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件看似简单的事弄得头疼。
本帖最后由 Like_6 于 2016-2-13 18:58 编辑因为帮公司找到一个客户,老板答应要给我提成。周五提成规则被写入附加工作合同。老板叫我看看有没有什么要修改的。
其中有一句是这样
Umsaetze mit vereinbarten Sonderkonditionen sind hiervon ausgeschlossen.
我的提成是Umsatz的一个固定比例。但由于给这个客户的供货在某些时候的价格折扣较大,这就是所谓的Sonderkonditionen. 在这样的情况我是没有提成的,只有对那些较小折扣的单子我才有提成。但哪些属于较小折扣,哪些属于较大折扣在这个附加工作合同中并没有说明,也就是说并没有对什么是Sonderkonditionen做出解释。
我找老板商量这事,老板说这事我和他之间清楚就行,没必要写。但我觉得如果不写有不妥,因为老板可以随时说某笔供货是Sonderkondition(虽然我相信一般来说他不会这样),那那时这合同有屁用。但如果要写,确实不好界定Sonderkondition,因为我们的折扣不是简单的给一批货的总额乘以一个百分比就计算出来,而是每个产品的折扣都不一样,有的多有的少。
我实在是想不出该怎么解决,请大家看看,谢谢! 也可以理解为有折扣就算Sonderkondition... ls+1 我也是这么理解的 工作合同还是写清楚,免得大家心里都不痛快。 schoko 发表于 2016-2-14 13:53
工作合同还是写清楚,免得大家心里都不痛快。
是的,但怎么写才能说清楚哪些情况属于Sonderkonditionen呢? 老板说,你不满意再改呗
schoko 发表于 2016-2-14 21:03
老板说,你不满意再改呗
关键是怎么改呢? 把整体售出价除以目录价算一个折扣,超出就没有提成,具体这个统一折扣多少得和老板商量呀。 或者看整体这一单利润是多少,少于多少利润就不能提成。 赞同楼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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