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房屋出租问题!
本人在德累斯顿,关于出租房子困扰很久,我现在住的房子将近1年,WG中的一间,不是主房东,每月将租金交给房东(即另一室友).房屋公司原先是Gagfah,后来被vonovia收购,我当时写的是住一年,但邮寄过来合同上并没有标明,因为房间面积过小,当时刚来的时候也不懂,没想到因为面积小变得很难出租出去,已经出了好几个月了,虽然看房人很多,但一直租不出去,中间也被放了一次鸽子,最近有一个定了下来,因为换了公司,要求我写Kündigung.让之后住在这个房子里的人签一份新合同,我现在已把kündiging邮寄过去了,但基于想要租的人还在国内,所以有一定变数,是不是只要房子公司确认了我要把房子kün掉,我就和这个房子没关系了?还有我当时写的是租一年,我是不是到了整一年就直接能搬出去了?拜托有相关经验的人能帮忙答复一下🙏谢谢! 上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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