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21个月转长居的问题
去年10月开始工作,由于之前一直租不到房子,外加难民潮外管局办事效率变低,导致工作4个月后才拿到蓝卡,蓝卡的颁发时间写的是今年1月。请问21个月转长居是从去年10月开始还是今年1月实际拿蓝卡才开始计算?相关的条文写的比较有歧义,希望已经拿长居的朋友来现身说法,谢谢! 兰卡之前是什么身份在工作 我也是 换签证是应该给你了等蓝卡期间用的fiktionsbescheinigung 那个上面写了19条就能算 shrek_munich 发表于 2016-8-13 18:56
兰卡之前是什么身份在工作
找工作签证。 oldyy 发表于 2016-8-13 20:12
换签证是应该给你了等蓝卡期间用的fiktionsbescheinigung 那个上面写了19条就能算
之前找工作签证还没有到期,不是白条。 找工作签证不算在21个月里面 从1月开始计算 从一月开始算 请参考下面链接。。。 具体问办事人员
3w.bamf.de/DE/Infothek/FragenAntworten/BlaueKarteEU/blaue-karte-eu-node.html
Können frühere Aufenthalte in der Bundesrepublik für die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angerechnet werden?
本帖最后由 schaukal 于 2016-8-14 22:22 编辑
gongbo84321 发表于 2016-8-14 21:42
请参考下面链接。。。 具体问办事人员
3w.bamf.de/DE/Infothek/FragenAntworten/BlaueKarteEU/blaue-k ...
楼上正解,这是德国移民局的官方解释,楼主可以打印出来给外管局的工作人员看,如果外管局还是不接受的话直接给德国bamf的Nationale Kontaktstelle (Blaue Karte EU)写邮件咨询,我当时办长居时也和外管局扯皮,最后把bamf的邮寄发给了外管局的头,事情最后也搞定了
Hotline-Germany@bamf.bund.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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