是在考虑签证的方便性。 好像每个城市自己决定收不收第二套房的税的 因为我两种都遇到过 亚琛收 斯图不收 amoy 发表于 2016-1-12 17:39
好像每个城市自己决定收不收第二套房的税的 因为我两种都遇到过 亚琛收 斯图不收
好的,谢谢。我两边都去问问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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