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ozi 发表于 2016-6-15 16:51

雅情 发表于 2016-6-15 16:14
你这情况应该也能办,我朋友夫妻俩之前办过。自己办的也没律师,我觉得确实像前面留言说的,他们也看人下 ...

恩,是,想想反正也就一年半了,再挺挺也就过去了。其实我也是觉得这个不像前面那些人说的逻辑不通的,我觉得这个逻辑,法律都是没有问题的,不然外管局就直接以这个正当理由拒我了,既然找了其他借口,就说明这件事情道理上没有问题的,只是让人觉得不爽而已。谢谢你给的朋友例子,让我知道这件事本身是可以办成的,只是我这个办事员没给我批而已。

shrek_munich 发表于 2016-6-15 17:06

Zhuozi 发表于 2016-6-15 15:51
恩,是,想想反正也就一年半了,再挺挺也就过去了。其实我也是觉得这个不像前面那些人说的逻辑不通的,我 ...
逻辑上当然不通,只不过当初设计家团的人估计没考虑过这个,所以不能直接反驳你罢了不能因为别的地方有sb就想当然的认为到处都是sb


Zhuozi 发表于 2016-6-15 17:27

shrek_munich 发表于 2016-6-15 14:37
你能拿到工签->你老婆有公司->你老婆有家团->你有工签
你能够去"新的"单位上班的前提是你要先辞职,你辞 ...

我辞职确实会使爱人工签和公司不存在了,可问题是我的工签一直是可以连上的,一直在有效期啊,爱人签证和公司只是和我的工签绑定,并不是和我所在公司绑定,所以我的签证一直有效,爱人的签证也会一直有效,而公司同样也是可以继续存在的。你说的对,这确实是钻法律空子,但是逻辑没什么不通啊,但确实会让外管局的人看到不爽

shrek_munich 发表于 2016-6-15 17:58

Zhuozi 发表于 2016-6-15 16:27
我辞职确实会使爱人工签和公司不存在了,可问题是我的工签一直是可以连上的,一直在有效期啊,爱人签证和 ...

在解释一遍,如果依然装傻充愣那就懒得再理你

简单地说,当你入职以后,新公司的存在依赖于你太太的家团,你太太的家团依赖于你的工签,你的工签依赖于你的公司,也就是说,你的公司的存在的先决条件在于它存在以后所雇佣的其中一个员工

Sky23 发表于 2016-6-15 19:47

用数学表达,你将你的居住许可和你老婆的居住许变成了恶性循环函数关系。为了防止演变成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外管局的人掐断了你的诡辩逻辑。

reseller 发表于 2016-6-15 19:52

shrek_munich 发表于 2016-6-15 17:58
在解释一遍,如果依然装傻充愣那就懒得再理你

简单地说,当你入职以后,新公司的存在依赖于你太太的家 ...

Zhuozi 发表于 2016-6-15 20:03

shrek_munich 发表于 2016-6-15 17:58
在解释一遍,如果依然装傻充愣那就懒得再理你

简单地说,当你入职以后,新公司的存在依赖于你太太的家 ...

你自己看看自己的最后一句话,是不是让人有一种语文是体育老师教出来的水平。前面都对都懂,最后一句话我实在解答不出来,希望有高人能给解读一下。公司存在的条件在于雇用的员工???员工威力这么大吗?

雅情 发表于 2016-6-15 21:41

试图说服楼主想法不对的人,你们的想法没错,但是还是有很多实际操作中的漏洞的。楼主这个例子是他太太自己开了个公司。别忘了还有很多家团没自己开公司,被雇佣的,还有根本没工作的。

楼主这种没有工作以后,全家签证都取消么?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都不是,比如家属被雇佣的,我就知道有家属成了工作签证,另外一个成了家团。按照大家的逻辑,是不是有工作的那个人也是因为家团才有的工作许可呢?

我前面提到的例子,我觉得办成的原因也在于他们公司盈利不差,所以就算配偶申请法人签证也会批准,所以外管局也没有刁难,没有像各位这么死抠条款。

mokonahoxi 发表于 2016-6-15 21:50

本帖最后由 mokonahoxi 于 2016-6-15 21:53 编辑

外管局怎么想我不知道。
但是我觉得lz这个工签太牛逼了,跟自己挂钩的莫比斯环,永远不会失效,不会被辞退,就是自己说了算,小夫妻在德国想走就走,想留就留,彻底自由了。

我觉得lz的签证还好吧,能办成的概率还大些,可是你老婆公司不会遇到审查之类嘛?就算你这次能拿到签证,这种烂帐,能经的住查嘛?

Sky23 发表于 2016-6-15 21:52

打个比方: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假如改成没有新中国就没有共产党岂不是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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