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lcid 发表于 2016-9-17 11:18

现在的世界 发表于 2016-9-17 10:56
离婚后, 法院把孩子判给谁, 谁就有全部监护权了, 然后另一方要签署一份付孩子生活费的公证书。 这个我 ...

那就不用搭理男方了,不过为了避免和小人纠缠不清,可以委婉找点理由表示这事比较麻烦,并表明不是你不同意,而是咨询下来手续太麻烦,你可以故意找点麻烦的环节阐述一下,让他知难而退,如果他一味逼着你去搞定这件事,你就直接官事官办了,有付儿童金的公证书,应该可以委托法院直接从工资里扣了,不用再费更多口水了。

一般对这种没有任何责任心的男人最好离得越远越好,沾一点点边,都后患无穷。

另外,还想请教下,有了全部监护权,是不是表示将来带孩子回国或者改名字,改国籍都可以不需要另一方的同意?

现在的世界 发表于 2016-9-17 11:27

另外,还想请教下,有了全部监护权,是不是表示将来带孩子回国或者改名字,改国籍都可以不需要另一方的同意?

不需要, 你可以独立决定。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儿童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