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朋友,90天的限制到底应该如何算?
我今年打了1个月多一个星期的工,现在暑假想再打,我是想从8月8日工作到10月底,但是9月中旬我肯定要请假2星期回学校考试。请问我应该如何申请这个假期工的zeitraum?小妹妹先谢谢大家的帮忙~$辛苦$$辛苦$ 工作一次不超过4小时,算半天,
工作不超过9小时,算一天,
总共不超过90天,或180个半天,
楼主自己算吧,呵呵 中间请假2个礼拜,这个工作应该泡汤了吧 这个限制只是给Arbeitsgeber看的,他ok就行了。 哎,楼上说的对,你尽管打工,你的雇主什么都不说,就没事! 原帖由 天上的一片云 于 2005-7-5 19:04 发表
这个限制只是给Arbeitsgeber看的,他ok就行了。
楼上的能肯定吗?我老板想让我多打工的,但我怕Arbeitsamt会罚我钱 拿zeit来说吧,90天里头一般都包括周末和节假日。但是好的zeit就只算你实际打工的天数。所以这个是因人而异的。 原帖由 葡萄仔 于 2005-7-6 09:23 发表
哎,楼上说的对,你尽管打工,你的雇主什么都不说,就没事!
别的地方我不知道,但是在斯图加特的一些公司是要求你先arbeitsamt,让那里开出来一张还能打多少工的证明。 在司徒加特kno打过工的同学肯定都经历过。
如果你在zeit打工,那就算得更严格了。 打一天划一天吧,要是通过中介找的工作的话,就是一天没打满也要算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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