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永居的疑问
本帖最后由 晴枫a28c 于 2016-1-19 19:42 编辑拿的是家庭签证来的德国,老公是德国人,有正常收入。
已居住满3年,社会融入班的考试早已顺利通过。现在想要申请永居。
但居然被外管局居告知,我需要有一份无限期的工作合同,而且对我的工资也有要求,就是说,我的工资金额必须是能够负担起我的生活。
说是,要申请永居,就要首先确定,申请人要有自己负担自己生活的收入,其次,伴侣的只是作为补充。这可能吗?是不是有点离谱了,都是工作签的要求了吧。
我现在在搜集相关法条,在AufenthG里找。如果您们有现成的提供我一下,就不用再找了。
谢谢! 需要你老公的工资,当然你要是有也行 今天好天气 发表于 2016-1-17 21:59
需要你老公的工资,当然你要是有也行
那么请问,对我的工作合同的期限,有要求吗? 有你老公的工作合同就不需要你的了。 晴枫a28c 发表于 2016-1-17 22:03
那么请问,对我的工作合同的期限,有要求吗?
这个不是很清楚,你可以直接问外管局。每个人具体情况不一样,外管局要求也不一样,所以不能肯定回答 直接问外管局. 嗯,给发邮件了。
谢谢你们的热心。 我问过外管局了,他们给我的答复,居然是,我需要要一份无限期的工作合同,而且对我的工资也有要求,就是说,我的工资金额必须是能够负担起我的生活。
这是不是有点离谱了,都是工作签的要求了吧。 晴枫a28c 发表于 2016-1-18 15:32
我问过外管局了,他们给我的答复,居然是,我需要要一份无限期的工作合同,而且对我的工资也有要求,就是说 ...
每个人状况不一样,应该没有一个绝对的处理模式。楼下你说呢? 晴枫a28c 发表于 2016-1-18 15:32
我问过外管局了,他们给我的答复,居然是,我需要要一份无限期的工作合同,而且对我的工资也有要求,就是说 ...
你的德国老公没有收入吗?{:5_362:}
一般就算是家庭妇女也可以申请永久啊,只要你们家的生活水平可以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