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福海关被税后再收到处罚单
4月底国内回德国,过法兰克福海关时,自己用的一条黄金项链,一对黄金小耳环和手链被税,反复说了是父母买给我的,仍然被税了340欧元。一个多月后的今天,再次收到法兰克福海关的信件,称他们怀疑我尝试逃税,不申报(根据§ 370 Abs.1 Nr.2 Und Absatz 2 Abgabenordnung /AO),所以要再次罚款160欧元。现在我不知道怎么处理这种情况,请教论坛各位,该怎么处理? 是这样的,税款和罚款是分开的,以后尽量不要走法兰 黄金不是不用纳消费税吗? 戴在脖子上也要交税?! 不是吧!看来以后过关需要都穿高领藏起来 xuxiaoyao 发表于 2016-6-13 14:34黄金不是不用纳消费税吗?
听谁说的黄金不用交税?超过420什么都得交税 bourree 发表于 2016-6-26 13:20
戴在脖子上也要交税?!
法兰就这样,完全按法律走。法律不分新旧的 ladulit 发表于 2016-6-26 23:25
听谁说的黄金不用交税?超过420什么都得交税
http://preciousmetaltax.com/countries/ 你是戴身上了还是用小盒子装着拿过来的? 如果是带在身上 当时解释不是有意逃税是不知道 当时交税 可能罚款会免掉的 但现在什么都晚了 交了吧不然来回寄信 解释 找律师 申诉 其实都没用 最后还得交 早上处理完忘了这事 省得一直影响心情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