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linsky
发表于 2005-7-27 13:25
原帖由 soychica 于 2005-7-27 13:41 发表
主观,成见,履历尚浅等典型特征,及浮躁,自大等心理质素.看来你没去过西班牙
这些都是所谓“客观”?领教了 给别人扣起大帽子来倒一点不客气 这才算真的奋呢
你发这帖到底想讨论什么呢?恐怕你自己都忘了 你既然发了贴 别人就有评价、质疑的权利 鄙视不鄙视是我的事 这也算是你赞美的民主社会里每个人都有的一点基本权力吧?对于怀有异议的人 就不断攻击 担心别人怀疑你参加“大赦”的纯洁性 好笑 你希望大家都羡慕你是吧?不羡慕的就是酸葡萄了 这逻辑够简单的
西班牙政府大赦 说白了也是让这帮非法居留的人给逼的 黑手套漂白了就是白手套了 呵呵 没事儿自个儿偷着乐吧 别卖乖了 在西国好好干 为西国经济作贡献
巩利
发表于 2005-7-27 16:01
cmgydr
发表于 2005-7-27 16:34
原帖由 soychica 于 2005-7-27 12:23 发表
在西班牙的华人大多埋头工作,也许没人会去理会上述引人一笑的童言童语.但我还是要说几句,这里早期的华人基本都是通过身份正常化获得西国居留的,因为这也是迄今为止为数不多合法拿到西国绿卡的方法之一,你可以尽 ...
你真的好可笑。以后事业有成就了,就证明大赦光荣了吗?!
你比方说一个人本来想要做的是件坏事,但是没想到之后不仅有坏的结果,同时也起到一点正面的作用。难道他做的这件坏事就应该被表扬了吗?
举个具体的列子吧。日本侵华,杀了那么多中国人,但是因为抗战,中国人团结起来,民族意识觉醒了。按照你的逻辑,我们应该感谢日本人喽?
怪不得你对大赦感兴趣$走了$$走了$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5-7-27 16:46
什么乱七八糟的, 谁能给讲讲, 什么叫大释 被大释犯法么 都释放什么人??? 好奇!!!
完美人生
发表于 2005-7-27 18:37
注意,我说的是 据说我们也是被利用的。我并没有承认过我被谁利用过。一切是我自愿的。当时有人清查这件事情,我说的也是自愿。为此我被取消了入团的资格。
大家为什么对类比的事情这么热情呢。你们先看明白我的意思,再来抨击。太累了。大家说的怎么还是这么乱。我不行了,撤了。
freeman
发表于 2005-7-28 08:49
说到底不知道LZ到底想说明什么$失败$$失败$
留给需要的人来看吧$走了$$走了$
soychica
发表于 2005-7-28 11:35
原帖由 berlinsky 于 2005-7-27 14:25 发表
这些都是所谓“客观”?领教了 给别人扣起大帽子来倒一点不客气 这才算真的奋呢
你发这帖到底想讨论什么呢?恐怕你自己都忘了 你既然发了贴 别人就有评价、质疑的权利 鄙视不鄙视是我的事 这也算是你赞美的民 ...
那你又到底想说明什么呢?是不是自己如何不屑于拿一个这里的身份?你的所谓/鄙视/尽可以放在心里.但如果在这种公众论坛上发布,就不得不允许别人与你理论一番了.西班牙华人的事实摆在眼前,(如果有机会亲自去看一看,就不会闭着眼睛说话了)用不着/卖乖/,也用不着谁来/羡慕/或/怀疑/.另外可以告诉你一点,所谓人各有志,这里也不乏在欧洲各国(包括德国)已学业有成,但最终过来寻求发展的朋友.祝你先早日顺利完成自己的学业.最后还是想赠你一句话,下次请在公众场合说诸如/鄙视/之类的话之前先睁开眼睛看清这个世界,不要贻笑大方.
berlinsky
发表于 2005-7-28 14:10
原帖由 soychica 于 2005-7-28 12:35 发表
那你又到底想说明什么呢?是不是自己如何不屑于拿一个这里的身份?你的所谓/鄙视/尽可以放在心里.但如果在这种公众论坛上发布,就不得不允许别人与你理论一番了.西班牙华人的事实摆在眼前,(如果有机会亲自去看一看,就不会闭着眼睛说话了)用不着/卖乖/,也用不着谁来/羡慕/或/怀疑/.另外可以告诉你一点,所谓人各有志,这里也不乏在欧洲各国(包括德国)已学业有成,但最终过来寻求发展的朋友.祝你先早日顺利完成自己的学业.最后还是想赠你一句话,下次请在公众场合说诸如/鄙视/之类的话之前先睁开眼睛看清这个世界,不要贻笑大方.
我不鄙视你这个人 因为我和你不熟 你也没必要和我针锋相对 我鄙视那些用不当手段骗取拘留的人 包括骗子中介公司和伪造材料的申请人 因为从各种侧面知道中国人里有不少这号人物 请勿对号入座
公开场合发表任何言论 当然我自己负责 也不用谁来教训 你说的话我还觉得贻笑大方呢 这个帖子里发表意见对“大赦”表示不以为然的 我不是第一个 也不是最后一个 说明我的观点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 请你也睁开眼睛看看吧 自以为拿到居留就功成名就了 自我感觉也太良好了
你怎么就认定我没去过西班牙呢?说实话 不光去过 还很喜欢这个国家 但对西国的”大赦“政策有不同的看法 如果你愿意讨论的话 就应该容忍有不同的声音出现 只要没有言语过度、人身攻击 我干吗非得同意你不可呢?给个理由先 别跟我说什么你见多识广 实在不觉得 至少气量够小的
巩利
发表于 2005-7-28 14:28
berlinsky
发表于 2005-7-28 14:59
临走之前为刘大妈默哀3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