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一个“学生签证转家庭团聚收入问题”,条件不同
一方德国籍,一方人在德国10年,目前学生签证。结婚后办理家庭团聚,或者长居是否对家庭收入还有要求呢??
只是想跟各位打听打听有还是没有要求,如果有,自然是去问当地外办数额了。
先谢谢各位的解答 对收入还是有要求的,其实应该说如果一方有足够的收入担保另一半在德的生活费,那就可以。
我第一次学生签转家庭签时,是由老公出示收入证明& 房屋合约的,第二次延签因为我有工作了,就以我自己的收入证明。 和德籍结婚申请家团没有收入要求,这是基本人权,难道拿失业救济的德国人不允许结婚? 没有,德国籍配偶不需要收入证明 alphasong 发表于 2016-6-10 12:01
没有,德国籍配偶不需要收入证明
说的没错。
收入只是影响你婚后三年是否能拿到长居 paderbornliebe 发表于 2016-6-10 09:45
对收入还是有要求的,其实应该说如果一方有足够的收入担保另一半在德的生活费,那就可以。
我第一次学生 ...
mm你第二次延签的时候,只用了你自己的工资单还是两个人的工资单延签?延签的时候需要老公在场吗? shuinichang 发表于 2016-6-12 00:24
mm你第二次延签的时候,只用了你自己的工资单还是两个人的工资单延签?延签的时候需要老公在场吗?
我用我自己的工资单延签,老公有在场,说明2人的婚姻关系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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