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通过家庭团聚拿到的德国长居如果离婚后还有效吗?
本帖最后由 brauchehilfe 于 2016-2-19 22:18 编辑老公已入了德国籍,我原来也是学生,后来换了家庭团聚签,去年又换了德国长居。最近因为和婆婆有了很大的矛盾,实在是很尖锐,老公一味偏袒婆婆,让我感觉婚姻实在是难以为继,考虑结束它,想问问大家像我这种从家庭团聚签换成的德国长居(就是28 Abs.2)一旦婚姻结束的话还有效吗? 有效 雅情 发表于 2016-2-20 10:26
有效
谢谢回答,请问你确定吗?因为这个东西对我来说很重要,如果需要官方的确认,应该去哪里询问呢? brauchehilfe 发表于 2016-2-20 11:37
谢谢回答,请问你确定吗?因为这个东西对我来说很重要,如果需要官方的确认,应该去哪里询问呢?
直接去外管局约个termin咨询 离的这么远也有这么尖锐的矛盾啊。哎,生活。 楼主,你想啊,如果一个人入籍了,入籍后失业了,难道他就不是德国人了。
有了长居,离婚与长居不是一回事。
放心吧,不会牵连那么多的。 从逻辑上分析,你不用担心。
想想以前听说的办假结婚拿绿卡的故事,拿到绿卡就离婚的说。要是绿卡失效,应该没有人花钱假结婚了吧。 这都什么逻辑啊。。。 fremblumen 发表于 2016-2-20 14:10
离的这么远也有这么尖锐的矛盾啊。哎,生活。
没办法,娘就是疼小儿子,小叔子买房让我们出钱,天下有这个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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