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23 发表于 2016-8-2 17:51

哥廷根中国女生谋杀案 -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将重新审理。

本帖最后由 Sky23 于 2016-8-2 17:25 编辑

被判无期徒刑的女生有可能被减刑或者无罪释放。
http://www.hna.de/bilder/2016/06/27/6523111/2016563084-e46b2534-3421-4a96-8bba-6b09dba2d1f91-1tV62oZca7.jpg
来源:
http://www.hna.de/lokales/goettingen/goettingen-ort28741/nach-mord-urteil-goettingen-verteidigung-geht-jetzt-revision-6523111.html

四减一得三 发表于 2016-8-2 18:23

不造谣能行不
http://www.hna.de/lokales/goettingen/goettingen-ort28741/nach-mord-urteil-goettingen-verteidigung-geht-jetzt-revision-6523111.html

live 发表于 2016-8-2 18:08

这变化好大啊。

Sky23 发表于 2016-8-2 18:30

本帖最后由 Sky23 于 2016-8-2 18:19 编辑

四减一得三 发表于 2016-8-2 17:23
不造谣能行不
http://www.hna.de/lokales/goettingen/goettingen-ort28741/nach-mord-urteil-goettingen-v ...
律师上诉的目的就是无罪释放或者减刑。
Die Verteidigung hatte dagegen auf Freispruch plädiert.
Der BGH muss nun prüfen, ob die Kammer bei ihrer Beweiswürdigung und Strafzumessung das Recht zutreffend angewandt hat.
证据不确凿的结果就是无罪释放;纠正量刑不当就是减刑。

鱼之乐 发表于 2016-8-2 19:45

能不能起诉那个渣男

四减一得三 发表于 2016-8-2 22:51

Sky23 发表于 2016-8-2 17:30
律师上诉的目的就是无罪释放或者减刑。
Die Verteidigung hatte dagegen auf Freispruch plädiert. ...

hatte啊 过去时
Sollte der zuständige Senat das Urteil beanstanden, würde es einen neuen Prozess vor einer anderen Kammer geben.
高法审核,如果有异议结果是开启新一轮庭审
没有任何地方说无罪释放和减刑啊

Sky23 发表于 2016-8-2 22:58

四减一得三 发表于 2016-8-2 21:51
hatte啊 过去时
Sollte der zuständige Senat das Urteil beanstanden, würde es einen neuen Pr ...

高等法院重审的结果只可能是三个:
1. 维持原判。
2. 减刑。
3. 无罪释放。

所以无罪释放和减刑可能的。

四减一得三 发表于 2016-8-2 23:07

嗯 开往某地的航班马上就要起飞了
结果呀,可能是正点到达 可能晚点n个小时 还可能被UFO劫持
结果热线有人发帖爆料 某航班可能被UFO劫持,你说好玩儿不

Constantin 发表于 2016-8-3 12:14

本帖最后由 Constantin 于 2016-8-3 12:20 编辑

确实是造谣帖。

该报道只是说被判者的律师向德国联邦法院上诉。德国联邦法院将审查哥廷根州法院的判决法律根据是否合理。

如果德国联邦法院认为哥廷根州法院的判决法律根据没问题,那么上诉会失败。

如果有问题,将由另一个法庭重新开审此案。

通篇文章没有提起任何迹象显示该女生可能被减刑或者无罪释放。事实上只是被判者的律师不服判决,向上一级的法庭上诉而已。属于正常的法律流程。

此外,楼主误导读者: 德国联邦法院只是审查哥廷根州法院的判决的法律根据是否合理,但联邦法院不会在这个案件中做最终判决,联邦法院的该审查顶多只会引发案件在另一个低一级的法庭展开重审。

Sky23 发表于 2016-8-3 16:02

Constantin 发表于 2016-8-3 11:14
确实是造谣帖。

该报道只是说被判者的律师向德国联邦法院上诉。德国联邦法院将审查哥廷根州法院的判决法 ...

如果联邦最高法院重新审理后指使另一个法庭审理,那么最后的结果就是无罪释放,减刑或者维持原判三种可能。
我原帖说的也是有可能,这怎么叫造谣? 然道你连这一点点逻辑里和远见都没有?

简单地说,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已经介入,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无罪释放和减刑。

当难民刚刚开始进入西欧的时候,我就发了一个帖指出,难民中可能会混进大量的ISIS的人,会对欧洲进行袭击,德国右翼很可能由此上台。但是立马被论坛删了,理由是没有事实根据。虽然这两件事不同,但道理是一样的。

limit 发表于 2016-8-3 16:08

不知为啥,我挺同情这个女生的
仅从她的两张照片,感觉挺老实的样子
反倒是之前公开的死者照片,看着挺那个啥的{:5_365:}

shaffer 发表于 2016-8-3 16:15

能去杀人的女子,大部分都是被逼得不行了!这就叫做绝望的呐喊!

龙宝2012 发表于 2016-8-3 22:24

limit 发表于 2016-8-3 16:08
不知为啥,我挺同情这个女生的
仅从她的两张照片,感觉挺老实的样子
反倒是之前公开的死者照片,看着挺那 ...

不知道内情啊,反正是个惨案

有句话叫面由心生,有句话又叫人不可貌相
激情杀人也需要很大勇气的,反正我再暴怒的时候都做不出来

shaffer 发表于 2016-8-4 09:04

龙宝2012 发表于 2016-8-3 22:24
不知道内情啊,反正是个惨案

有句话叫面由心生,有句话又叫人不可貌相


那是你还没碰到令你气氛,和肝肠寸断的事情吧!
碰到了,可能你也会激情吧!激情犯罪是果,但是一定有因。

不同意德媒说的因嫉妒杀人。早就不是嫉妒了,应该变成仇恨了吧!就像慕尼黑的小男孩,在学校被欺负了7年,仇恨的种子不是一天就能酝酿出来的!

limit 发表于 2016-8-4 19:05

shaffer 发表于 2016-8-4 08:04
那是你还没碰到令你气氛,和肝肠寸断的事情吧!
碰到了,可能你也会激情吧!激情犯罪是果,但是一定有因 ...

如果只是简单刺激妒忌引起的激情杀人,按照德国的说法叫精神有问题异于常人,会轻判,譬如Aachen那个
如果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绝望呐喊,反判最终刑罚
德国的法律真是挺匪夷所思的{:5_347:}
这女孩一点都不为自己辩护,明显就是一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玉石俱焚的架势
2000年来这么多起华人凶杀案,除了没破案的,好多情节更严重的都出狱了{:4_297:}

抓紧时间 发表于 2016-8-4 19:54

limit 发表于 2016-8-4 19:05
如果只是简单刺激妒忌引起的激情杀人,按照德国的说法叫精神有问题异于常人,会轻判,譬如Aachen那个
如 ...

此案被算作谋杀了,这个会被判得很重。
被告自己不积极辩护,那男的又落井下石、只顾撇清他的干系。

shaffer 发表于 2016-8-4 20:11

本帖最后由 shaffer 于 2016-8-4 20:13 编辑

抓紧时间 发表于 2016-8-4 19:54
此案被算作谋杀了,这个会被判得很重。
被告自己不积极辩护,那男的又落井下石、只顾撇清他的干系。
哎!那个南非的跑步的钢铁战士,把女友给枪杀了,也就判了没几年,刨除诉讼的时间,也没两三年就可以被释放了。法律都是给普通人定的!
还有一句流行的话怎么说的:人生全靠演技啊!

utata 发表于 2016-8-4 20:25

抓紧时间 发表于 2016-8-4 19:54
此案被算作谋杀了,这个会被判得很重。
被告自己不积极辩护,那男的又落井下石、只顾撇清他的干系。

我觉得这个女孩太实诚了,钻牛角尖了。什么样的砍过不去,为这渣男不值得。

jujuwjm 发表于 2016-8-4 20:34

limit 发表于 2016-8-3 16:08
不知为啥,我挺同情这个女生的
仅从她的两张照片,感觉挺老实的样子
反倒是之前公开的死者照片,看着挺那 ...

死者照片哪里?

看上去老实就可以杀死另外一个看上去不老实的女子,夺走白发人的黑发人,一个生命??!!

你自己有孩子吗?以后你孩子被人家这样捅死,你也会说这种话?

jujuwjm 发表于 2016-8-4 20:36

shaffer 发表于 2016-8-3 16:15
能去杀人的女子,大部分都是被逼得不行了!这就叫做绝望的呐喊!

不知道内情的人就别在这里自作聪明了!

替死去女孩的父母想想吧。。。。不就是三角恋爱吗?结婚也可以离婚出轨,都该去杀人?更何况没有结婚。。。

limit 发表于 2016-8-4 22:49

本帖最后由 limit 于 2016-8-4 22:09 编辑

jujuwjm 发表于 2016-8-4 19:34
死者照片哪里?

看上去老实就可以杀死另外一个看上去不老实的女子,夺走白发人的黑发人,一个生命?? ...
死者照片案发时萍聚有发过也讨论过,而且女孩家庭背景强大
我就知道说这样的话,有人会诅咒我,那就诅咒好了
如果我女儿是因为做三被原配捅死,我只会恨自己不该把她带到这个世上,更恨自己既然把她带到这个世上为啥不好好教育她或为啥不擦亮眼睛选男人
不仅如此,我会觉得非常丢脸,尽量低调处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limit 发表于 2016-8-4 23:06

shaffer 发表于 2016-8-4 19:11
哎!那个南非的跑步的钢铁战士,把女友给枪杀了,也就判了没几年,刨除诉讼的时间,也没两三年就可以被释 ...

华为杀妻那个才判了2年多吧
如果好好请个律师辩护下,也不至于判终身监禁,这女孩一看就是要玉石俱焚,也没有要逃或苟且偷生的意思
哀莫大于心死,而人死亦次之
现在终于见识到了

suker333 发表于 2016-8-5 06:51

绝望就要杀人?这在中国至少该判死缓吧。

utata 发表于 2016-8-5 08:20

我要是被判刑的那个女孩家长,会找人把男生给捅了。

网上说被杀的女孩也不是三,而是没追求成功。我们外人都不知道内情。

生活工作中,会遇到一些女孩,挺会利用个人魅力的,撩拨一下男生。有可能被杀那个女孩真没看上那个男的,但是想展示个人魅力,撩拨一下。但是男生收到的讯号以为那女的对他有意思,所以才穷追猛打。女人看女人最清楚。杀人的mm肯定也是积怨已久。有果必有因。三人中最该杀的就是男生。死者不想评价。希望她父母如果再生姑娘,好好教育一下,知道为人处事界限。

抓紧时间 发表于 2016-8-5 10:04

utata 发表于 2016-8-4 20:25
我觉得这个女孩太实诚了,钻牛角尖了。什么样的砍过不去,为这渣男不值得。

事发之前那男的再渣,也还能说谁叫人女的愿意。
案发后,特别是在庭上,不能是只叫渣男,而该是人渣

Sky23 发表于 2016-8-5 10:05

梅川酷子 发表于 2016-8-5 00:46
无根无据的事情,就凭你一张嘴说,三个可能中的唯一可能,你脑子是不是有病?

我说的是“有可能被减刑或者无罪释放”。

假如我说的不对,那么结论就是就必须是:没有可能被减刑和无罪释放。那么只有第三种是肯定的:维持原判。

这样,根据上面的推理的结果就是: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将重新审理并将维持原判。这个结果显然是错误的,所以“我说的不对”是错误的,即你对我的指责是错误的。

我用简单的语言述说是为了让你明白这个道理,因为根据你的贴,你肯定不懂集合。

龙树 发表于 2016-8-5 10:37

jujuwjm 发表于 2016-8-5 21:21

limit 发表于 2016-8-4 22:49
死者照片案发时萍聚有发过也讨论过,而且女孩家庭背景强大
我就知道说这样的话,有人会诅咒我,那就诅咒 ...

作孽,你真有女儿啊。。。那么将来她搞对象前,千万搞清楚对方底细,即使是有女友,曾经有女友,或者是周围暗恋的女子啥的,都调查了,不然不小心做三都不知啊!

问题是被害人做三不做三,情况你了解吗?凶手和渣男结婚了吗?也许被害人根本不知道渣男和凶手的关系,或者说被害女孩根本不想和渣男在一起,也许只是因为渣男喜欢被害人,而单方面移情别恋了呢?更可能,渣男对凶手本来就毫无感情,凶手自作多情,死缠烂打呢?

另外家庭背景强大也算是原罪?死有余辜?

做三怎么了,做三就该被捅死?

limit 发表于 2016-8-5 22:28

jujuwjm 发表于 2016-8-5 20:21
作孽,你真有女儿啊。。。那么将来她搞对象前,千万搞清楚对方底细,即使是有女友,曾经有女友,或者是周 ...

旁边稍微有人发点质疑声,你就诅咒别人后代?
哎呦,吓死宝宝了,我们是不是都该闭嘴,异口同声说死者是对的,杀人的就是恶魔就是变态就该千刀万剐?
问题是杀人的人为什么会变成恶魔?死了的人就一定是对的?没死的人就一定是错的?那要法律法庭诉讼审判干嘛?
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有果必有因
你同情人家父母就要诅咒那些质疑人的孩子?你这圣母婊真够贱的
活着的一言不发,一副求死状,那我旁观的提出质疑就是错的?
只是说了看了死者照片,觉得挺那个啥。。。具体的我还没说呢。。。你就迫不及待跳出来诅咒我孩子?是不是被戳中痛点了呀?
我只是说"如果",你就立刻为小三各种辩护,本来只是假设,我现在觉得真是这样了,这是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呀?
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
悠悠之口你怎么堵得住呀?
死者父母还算是识大体知道低调处理,如果真是那么理直气壮,就是跟跑步女孩遇害那样,全体华人站出来示威游行讨公道了

抓紧时间 发表于 2016-8-5 22:44

shaffer 发表于 2016-8-4 20:11
哎!那个南非的跑步的钢铁战士,把女友给枪杀了,也就判了没几年,刨除诉讼的时间,也没两三年就可以被释 ...

这都是关上门甚至是床上的事情,当事人就3人,还阴阳两隔。活着的人如果想让被告结局好点,其实没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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