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88
发表于 2005-7-1 01:02
原帖由 唐伯虎点香烟 于 2005-6-30 23:23 发表
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快逃,迟了估计有人拍
我也来拍两下
呀,鞋底儿露了,赔我拖鞋!
$惨啊$$失败$$失败$
jakobi
发表于 2005-7-1 01:25
还是那句话,活自己的命,走自己的路。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05-7-1 01:27
在德国满正常。。。中国么,没必要。。。。
三十八
发表于 2005-7-1 01:41
原帖由 7788 于 2005-7-1 01:02 发表
我也来拍两下
呀,鞋底儿露了,赔我拖鞋!
$惨啊$$失败$$失败$
此人已经被白车载去医院,
所以不用拍了
bernds
发表于 2005-7-1 01:44
同居,婚姻的试验田
没什么不好!
csugs
发表于 2005-7-1 01:49
走别人的路,让自己说去吧!
charmingxie
发表于 2005-7-1 02:21
7788
发表于 2005-7-1 02:30
原帖由 三十八 于 2005-7-1 01:41 发表
此人已经被白车载去医院,
所以不用拍了
哪家医院,我去看他
可惜我是水瓶座
发表于 2005-7-1 02:51
你们两个家伙是来搞笑的啊~
情比金坚
发表于 2005-7-1 03:23
死小白
老生常谈,你丫怎么又来捣乱
爱怎么居就怎么居
我个人支持同居,但是也要有自己的私人空间,说白了,就是弄个大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