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kieswaffel 发表于 2016-6-30 14:19

拜仁:一法学女生因为带头巾申请法院实习被拒,结果...

本帖最后由 cookieswaffel 于 2016-6-30 14:21 编辑

拜仁州的奥格斯堡市的法院最近宣判了一则案例,一名现年25岁的法学女生 Aqilah Sandhu 在申请慕尼黑一所法院的实习职位时,简历上使用的照片为佩戴着头巾的照片。 随后在2014年7月21日,她收到了一封邮件,上面称:穆斯林实习申请者应该着装世俗,这样才能表明自己的意识形态是中立的。Aqilah Sandhu 随后认为自己被歧视了,随后向法院提出诉讼。

根据今日德媒的新闻,奥格斯堡地方法院支持了 Aqilah Sandhu 的请求,也认为该封邮件的确措辞不当,认为应该尊重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士的不同习俗。所以 Aqilah Sandhu将于本周五开始在外交部门实习。除此以外, Aqilah Sandhu 还提出了2500欧元赔偿金的问题,不过德文媒体对此并没有透露更多的细节。


来源:德文媒体

M78635 发表于 2016-6-30 14:24

有病!

princelewis 发表于 2016-6-30 14:26

估计外交部能以“头巾让员工联想到恐袭影响工作进度”反告该名女穆斯林,不过在德国凡事以穆斯林为先,只能乖乖低头了。

Kosmonaut 发表于 2016-6-30 14:38

这个新闻告诉我们慕尼黑法院的注册法院是奥格斯堡地方法院。

三宅一生 发表于 2016-6-30 14:41

第一次看到这么具体给出拒绝理由的

Kosmonaut 发表于 2016-6-30 14:44

三宅一生 发表于 2016-6-30 14:41
第一次看到这么具体给出拒绝理由的

这是好心的,结果当成驴肝肺。
其实讲劳动市场公平的话,应该要求雇主拒人必须给出硬理由才成,

三宅一生 发表于 2016-6-30 14:47

Kosmonaut 发表于 2016-6-30 13:44
这是好心的,结果当成驴肝肺。
其实讲劳动市场公平的话,应该要求雇主拒人必须给出硬理由才成,

我其实也觉得对方工作挺负责的。经常听说有人求职被拒就收到一行字,还有根本就不回复根本不知道结果的。

不过,这年代,政治必须正确,每句发言都要小心,不然会被疯狂地追着骂。

刀切馒头 发表于 2016-6-30 14:48

双重标准的厉害...对德国越来越失望了...

irvine 发表于 2016-6-30 14:49

b人。你咋不穿兆袍去法院上班呢?

jkoeln 发表于 2016-6-30 14:51

魂淡。

dolc2015 发表于 2016-6-30 14:52

msl一等公民啊!
{:5_339:}

yanzi2007 发表于 2016-6-30 16:21

抛头露面,她是虔诚的吗{:5_347:}

金秋容平 发表于 2016-6-30 16:47

这个实习生难道不应该一天五次祈祷么? 她可以要求法院提供一间房间,里面铺上小毯子,还可以要求清真餐,这些都是宗教信仰所需基本外部环境。
如果实习生参与开庭审理,祈祷时间一到,要休庭敬候。
噢对了,她最后是到了外交部,那外国元首到访时间要避开实习生的祈祷时间,不然你国旗升一半,是停下来等呢,还是等呢还是等呢?

金秋容平 发表于 2016-6-30 16:51

其实跟异教徒混在一起怎么也做不到全清真的。这个国家就该划区而治,或者,最起码党政军民警分开两套系统。

金秋容平 发表于 2016-6-30 17:01

宗教权是最重要的人权,某些人要是不把这件事办好,别的事办再多,也是个罪人,不配做干儿子的亲妈。

金秋容平 发表于 2016-6-30 17:03

你有能力才可以请人家来,不然你是请来伤害人家的吗!

allanx 发表于 2016-6-30 18:16

本帖最后由 allanx 于 2016-6-30 18:17 编辑

看看把楼上的金秋给气得,一口气儿回复了一大串,热线是故意发这种帖子吧,知道这样能引起大量回复。{:5_346:}

ph2006 发表于 2016-6-30 18:39

德国在这方面的态度比瑞士差远了啊

degewo 发表于 2016-6-30 19:01

ph2006 发表于 2016-6-30 17:39
德国在这方面的态度比瑞士差远了啊

德国哪里比得上瑞士?当年希特勒攻打瑞士,就是打不赢。

mach9 发表于 2016-6-30 20:06

本帖最后由 mach9 于 2016-6-30 20:07 编辑

等穆斯林慢慢多起来,伊斯兰教法逐渐影响扩大的时候,也就是大多女性不去游泳,不愿握手或者身穿黑袍的时候,其他的女性自然也会觉得这是正常,也会自觉的不去游泳握手,以不遮盖的肢体为羞耻了。
到时自然就不会觉得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了。大家要有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不能狭隘和偏激。

bourree 发表于 2016-7-1 00:30

Kosmonaut 发表于 2016-6-30 14:44
这是好心的,结果当成驴肝肺。
其实讲劳动市场公平的话,应该要求雇主拒人必须给出硬理由才成,

的确是给的,理由就是有其他候选人条件比你更符合该职位需求

小阿米 发表于 2016-7-1 15:00

太牛了,MSL现在想要做什么,那是一击必中啊,反正不同意就说你是歧视,看你还敢说不同意?

鱼之乐 发表于 2016-7-1 21:36

根本就不应该写拒绝原因,傻

kidkudo 发表于 2016-7-4 09:18

那是不是我们以后投简历被拒就告歧视?

wawa1957316 发表于 2016-7-4 13:51

kidkudo 发表于 2016-7-4 06:18
那是不是我们以后投简历被拒就告歧视?

首先你得带头巾{:5_387:}

kidkudo 发表于 2016-7-4 13:59

wawa1957316 发表于 2016-7-4 13:51
首先你得带头巾

{:5_383:}我要留胡子,然后眼神凶悍点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7-4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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