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dybird 发表于 2016-3-9 22:47

有沒有人知道這 Patientenverfuegueng vollmacht 是不是每對夫妻都要去做呢??

一位鄰居的老太太今天在散步的時候對我說 我應該做Patienten Verfügung vorsorgen vollmacht 因為我
LG常常開車出差,她對我說這很重要叫我要有空的時候做一下對日後比較好。不知道各位姐妹們對這清不清楚是不是真的要去做一下,請各位指點指點一下~萬分感謝~也希望對此不知道的姐妹們也共同了解。

ladybird 发表于 2016-3-10 19:32

都沒有人知道嗎???{:5_334:}

HelenCheng 发表于 2016-3-25 16:22

有必要的。双方都做一下比较好。万一遇到突发状况一方entscheidungsunfhig了,如果没有这个vollmacht,另一方无权对自己的配偶做任何决定,包括手术要不要做,要不要进养老院,房子要不要卖之类,最后有决定权的是一个法律指定的毫无关系的第三方。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16-3-25 19:14

HelenCheng 发表于 2016-3-25 15:22
有必要的。双方都做一下比较好。万一遇到突发状况一方entscheidungsunfhig了,如果没有这个vollmacht,另一方 ...

啊?结婚了还没有权利?怎么会?

雅情 发表于 2016-3-25 21:06

HelenCheng 发表于 2016-3-25 15:22
有必要的。双方都做一下比较好。万一遇到突发状况一方entscheidungsunfhig了,如果没有这个vollmacht,另一方 ...

你这说的是夫妻或者直系家属关系么?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6-3-25 22:04

当然必须做,其实很简单,找个模板改改,签名就行。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6-3-25 22:07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16-3-25 18:14
啊?结婚了还没有权利?怎么会?

德国并非配偶就是默认的拥有这些权利。不仅夫妻间要做,对德国的父母也要做。子女也不是父母默认的监护人。否则一旦国家指定,用一分钱都要经过监护人允许。

HelenCheng 发表于 2016-3-25 22:51

是的。我婆婆vollmacht的人是二姑姐。我老公一个舅舅和他老婆就没做这个,当然跟夫妻关系不好也有关系,去年年底查出癌症晚期,扩散到脊椎,人时而清醒时而迷糊。情况稳定后医院是找的第三方做的进养老院的决定。,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16-3-26 01:05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6-3-25 21:07
德国并非配偶就是默认的拥有这些权利。不仅夫妻间要做,对德国的父母也要做。子女也不是父母默认的监护人 ...

这样啊, 听着好吓人。。。。

红茶C 发表于 2016-3-26 12:19

上次银行的人说如果只是账户,比如银行户头都在一个bank,那俩人一起去签个啥就行
但是这种普遍性的vollmacht就需要公证,不是自己写就算数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6-3-26 13:44

红茶C 发表于 2016-3-26 11:19
上次银行的人说如果只是账户,比如银行户头都在一个bank,那俩人一起去签个啥就行
但是这种普遍性的vollma ...

普遍性的vollmacht指generall vollmacht吗?如果是,不用公证,我家用过好几次了,上至医院,下至银行,全部没问题。

HelenCheng 发表于 2016-3-26 14:06

我们的也没公证,老公自己下载的模板,弄完了我们双方互相签的字。还好至今没有用上。

红茶C 发表于 2016-3-26 16:43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6-3-26 12:44
普遍性的vollmacht指generall vollmacht吗?如果是,不用公证,我家用过好几次了,上至医院,下至银行,全 ...

对对,就是这个,当时也只是随便聊聊,我感觉他的意思是,双方都在的情况下比较松,如果万一一方不在了,没公证过的,就不那么生效了,可能各处被卡{:5_339:}

ladybird 发表于 2016-3-26 19:29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6-3-25 21:04
当然必须做,其实很简单,找个模板改改,签名就行。

啊是這樣子的但是這要找那個單位部門辦呢可不可以請你再指點
ㄧ下我們呢謝謝你{:5_362:}

雅情 发表于 2016-3-26 20:36

复活节跟邻居聚餐,特意问了一下这个。有一家老太太办过这个,她说,首先,并不是配偶或者子女动手术什么的,没有这个授权家人都没有权利签字这种理解是错的。这个授权只针对有必要的特殊的要求的授权。比如家属重病,用机器维持生命,这个机器什么时候停,是否要坚持下去。如果有这个授权,那个人才能做决定。至于银行账户什么的,如果一方不在了,更不用写这种授权了,直接按照继承法处理了。除非是你想在按照继承程序没处理完之前就急需使用这个账户。

雅情 发表于 2016-3-26 20:42

人清醒时,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不需要这个。人去世了,有继承法的规定。手术等急救措施,家属有权利直接签字。这种授权适用于人或者,但是处于长期不清楚不能自理状态。比如是否要停止维持生命的机器,是否送去护理型养老院等。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6-3-26 21:28

ladybird 发表于 2016-3-26 18:29
啊是這樣子的但是這要找那個單位部門辦呢可不可以請你再指點
ㄧ下我們呢謝謝你

你引用的我的回复已经很明确了,自己做就可以了,网上看几个模板,综合一下,改成你们的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等),打印出来,签名。保存好。要用的时候或者被要求就出示。
说一个听来的。我某亲戚的好友,80岁老太,跌倒了骨折什么的,有点中风,神志完全清醒,但不能说话和行动。因为沒有那东西,法庭指定了第三方,她儿子过来,一点她的事务都不能处理。直到她能说话才最后撤了第三方。

安安123 发表于 2016-3-27 00:33

德国真麻烦啊

ladybird 发表于 2016-3-27 08:31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6-3-26 20:28
你引用的我的回复已经很明确了,自己做就可以了,网上看几个模板,综合一下,改成你们的信息(姓名,出生 ...

真的很謝謝你解答我的問題也希望其他的姊妹們也同時重視在德國生活法律的程序
以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 再次謝謝MM的解答{:5_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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