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神,学生期间申请探亲旅游两次拒签,现在工作了还有可能拿到团聚签证吗?
本帖最后由 日日野 于 2016-3-9 20:11 编辑背景是这样,几年前楼主跟老婆一起来德国留学,由于意外怀孕,额,楼主老婆就回国生孩子照顾至今。一四年夏天楼主还在读研期间,楼主老婆想带着孩子来德国待一段时间,于是申请了一次三个月的短期团聚签证,各种手续齐全,去银行办了存折也存上了不少欧元,然后被拒签了,原因写的是两个人都没有经济来源怀疑有移民倾向。这一次也就算了,然后时间不长,可能是心有不甘,也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的又申请了一次旅游签,这次还在国内银行卡里存了一部分钱,然后找了一个亲戚经营的个体店给老婆开了三个月的工资单(实际确实在店里帮过忙,不过都是熟人直接就把钱给到手头上了),然后又被拒签了,然后老婆一气之下不知道是直接丢掉还是真找不到那封拒签信了,但是大约好像记得说提供虚假信息了?当时楼主不在国内也不太清楚,但是很严重的感觉...
总之现在我们二人都后悔的不要不要的了...当时做事情不考虑后果,也反思过很多次..唉,但是木已成舟,还是面对现实吧。
现在的情况是楼主研究生毕业,找到了工作,蓝卡已经申请,四周后去取卡,房子也租好了,这种老婆孩子不在身边的日子真是没办法过...所以想等三个月后拿到三个月的工资单之后再共同努力尝试一次,敢问各位大家这种成功率还能有几成?或者大家有什么好的意见或建议?
总之是死是活试试就知道了,如果能成,那么后面就在这贴里分享下经验给后面需要的盆友们借鉴,如果成不了哥们也不想在德国待着了,直接回国好了{:8_498:}{:8_498:} 总之是死是活试试就知道了......... harryzs 发表于 2016-3-7 22:35
总之是死是活试试就知道了.........
是不是态度不端正了。。。 cosingaF土鸡 发表于 2016-3-7 23:27
第二次不是因为工资单,是因为申请旅游签,有了第一次的团聚签证拒签记录,领事馆知道你人在德国,这种情况 ...
原来是这样,额,你觉得这次办成功的几率大不? 田野童鞋在哪个州? MC2015 发表于 2016-3-8 07:19
田野童鞋在哪个州?
拜仁呢 日日野 发表于 2016-3-8 07:43
拜仁呢
放心可以办。你自己先努力办一次,这次材料一定要清晰到位哦。如果还拒签,你找律师,肯定行,我认识一个奇葩的人(不好意思这么说)也是跟你们一样,之前阴差阳错的旅游,探亲访友的拒签过4次,最后第5次家团办下来了。当然她最后是律师办下来的,但是我觉得你们没有她严重,应该自己能办下来的。 同意楼上的网友,继续办,办不成找律师办,外管局这帮人就是欺软怕硬。 cosingaF土鸡 发表于 2016-3-7 23:27
第二次不是因为工资单,是因为申请旅游签,有了第一次的团聚签证拒签记录,领事馆知道你人在德国,这种情况 ...
{:8_492:}多谢要不然还真不知道第二次被拒签的原因啦 雅情 发表于 2016-3-8 08:53
放心可以办。你自己先努力办一次,这次材料一定要清晰到位哦。如果还拒签,你找律师,肯定行,我认识一个 ...
嗯多谢啦 听你说完之后心里有底气多了{:8_475:} live 发表于 2016-3-8 09:56
同意楼上的网友,继续办,办不成找律师办,外管局这帮人就是欺软怕硬。
嗯{:8_492:} 日日野 发表于 2016-3-8 07:43
拜仁呢
我猜就是这个奇葩州
MC2015 发表于 2016-3-8 20:28
我猜就是这个奇葩州
貌似有故事 MC2015 发表于 2016-3-8 20:28
我猜就是这个奇葩州
lz的故事到现在为止应该还跟德国哪个州没关系呢,他两次签证都是短期签证,驻中国大使馆就处理了 先明确一个问题,根据我的理解,你第一次申请的应该是“探亲访友”签证是吧?如果是的话,希望你改一下主贴的相关字词,不准确的描述容易引起歧义
第二次申请旅游,前面人说了,属于隐瞒信息
这次申请,记得不要申请“探亲访友”签证了,直接申请以家庭团聚为目的的居留许可,材料交过以后,是由你所在地的外管局处理的,而不是大使馆,大使馆只是按照这边外管局的答复决定是否给签证
alphasong 发表于 2016-3-9 13:07
先明确一个问题,根据我的理解,你第一次申请的应该是“探亲访友”签证是吧?如果是的话,希望你改一下主贴 ...
👌,已经改过了。对,第二次的原因应该就是大家说的这样,多谢啦,那在外管局要多多下功夫好好解释一下了{:8_479:} 肯定能办成,不过最好找律师。名正言顺的家庭团聚,你可是有蓝卡有正式工作的。 问题不大,签证目的都不一样了,前面是短期3个月的签证,现在是家庭团聚是长期签证,而且有稳定经济来源了。 家庭团聚签一般没什么问题的,只要你这边有经济保证房屋面积够一家人住。 请问楼主最后家团办成功了吗?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