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子租赁合同?
和别人合租的房子。室友太吵了。上个星期一天半夜1点半被他们吵醒,大声说话大声笑,开始我以为他们在fighting,这种事经常发生。起来跟他们说第二天我要上班的。和我邻着的一个室友,每天晚上打电话给他GF,常常到半夜,今天又唱歌又放音乐的。刚才起来正好遇见另一个室友反应下情况,他说帮我说一下。现在凌晨了,他电话还没完,看来说了也没用。我每天带耳塞都不管用。早上6点就要起来去上班。特别是上个星期一整个星期都没睡好,周末什么也干不了,没精神,眼睛疼,头疼,已经影响到工作和健康。
房子还有2个月到期,我很想找到别的地方立马就搬出去。可是这个房子条件真的很差我知道我如果提前搬走一定找不到nach的人。因为只剩2个月期限,但是房间里什么都没有,我当时着急找地方住签了这里一直住地板上的。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单方面解约合同,我不需要为剩下的租期负责?因为我从加拿大来的,我这种情况在那边是可以单方面解约的。德国有没有房屋委员会之类可以投诉的地方?不过都是室友,投诉了可能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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