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来凑个热闹~~之~~指甲
牐犜本,我喜欢短短的平滑朴实的指甲。看着舒服,手感也舒服。最近几周,实在够闲,因为懒,指甲刀不在手到之处,便很有规模长了。
于是,别扭。
指甲不干净,可以刷洗。
却觉得开始锋利起来。象虎爪。
自己握拳,也是有些痛的。
伸手给他人,亦害怕刮着别人。
更怕的,是开瓶盖做家务什么的,总害怕会折了指甲而痛。
那一天,便是左手刮了右手一下,一块披掉了。
看,锋利的爪子,会伤人,更容易伤己。
罢,好好找把剪刀,剪利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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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小王子》里,他的那棵小小玫瑰,只有三根小刺,便以为可以保护自己。
因而,有分离。 我留指甲有十年之久,早已惯了它的存在。虽也偶尔伤人伤己,却是剪不得了。一任男友,洁净保守之人,对我之指甲极恶。曾言,你若剪了指甲,我便戒烟。我的指甲剪了,他的烟戒了,我们也分手了。自己的喜好原是不容他人更改的,改了,自是不由心的。何必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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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完指甲一定要数一数是不是正好10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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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呼呼去鸟,呼呼去鸟,呼呼去鸟,呼呼去鸟~~~~~~~~~偶要把自己卷到被子里
在床的边边上
象直直的圆筒,
象春卷一样
甜甜滴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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