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xas 发表于 2016-3-15 20:21

关于回国meldpflicht 的问题

老婆德国人,儿子是德国籍加中国的旅行证(持有旅行证被当做中国公民),回国的时候,是住在自己家,有没有什么规定在国内要去哪里登记一下?
求有经验的人解答

ladulit 发表于 2016-3-15 22:55

不用登记

texas 发表于 2016-3-16 06:05

ladulit 发表于 2016-3-15 22:55
不用登记

大人小孩都不需要吗

ladulit 发表于 2016-3-16 11:03

texas 发表于 2016-3-16 06:05
大人小孩都不需要吗

是有这么一个法律规定,你长的要都是中国人脸居委会大妈是不会给你举报了的。多少人没报都没事。

flzx3qc 发表于 2016-3-16 14:11

按规定外籍人员在中国是需要去居住地的户籍管理处登记的,如果你们只是短期住在那里,不需要在国内办理延长签证等事宜的话,也没所谓的。没人会查的。

texas 发表于 2016-3-16 14:19

有中国旅行证和德国护照的儿童也没关系吗?

mixmas 发表于 2016-3-16 14:46

texas 发表于 2016-3-16 15:19
有中国旅行证和德国护照的儿童也没关系吗?

这事你上中国本地管辖派出所问最靠谱,家人打听下就行,如果需要或者要求登记的,办一个应该不麻烦

panorama 发表于 2016-3-16 15:01

本帖最后由 panorama 于 2016-3-16 15:05 编辑

flzx3qc 发表于 2016-3-16 14:11
按规定外籍人员在中国是需要去居住地的户籍管理处登记的,如果你们只是短期住在那里,不需要在国内办理延长 ...

外国人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由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证件和留宿人的户口薄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农村的,须于72小时内向当地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申报。

无极 发表于 2016-3-16 16:55

楼上正解!   你老婆还有混血孩子非常显眼   去申报一下吧   。。。几年前回国也必须申报的   有人好管事儿 就是一会儿的事儿,省得给自己找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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