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解约手机和网络合同的问题
看了大家之前的解约分享,还是有疑惑的地方。一般情况是在合同到期时,可以提前三个月解约。 那如果突然打算回国,正常合同时间已过,之后自动延长的那种,在时间不够三个月解约时,可以通过提供自己Abmelden 证明就能成功解约吗?我自己理解的注销证明,不是都在离开前2周左右才去办理吗? 难道说突然回国,解约合同时,只要能提供回国注销证明一般都能给办理吗? 这个叫Sonderkuendigung,有的公司接受有的不接受,需要仔细看合同 那请问最后你是怎么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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