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henil 发表于 2005-7-4 17:33

我当然不肯定是她拿的, 可别人应该不会进得来我们WG的. 正是我不想冤枉好人, 所以没有直接问她.
只剩下直接去找警察叔叔, 可他们就算查到指纹, 在她那找不到赃物的话, 一样不能立案. 更何况都是小合子, 我摸几下就把别人的指纹给摸没了, 怎么查呢?

linhenil 发表于 2005-7-4 17:35

郑重感谢给我回复的MM们!!

fanqin 发表于 2005-7-4 17:47

柜子里藏一老鼠夹谁进来偷偷摸摸被夹断手指就是他/她/它!

风魔 发表于 2005-7-4 17:53

原帖由 fanqin 于 2005-7-4 18:47 发表
柜子里藏一老鼠夹谁进来偷偷摸摸被夹断手指就是他/她/它!
嗬嗬,这样在德国是不行的,bf是学法律的,有讨论过这种案例,我一开始也觉得这样偷东西的人活该,可是在德国如果这样做得话,反而变成放老鼠夹的人有罪了。

linhenil 发表于 2005-7-4 18:00

原帖由 风魔 于 2005-7-4 18:53 发表

嗬嗬,这样在德国是不行的,bf是学法律的,有讨论过这种案例,我一开始也觉得这样偷东西的人活该,可是在德国如果这样做得话,反而变成放老鼠夹的人有罪了。
这个我倒是不理解, 我又没有故意夹他, 放那他自己要拿的, 夹到手, 怎么能定我的罪呢?
就好象是有个人不小心把钉子忘到路上, 有人踩上去了, 怎么能定别人的罪呢?
奇怪的法律$我晕$

sanjinwx 发表于 2005-7-4 18:01

真惨,看来小心使得万年船

风魔 发表于 2005-7-4 18:03

我也不知道怎么帮LZ,碰到这样的事是很烦的。刚到德国的时候周围的朋友有发生过这样的事,当时是很多中国人住一起的,大家都帮着那个被偷的妹妹,而且在偷东西的妹妹第二次偷的时候被大家当场抓到了,在大家的百般追问下她承认了自己偷了东西,就把钱又追回来了,最后还是私了的。不过也有听说被偷就偷了,没办法的。不管怎样以后还是小心的好。

juky 发表于 2005-7-4 18:05

最讨厌阿拉伯人,一个比一个没素质,还整天爱喳喳呼呼~~难怪被美国修理~以前还同情一下,来了德国之后碰到的阿拉伯人,我饿了~~男的用女厕所,还不知道回避,当在他们自己家啊~~鄙视~~

[ 本帖最后由 juky 于 2005-7-4 19:09 编辑 ]

风魔 发表于 2005-7-4 18:15

原帖由 linhenil 于 2005-7-4 19:00 发表

这个我倒是不理解, 我又没有故意夹他, 放那他自己要拿的, 夹到手, 怎么能定我的罪呢?
就好象是有个人不小心把钉子忘到路上, 有人踩上去了, 怎么能定别人的罪呢?
奇怪的法律$我晕$
因为你在放夹子的时候,其实就是知道会有人去拿的,这和把钉子忘道路上是两回事,除非你能让警察相信你把老鼠夹子放到抽屉里是很正常的行为。当时的案例好像是讲一个人家里为了防止小偷偷东西就把事物里投了毒。其实我也觉得是活该,投毒是重了点,让小偷尝尝被夹的滋味也未尝不可,$饶命$。

linhenil 发表于 2005-7-4 18:18

这个东西我也未必真的去弄, 一是能想到别的办法最好, 二是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个用法.
只是觉得这样定罪挺奇怪的.不过有关人命的事情当然比偷东西要厉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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