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长居转永居的条件15年居留史算法
根据德国外国人法第51章第2条规定,长居持有者在德居留15年可以申请获得永居,即不再受离开德国后6个月以内必须返回的限制。按照法律条文的写法,没有说是拿到长居后再居留15年才能申请。请问有经验的朋友,是从最初来德国算起15年还是拿到长居后? 需要提出申请,也就是由外管局出具一张证明: xxx 已经。。。。15年,。。。。 一般外管局会让你解释为什么要给你开这个证明,如果你解释合理,并且符合条件,这个条件有两个,一是你经济上无后顾之忧,不需要吃哈慈, 第二,就是已经居留超过15年。 是指在德国合法居留15年以上( rechtmäßigen Aufenthalt in Deutschland von mindestens 15 Jahren ),但必须同时有gesicherte Lebensunterhalt (可以理解为有医保,社保和固定居住地),且不能超过60岁。如果超过60岁,离开德国不能超过12个月,否则签证失效。 哦, 所以比如拿长居前已经合法居留了13年,又满足其他条件,只用再等两年就可以申请转永居? 请问一下,长居和永居德文分别怎么写。浴火米兰 发表于 2016-12-11 22:31
是指在德国合法居留15年以上( rechtmäßigen Aufenthalt in Deutschland von mindestens 15 Jahr ...
请问是自动的还是需要去申请什么? adrenalin 发表于 2016-12-13 08:53
请问是自动的还是需要去申请什么?
既然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就不需要再额外申请了 没有长居,永居之分了,都是niederlassungserlaubnis 的签证,或者是贴在护照上,或者是个卡, 这个签证是受6个月离境限制的。 不受限制的是外管局单给你开一张纸,这张纸得15年正常居留,并且申请时已经有长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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