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担保函的时效
想请问下,我8月23日给爸妈开了经济担保函,担保函上写的计划入境日期是11月15日,可因为家里有些事情,爸妈2月10号才可以来德国。现在准备开始给爸妈申请2月10日入境的签证,但不知道需不需要重新开一份担保函呢?入境时间不对应该不行了吧,重开比较保险。 经济担保书的有效期是3个月,你算算,2月10日距离开具担保书的日期是不是三个月之内?显然,要重新开了! 想家的时候 发表于 2016-11-21 10:20
经济担保书的有效期是3个月,你算算,2月10日距离开具担保书的日期是不是三个月之内?显然,要重新开了!
我也听说过担保函有效期是6个月。。。。就是在上面没看到有关于时效的规定啊 更新一下最终结果:担保函的时效的确是6个月,我打电话咨询了外管局。我们的担保函是16年8月下旬开的,父母签证申请从17年2月中旬入境,签证申请到了。
担保时效是六个月,但是是指开出来六个月内必须提交签证申请,和在德国逗留的具体时间没有关系。这个是德国驻中国大使馆的官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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