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地延签
在斯图加特读书,去柏林做一个自由实习的话,期间签证到期,是在柏林延签呢,还是回斯图延签? 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根据之前的经历,延签不需要房屋合同,所以想要问下这种情况下,应该去哪里延签,还是说两个地点都可以? 谢谢了 anmelden在哪里,就去哪里延签. 十三日星期五 发表于 2016-1-26 23:52anmelden在哪里,就去哪里延签.
我的打算是在柏林当作nebenwohnung,斯图当作haupt, 按道理是两个地方都可以延签,但是我不确定如果我在柏林延签的话,学校是在斯图的,外管局不会管这事吧? haupt延签 没有两边都可以的说法,你的资料只可能在一个外管局里放着. 十三日星期五 发表于 2016-1-26 23:57
没有两边都可以的说法,你的资料只可能在一个外管局里放着.
原来如此,谢谢了,但是我这样在读书期间因为做一个自由实习而更改注册地址的话,不会对签证有影响吧? cidian 发表于 2016-1-27 01:29
原来如此,谢谢了,但是我这样在读书期间因为做一个自由实习而更改注册地址的话,不会对签证有影响吧?
不会有影响,但是freiwillig算工作,不能超过签证给的打工时间. 十三日星期五 发表于 2016-1-27 01:48
不会有影响,但是freiwillig算工作,不能超过签证给的打工时间.
对,关于这一点我比较疑惑,因为上面写的是120个工作日,但是我的实习是每天7个小时的工作制,那么上面的120个工作日意思是说120天每天8小时算吗? 因为120天其实是5个半月的样子,但是我的合同是签的6个月,所以这点很疑惑,会担心在延签的时候被要求出示工作合同,然后会因为工作时长的问题导致签证有问题......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